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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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净含量标注的要求


由于定量包装商品存在单件包装 商品和多件包装商品两种形式,因此 在《规则》中分别对单件商品标注和 多件商品标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净含量标注的要求
1、单件商品标注的要求 《规则》4.2.1条款“单件商品的标 注”中,对单件商品的标注规定了以 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在定量包装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 应有正确、清晰的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
亳州市计量检查测试所 2011年
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赵明学


概 述
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 计量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于2006 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规则分别从其产生的背景、适用范 围、定量包装商品检验的有关基本概念、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及计量检 验、抽样除皮的方法,以及各类定量包装 商品净含量的检验方法等六个方面进行了 规定。
法定计量单位三部分组成,例如:净含量:500克。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 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 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例如:50米、10平方米或 100个。
净含量标注的要求
2)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表1的规 定。
净含量标注的要求
3)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表2 的规定。
净含量标注的要求 二)实际含量的要求 1、《规则》的要求 在《规则》4.2.1“单件商品净含量的 计量要求”中明确规定:单件定量包装商 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 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表3规 定的允许短缺量:
允许短缺量
表3
允许短缺量
续表3
注: ※对于允许短缺量(T),当Qn≤1kg(L) 时, T值的0.01g(L)位修约至0.1g(mL)位; 当Qn>1kg(L)时,T值的0.1g(mL)位修约 至g(mL)位;
有关定量包装商品的概念
b条件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预包装商品,不管这些商品被全部或部 分包装,在不打开材料的情况下,商品的实际含 量不会改变; 二是具有统一的量值标注,是指每一批包装 商品必须具有统一的量值标注,而且一批中每件 商品标注净含量必须相同,否则虽是同一种预包 装商品,也不能称为定量包装商品。如超市为方 便顾客,将肉类、水果等在上柜前预先包装,对 每一件包装商品分别称重,并标注净含量和价格 后进行销售,但这种商品净含量不同,故也不是 定量包装商品; 三是标注仅限于质量、体积、长度、面积、 计数五种量值
1)预包装商品: 销售前预先用包装材料或者包装容器将 商品包装好,并有预先确定的量值(或数 量)的商品。 2)定量包装商品: 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 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 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有关定量包装商品的概念 本规则所适用的定量包装商品还有以下三 个限制条件: a、以销售为目的,如不以销售为目的,则 不成为商品,也不可能与消费者发生利害 关系。 b、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 计数标注的预包装商品。
二)有关商品净含量的概念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计量检验 的主要对象,因此明确净含量以及相 关的标注净含量、实际净含量、平均 实际含量、偏差、标准偏差、允许短 缺量等概念是十分重要的。
有关商品净含量的概念 1、净含量: 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 装商品的量。 根据上述定义,净含量是指消费者应 当得到并需要使用的内装商品的量。例如: 方便面,消费者实际需要的是方便面,包 装材料和料包、叉子等其他材料均不得记 为净含量。
1、适用检验的范围
在《规则》的第一章中明确地规定了适用 检验的范围: 1)监督检验;(政府组织实施) 2)仲裁检验;(合同纠纷申请检验;司法部门、仲裁机构委托检验) 3)委托检验;(生产者、销售者或消费者根据需要委托) 4)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自行检验。
2、适用商品的范围
在《规则》的第一章中还明确地规定了适 用定量包装商品的范围: 1)生产领域
有关定量包装商品的概念 c、在一定量值范围内的定量包装商品
在上述五种量值中: 质量的量值范围规定在(0~50000)g之间, 量值超过50000g的不属于本办法的调整范围; 体积的量值范围在(0~50000)mL之间,量 值超过50000mL的也不属于本规则调整范围; 长度、面积、和计数标注的量值不受限制。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属本规则调整的范围。
一、1070-2005产生的背景和适用范围 产生的背景
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5年12月8日 颁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即43号令,以下简称《规定》)为了保 证该规定在全国正确、统一的实施,相应 的制定了JJF1070-2000(以下简称原《规 则》), 《规定》和原《规则》颁布实施 后对加强我国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 理、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计量行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发挥了重要作 用。
1070-2005产生的背景
三是随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发 展,也迫切要求计量监督的规章能更加科 学、合理地保护其正当利益。所以2005年 10月9日颁布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 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该规则并于 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JJF1070-2005适用范围
(如果某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为1000g,计量检验得到的实际含 量是998g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偏差为:998-1000=-2g,说 明实际含量比其标注净含量少了2g.
有关商品净含量的概念 b、标准偏差: 在通常情况下,标准偏差是指对同一被 测量作n次测量,表征测量结果分散性,即 标准偏差(s),可按下式计算:
例如:Qn=45g, T=45g×9%=4.05g,可修约4.0g,

以标注净含量乘以1%,如果出理小数, 就把该数进位到下一个紧邻的整数。这个 值可能大于1%,但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 商品的个数为整数,不能带小数。
※※
例如:某计数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为120件。Qn=120>50, 120×1%=1.2 则该关计量检验的概念
1、计量检验: 是指根据抽样方案从整批定量包装商 品中抽取有限数量的样品,检验实际含量 并判定该批是否合格的过程。 根据定义可知,计量检验是通过检验 样本来判断整批产品是否合格的过程。其 中包括按照抽样方案所进行的抽样、实际 含量的测量以及对该批样品检验结果的判 定。
对实际含量要求的理解
1)单件商品净含量的基本要求
本条文的第一句话规定,“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 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 量准确性的基本要求。本规定的实质是要求定量包装商品 生产者所生产的每一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都应该准 确地达到其标注净含量,即实现其在明示担保中的承诺。 2)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 本条文的第二句话规定,“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 之差不得大于表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是对定量包装商品 净含量的合理的允许短缺量的规定。因为任何测量结果都 有误差,没有误差的测理结果是不存在的。同样,任何定 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都带有偏差,没有偏差的定量包装商 品也是不存在的。因此,只要求每一件定量包装商品尽可 能准确地反映其标注净含量,而且将负偏差控制在合理的 规定范围之内。所以《规则》规定的允许短缺量实质上是 将消费者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调到一个科学、合理的平衡 点上,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有关商品净含量的概念 2、标注净含量: 是指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定量包装商 品的包装上明示的商品的净含量。 根据定义可知,标注净含量实际上是 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对该商品 的净含量的明示担保,即成了生产者的一 项承诺和保证,证明或保证该商品的净含 量符合所标注的净含量,该规定也更加约 束了他们的经营行为、起到了规范市场的 作用。同时也给消费者提供了保障。
有关商品净含量的概念
5、允许短缺量: 是指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 与其实际含量之差的最大允许量值(或数 量)。

根据定义可知,短缺量是指单件定量包装商品 的实际含量的负偏差,具有负偏差的定量包装商品 称为短缺性定量包装商品。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 由于人员、设备、环境、检验方法、包装材料等原 因,商品实际含量与标注净含量必然会有偏差。为 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生产企业的实 际情况,规定了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 实际含量之的合理的最大允许偏差,即允许短缺量。
(生产者自行检验合格的产品,包括生产线上和库存)
2)流通领域
(销售者销售的商品,包括国外进口和国内生产的)
二、JJF1070-2005涉及的概念
在规则中涉及到的基本概念主要包括:
1)有关定量包装商的概念 2)有关商品净含量的概念 3)有关计量检验的概念
一)有关定量包装商品的概念
检验批

如果在生产企业确定“检验批”, 必须是在相同的生产条件下生产出来 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如果是在销售 企业确定“检验批”,必须是实际存 在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
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
《规则》第四章阐述了对定量包装商品 净含量的计量要求。要求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的计 量要求; 二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 求。 定量包装商品必须同时符合这个方面 的要求,才是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
有关计量检验的概念
2、检验批: 是指接受计量检验的,由同一生产者在 相同条件下生产的一定数量的同种定量包 装商品,或在销售者抽样地点现场存在的 同种定量包装商品。其含义:
a、它是专门为了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检验而汇集起来的; b、它是一个集合概念,是所见定量包装商品的集合; c、它是同种定量包装商品。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是指由同一生产者生 产,品种、标注净含量、包装规格和包装材料均相同的定量包装商品。 同种定量包装商品必须具备以下5个“同一”,即同一个生产企业、 同一种定量包装商品、同一种标注净含量、同一种包装规格,同一种 包装材料
有关商品净含量的概念
3、实际含量和平均实际含量 a、实际含量: 是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 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 含量计量检验规则》通过计量检验确 定的定量包装商品实际所包含的量。
本规则所示的“实际含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实 际所包含的商品量,而是有特定含义,主要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 了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检查,通过计量检验而确定的定量包 装商品的实际所包含的商品的量。该含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 解: a、确定实际含量的主体必须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验机 构。由其他机构,确定实际含量,不属于本含义所指的范围; b、确定实际含量的过程必须是计量检验的过程,而不是随意的、主 观的判断过程; c、计量检验必须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
有关商品净含量的概念
b、平均实际含量 是指样本单位的实际含量的算术平均 值。 平均实际含量实际上是样本质量的一 种表示方法。在计量抽样检验中,样本质 量用样本平均实际含量 q 和样本实际含量 标准偏差S来表示。
有关商品净含量的概念 4、偏差和标准偏差 a、偏差: 在通常情况下偏差(绝对误差)是指某 值减去其标称值(相对真值) 在本规则中偏差是指样本单位的实际含 量与其标注净含量之差。
1070-2005产生的背景
但是,自实施以来,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 题: 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 水平的提高,定量包装商品逐渐成为人们 日常消费的主要商品,消费者对其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 二是随着计量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出现了一些《规定》和原《规则》不能涉 及或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净含量标注的要求
2、多件商品的标注 《规则》4.2.1条款中对多件商品的标注规 定了以下要求: 同一包装商品有多件定量包装商品的, 其标注除了应符合单件产商品的标注要求 之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净含量标注的要求
1)同一包装商品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 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 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2)同一包装商品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商品的, 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 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 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 总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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