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竞争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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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第二章 市场准入和竞争法律制度

经济法 第二章  市场准入和竞争法律制度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陈宏寿制作
2.1.3
特殊市场准入制度
我国特殊市场准入制度采用行政审批许可制 度。
1.审批许可制度的概念和分类 审批许可制度是指由国家有关部门对企业和其 他类型的经济组织进行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查, 他类型的经济组织进行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查,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准许其进入某种市场,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准许其进入某种市场,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市场准入制度。 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市场准入制度。 立法特许——专项审批——许可证。 ——专项审批——许可证 立法特许——专项审批——许可证。 个人的审批许可制度——企业审批许可制度。 ——企业审批许可制度 个人的审批许可制度——企业审批许可制度。 设立审批—— ——经营许可审批 设立审批——经营许可审批
1.工商登记的概念和实质
工商登记是政府在对申请者进入市场的条 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 通过注册登记, 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 , 通过注册登记 , 确认申请 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 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 , 使其获得实际营业 权和各项活动的总称。 工商登记的实质, 一方面, 权和各项活动的总称 。 工商登记的实质 , 一方面 , 是政府对经济主体可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认可 行为; 另一方面, 行为 ; 另一方面 , 工商登记又是一切主体合法从 事市场经营活动的必经程序。 事市场经营活动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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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商登记制度的基本功能
其基本功能有: 通过工商登记, 其基本功能有:①通过工商登记,保证市场经 营主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营主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 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 通过工商登记, 建立市场经营主体档案, ② 通过工商登记 , 建立市场经营主体档案 , 掌握市 场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场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 保证国家对市场经营活动 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工商登记, 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 ③ 通过工商登记 , 公开市 场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场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 有利于保护消费和其他市 场经营主体的合法利益。 场经营主体的合法利益。

经济竞争法律制度教学教案

经济竞争法律制度教学教案

第六章经济竞争法律制度一、名词解释1、不正当竞争:指商品经营者和生产者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3、产品瑕疵:产品不具备良好的特征和特性,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4、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存在缺陷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失所产生的法律后果;5、消费者:是指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二、填空1、所谓的经济竞争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调整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国家之间在经济竞争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如果暗中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暗中接受回扣的,以行贿受贿论处;3、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专用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的特点;4、降价排挤行为是指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5、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6、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7、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8、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良好的特征和特性,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9、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10、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11、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12、国际消费者联盟规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3、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14、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1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1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三、判断改错1、假名冒牌行为又称"混同行为",是指行为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混淆自己的产品与其他经营者的产品的界限,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错觉的行为; √2、滥用独占地位的行为是指政府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给予或者接受折扣、佣金的,无论是否如实入帐均以行贿受贿论处; ×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专有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的特点; √5、即使是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也属于降价排挤行为;×6、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的属于不正当推销行为; √7、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也包括建设工程; ×8、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9、我国法律规定,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该产品存在着瑕疵; √10、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或者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12、消费者是指为生产或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13、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但只要不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则可以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14、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展销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只能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1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1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21倍; ×四、单项选择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BA、一半B、一倍C、两倍D、三倍2、某甲在某商场上购得1台"多功能健身器",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对此,顾客 CA、应当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C、可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D、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3、对于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信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如果在保修期内 D 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予以更换或者退货;A、得到修理B、三次修理C、虽未修理,但有好转D、二次修理4、经营者以邮购方式以及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的情况,都应按照 D 提供;A、消费者的要求B、经营者的意愿C、消费者组织的建议D、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有关约定;5、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 B 决定;A、技术监督管理部门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经营者的上级主管部门D、人民法院6、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 A 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A、抽查B、重复或反复抽查C、全面检查D、出厂检查7、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 DA、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B、必须首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C、必须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D、可以先经过仲裁程序,不服仲裁的,再向法院起诉;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C 年丧失,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A、2B、5C、10D、159、某百货公司销售空调机,在门口广告牌上写明:"凡在本处购买空调者,给付总价款30%的回扣,介绍推销者给付总价款19%的佣金";被人发现后举报到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给付的回扣、佣金,帐面上均有明确记载;该公司给付回扣的行为是 C A、不正当竞争行为B、变相行贿行为C、正当促销交易行为D、降价排挤行为10、我国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金额不得超过 B 元;A、1000 B、5000 C、10000 D、5000011、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包括 D ;A、初级农产品B、建筑物C、出版物D、以上都不是12、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瑕疵不包括 DA、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声明的;B、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C、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D、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13、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缺陷包括下列哪种情况DA、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声明的;B、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C、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D、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14、甲在乙处购买了丙生产的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发生零件脱落,造成眼睛严重伤害,则甲可以要求 CA、乙赔偿B、丙赔偿C、乙或丙赔偿D、乙和丙共同赔偿五、多项选择1、依我国法律,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包括ABCDA、由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者持有人承担B、从事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C、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D、变更后的企业2、依我国法律,下列行为属于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ABCDA、投标者串通投标、压低标价的行为B、参加投标的经营者之间通过口头形式,就投标条件相互通气的行为C、招标者向特定的投标者透露标底的行为D、投标者在公开招标前,通过招标者获得其他投标者的投标条件的行为;3、依我国法律,假名冒牌行为包括 ABCDA、侵犯知名商品的特有权B、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C、名称混同D、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4、依我国法律,以下不属于降价排挤行为的是 ABCDA、销售鲜活商品B、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C、季节性降价D、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而降价销售商品5、依我国法律,以下属于不正当推销行为的是 ABCDA、采用谎称有奖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B、以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C、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D、最高金额为10000元的抽奖式的有奖销售6、以下不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的是 BCDA、商品房B、新鲜苹果C、电器修理服务D、旅客运输服务六、简答题1、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表现答: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项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哪些有奖销售行为答:1采用谎称有奖或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的;3、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如何认定产品存在着产品瑕疵答:1不具备产品应该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实现未作声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4、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什么条件答: 产品存在缺陷;产品缺陷造成了损害;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5、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什么条件七、论述题1、试论消费者权利;八、案例分析一1997年5月,南京市六家大型百货商场联合发函致有关厂家:由于本市个别单位违反商业道德,损害商业信誉和消费者权益,在经营中搞不正当行为,影响极坏;六家商场负责人联名呼吁:希望各厂家不与这些个别单位在经营上有联系,否则,我们六家商场可能会采取统一行动,从而影响我们之间的业务正常往来;问:如果六家商场所发函中叙述之情形属实,其联合行为是否恰当若不恰当,请说明应该怎样做才恰当;二1997年9月7日,某市自来水公司在市电视台连续一个星期发布公告,公告内容是:"鉴于广大市民家庭所用水龙头系购于不同厂家,而大部分厂家生产的水龙头有轻微漏水现象,水表对此种漏水现象不能察觉,致使自来水公司损失颇多;因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民安装或更换水龙头必须购买自来水公司所推荐的本市盘龙家用器具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滋润牌系列水龙头,否则责任由市民自负;"市工商局调查中发现,所谓"轻微漏水现象"并不存在;问:1、某市自来水公司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2、此案应如何处理三某家俱店某日在向消费者分发的传单上宣传道:"本店经销意大利木制家俱,豪华典雅,贵族风范;"一些比较富有的消费者认为外国造的家俱要更好些,遂纷纷购买;但家俱使用不到一年便开始变形、开裂;经工商部门调查,才知原来家俱所用木材有一小部分是意大利进口的,制造则完全是在国内,由国内厂家制造的;问:1、家俱店的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2、应对家俱店处以何种行政处罚四邢某1997年4月向本县蜂窝煤厂购进蜂窝煤150公公斤;4月末的一天,邢某用该煤做饭时煤突然爆炸,邢某因在外面与邻居聊天而未受伤,但邢某家厨房放置的冰箱等物被炸坏,损失3000多元;事发后经查,此次爆炸是因为煤中混有雷管所致;邢某向县蜂窝煤厂索赔时,煤厂以其生产的煤完全符合国家理化指标为由拒绝承担民事责任;问题:县蜂窝煤厂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五王某在红五星百货商场买到一台收录机,购买时,营业员从货架上拿下来一台样品机,王某试听后感到很满意;营业员遂从仓库取出一台包装好的收录机,对王某说:"这是新的,不用再麻烦打开了,绝对没问题";王某便交钱后把收录机带回了家;回到家听时才发现收录机声音严重失真,声音极其刺耳难听;次日,王某带录音机和发票到商场要求退货或更换,商场售货员说:"本商场有规定,货出门后,概不退换;你买时没有好好检查,责任应由你自行承担";问:1、王某能否要求商场退货或更换2、王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六甲从乙处购买了一件丙生产的多功能电动工具,甲按说明书使用该工具时,工具的一个零件脱落,飞溅到甲的前额,致成重伤;甲要求乙予以赔偿,乙以工具是丙生产为由,认为甲应该向丙请求赔偿;当甲向丙索赔时,丙说,该工具零件脱落是因为乙在搬运过程中摔砸而致零件松动造成的,自己生产的工具是合格的,所以,责任应该由乙承担;问:1、乙和丙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甲到底应该向谁索赔2、如果丙对甲进行了赔偿,后经鉴定该工具零件脱落确实是因为乙在搬运过程中摔砸而致零件松动造成的,则丙可以对乙进行追偿吗请说明理由;七小王为宴请朋友,到超市买了一箱某品牌的啤酒;在饮酒中,小王发现有一瓶啤酒里有少量的玻璃碎渣,因发现早未被喝入;事后小王找到超市要求赔偿损失;超市称这属于厂家的责任,要小王向厂家索赔;问:本案中的质量问题是属于产品瑕疵还是产品缺陷如何处理八1999年1月,李天妻子刘花到蓝天商场买了两瓶熏鱼罐头,2000年2月,李天见未过保质期,启开熏鱼罐头,发现微微有些异味,也未在意;李天与刘花食用后呕吐,邻居将其送到医院抢救,才脱离危险;2000年3月,经医院化验表明,李天与刘花是食用了变质的罐头而引起食物中毒;经技术鉴定查明,该罐头由于添加防腐剂过量而致熏鱼变质产生毒性;2000年4月,李天与刘花向法院起诉;蓝天商场认为责任应由生产厂家承担,但又不能说明该熏鱼罐头具体的生产厂家,也未能说明是否是其他供货商提供的;问:该蓝天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本案如何处理九2002年6月3日,张大牛为了招待朋友,从个体户黎民的小杂货店购买了12瓶"飞马"牌啤酒,回到家中,张大牛把啤酒放在地上,刚将啤酒放下未起身,其中的1瓶啤酒突然发生爆炸,弹起的瓶盖将张大牛的眼睛打伤,四处乱飞的碎玻璃将张大牛的脸、胳膊、腿多处划伤,鲜血直流,其他的11瓶啤酒也被爆炸的那瓶啤酒冲倒摔破;张大牛住院花去9000余元的医疗费,出院后,张大牛找到个体户黎民,要求黎民赔偿其全部医疗费及误工费、营养费;黎民认为啤酒爆炸伤人不应由他负责,而应由啤酒厂负责;后来经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得出如下结论:啤酒瓶爆炸是由于瓶内啤酒的压力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所致,责任完全在啤酒厂,于是,张大牛于2002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个体户黎民和啤酒厂赔偿他因啤酒瓶爆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而黎民则认为,啤酒瓶爆炸完全是由于啤酒厂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责任;问:1、啤酒厂是否要对啤酒爆炸造成张大牛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个体户黎民是否也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经济法 第十章 竞争法 笔记

经济法  第十章  竞争法  笔记

第十章竞争法第一节竞争法概述一、竞争概述经济竞争,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市场上为自身利益排除业务对手的争夺而最大限度的争取客户和争取业务。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产物。

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竞争经济。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为前提,以努力提高产品、改进技术、降低成本为手段,达到提高企业信誉,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国家法律鼓励并保护正当竞争行为,反对并惩处垄断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竞争法概述竞争法,是指为规范经营行为,从而维护市场竞争为基本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竞争法指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

广义的竞争法除反垄断法外,还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

我国的竞争法是指广义的竞争法,既包括反垄断法,又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节反垄断法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

反垄断法顾名思义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

一、反垄断法的任务反垄断法的任务就是防止市场上出现垄断,以及对合法产生的垄断企业进行监督,防止它们滥用市场优势地位。

具体地说,反垄断法主要有以下任务:1、禁止卡特尔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经说过,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很少聚集在一起,如果他们聚集在一起,其目的便是商讨如何对付消费者。

反垄断法上把这种限制竞争性的协议称为“卡特尔”。

2、控制企业合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并购是时常发生的,而且绝大多数的企业并购对经济是有利的。

特别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企业并购有利于改变我国企业过度分散和规模过小的状况,有利于促进企业间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技术方面的合作,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力和竞争力。

然而,市场经济下的企业本身有着扩大规模和扩大市场份额的自然倾向,如果对合并不加控制,允许企业无限制地购买或者兼并其他的企业,不可避免地会消灭市场上的竞争者,导致垄断性的市场结构。

经济法课件(6)经济竞争法律制度

经济法课件(6)经济竞争法律制度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五)倾销 是指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产品的行为。倾销行为会对进 口国国内的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因而成为国际贸易规则所反对的 对象。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制订了反倾销法,对倾销行为予 以界定并加以制裁。 反倾销规则在对外贸易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六)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1.是指精英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 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通常是经营者在销售某种商品或提供某种服 务时,要求购买者购买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或就该商品 或服务的价格,销售条件,销售地区等进行不合理的限制. 2.该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违背了交易相对人的意愿; (2)违背了公平原则; (3)该行为具有依仗经济优势限制竞争的性质。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五、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对不正当竞争的监督种类 1、专门机关的监督检查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使监 督检查权的机关主要有: 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法律规定的其他部门。 2、社会监督 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 行社会监督。 (二) 《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监督检查部门下列职权: 1、询问权。 2、查询复制权。 3、检查财务权。。 4、强制措施权。 5、行政处罚权。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七)非法有奖销售活动 1.有奖销售是经营者的一种促销手段.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是 指经营者利用金钱,物质或其他利益引诱购买者与之发生交易,以 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2.主要方式有:欺骗性的有奖销售,谎称有奖实际无奖;故意 安排内定人员中奖等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行为;抽奖式的有奖销 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八)诋毁商誉 1.又称商业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 害竞争对手的商誉行为。 2.商业诽谤具有以下特征: (1)实施主体必须是经营者 (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特定经营者的商誉 (4)客观上表现为捏造,散步有损他人商誉的虚假事实

经济法竞争法律制度案例(3篇)

经济法竞争法律制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在此背景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为了规范市场竞争,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

本文以某市家电市场不正当竞争案为例,分析经济法竞争法律制度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

二、案情简介某市家电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吸引了众多家电品牌入驻。

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和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是该市场的两大竞争对手。

甲公司是一家老牌家电企业,拥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乙公司则是一家新兴家电企业,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

2018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某市家电市场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

具体表现为:1. 乙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损害了甲公司的商业信誉。

2. 乙公司采取低于成本价销售策略,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对甲公司等正当竞争者造成严重冲击。

3. 乙公司恶意诋毁甲公司产品,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了甲公司的市场声誉。

三、案件处理甲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

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甲公司的投诉进行调查,并作出如下处理:1. 责令乙公司立即停止虚假宣传、恶意诋毁甲公司产品的行为。

2. 对乙公司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要求其立即停止。

3. 责令乙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4. 对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经济法竞争法律制度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分析如下:1. 乙公司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

该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2. 乙公司采取低于成本价销售策略,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市场经济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

它旨在保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维护市场参预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 自由竞争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自由竞争,禁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产权保护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保护各种形式的产权,确保产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鼓励和保护创新和创造。

3. 契约自由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保障市场主体的契约自由,确保契约的自愿性和合法性,维护契约的稳定性。

4. 公平交易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公平,禁止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5. 法治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依法治市,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保障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二、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 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设立、组织形式、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

2. 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契约自由和合同的稳定性。

3. 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包括禁止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包括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反垄断法律制度:包括禁止垄断行为、限制竞争行为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消费者的利益。

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1. 促进经济发展: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规范市场经济活动,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2. 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可以保护市场参预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防止市场失序和混乱。

竞争法律制度

竞争法律制度

竞争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基础上,制定出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制度。

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了各国治理经济体制的基础,也是实现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法律基础。

竞争法律制度的目标是保护市场公正竞争,防止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福利。

通过法律竞争制度,政府可以保持市场秩序和公正性,使市场参与者公平竞争,降低市场进入门槛,鼓励新的创新和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而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竞争法律制度的关键要素是禁止垄断和限制竞争法案。

禁止垄断法案主要涉及到禁止某些企业在市场上存在垄断地位或者滥用垄断的行为。

而限制竞争法案则主要是指禁止霸凌和歧视性定价等不公平竞争行为。

这些法律框架不仅约束了公司的行为,同时也确保了消费者的利益。

竞争法律制度的应用范围也非常广泛,在各个行业和领域都有涉及,包括从通讯、银行、证券行业到大众消费品等各种领域。

在通讯领域,竞争法律制度的应用可以有效地防止通讯公司滥用其垄断地位,而不给消费者带来任何好处。

在银行和证券行业,竞争法律制度的应用可以减少借贷和投资费用,防止银行和证券公司滥用其垄断地位,而在大众消费品领域,竞争法律制度的应用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选择和优惠。

除此之外,竞争法律制度对企业的监管,也是对市场稳定性、公平竞争、消费者利益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竞争法律制度能够监管企业的产业结构、价格机制和市场竞争情况等重要领域,防止企业滥用市场垄断地位,从而导致社会失衡,不公正及极端不稳定的情况出现。

最后,竞争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并不仅在于保护市场公正竞争和维护消费者利益,更在于推动经济发展。

竞争法律制度的实行,鼓励创新创业,在竞争中实现技术进步、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实体的分布、产业结构的升级及经济结构的再造和优化。

总之,竞争法律制度是现代市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框架,它为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提供了保障,维护了市场公正竞争、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经济法之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之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之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旨在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的法律制度。

它的出现和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繁荣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定义、法律体系、具体行为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与分析。

一、法律定义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为了维护正当竞争秩序,限制和禁止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制定的专门法律。

它通过规范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行为,维护真实、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竞争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法律体系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民事法律。

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规定。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基础法律,对于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干扰和损害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以下几类:1. 虚假宣传:指商家在产品或服务的宣传中故意夸大或者虚构产品性能、质量、销量等信息的行为。

例如,虚假宣传产品功效、涉及虚假的推销奖励等都属于虚假宣传范畴。

2. 商业诋毁:指通过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恶意攻击、诋毁或者抹黑。

以此来获得市场份额或者改变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3. 商业侵权:包括商业秘密侵权、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

商业秘密是商家的核心竞争力,该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影响商家的正常经营,对经济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4. 比价欺诈:指在价格比较、营销活动中通过捏造或者故意掩盖真实价格,让消费者产生错觉,最终达到引导消费者购买的目的。

此类行为常见于网络购物平台。

四、应对措施为了有效应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制定具体规定,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建立健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与处理机制。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它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份,对于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一、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平竞争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求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禁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虚假宣传、欺诈行为和不合理的价格垄断,确保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3. 保护知识产权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求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维护创新者和知识产权持有者的合法权益。

4. 鼓励市场主体发展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求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家精神和创新精神的发展。

二、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 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设立、组织结构、股权管理、经营管理、公司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

2. 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规范市场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保障合同的履行和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3. 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包括禁止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包括禁止虚假宣传、欺诈行为、不合理价格垄断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5.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机制1. 法律实施机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实施主体是政府相关部门和司法机构,负责制定、解释和执行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

它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和框架,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 自由竞争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调自由竞争,禁止垄断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2. 保护产权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保护各类产权,包括私有产权、合同权利、知识产权等,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3. 契约自由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调契约自由,鼓励市场主体通过自愿合同来约束和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契约的诚实信用。

4. 政府监管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求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管,防止市场失灵和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二、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 公司法:公司法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核心之一,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程序、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内容,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市场秩序。

2. 合同法:合同法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础,明确了合同的要素、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规定,保障了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安全和契约自由。

3.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保障措施,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创业,推动经济发展。

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是确保其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打击违法行为。

同时,司法机构负责依法审理市场经济纠纷案件,确保法律的公正、公平执行。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市场经济活动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

它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对于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市场监管等方面详细介绍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市场准入市场准入是指企业或个人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程序和条件。

市场准入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经营范围、资质条件等方面的要求,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市场竞争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动力,对于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创新和优化资源配置至关重要。

市场竞争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行为规范,禁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三、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执法和处罚等措施。

市场监管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资源,对于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知识产权的获取、保护和维权等方面的要求,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五、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是市场经济中的基本交易形式,对于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促进经济合作具有重要作用。

合同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则,保护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的秩序。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市场秩序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

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对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竞争、市场秩序、市场监管等方面介绍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市场主体准入市场主体准入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入市场参与经济活动的过程。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在市场主体准入方面主要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制度、合同签订与履行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的准入规则和保护措施,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市场竞争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也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关注的重点。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在市场竞争方面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禁止垄断行为、限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三、市场秩序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在市场秩序方面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信息披露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公正。

四、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在市场监管方面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市场主体的监管机制、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监管部门的职责等,加强对市场活动的监管,保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总结起来,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市场秩序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

它涵盖了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竞争、市场秩序、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内容,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

在实践中,各级政府、市场主体和公众应共同遵守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加强合作与监督,共同推动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第三章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竞争法概述一、竞争法的概念竞争法是调整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竞争法调整的是竞争活动中的经济关系。

二、竞争法的特征1、竞争法调整的是横向竞争关系。

2、竞争法具有经济行政法的性质。

3、竞争法具有程序法的性质。

三、竞争法的立法模式竞争法立法模式有三种:单行法模式、商法模式、民法模式。

中国竞争法采用的是单行法模式。

四、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一)确立和保障市场竞争机制的原则这一原则可以概括为:市场竞争是基础,市场竞争的良性运行是目标,公平竞争是市场竞争的持续动力。

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或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原则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或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原则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该原则具体表现为:反对不正当竞争,禁止垄断经营,以及禁止政府滥用权力进行不公平竞争。

三)实质平等原则与弱势保护原则实质平等原则指对于各类性质不同、情况各异的主体和行为不能等量齐观,必须做出符合实质平等的政策选择。

四)本国利益优先原则(本国利益至上原则)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而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

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以下特征:1、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主体的特定性、行为的特定性)。

2、法律规范的综合性(兼有实体法和程序法)。

3、一事不再罚(对经营者的同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的制裁性(对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状况。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内容(行为列举式立法)——区分3种类型、5种具体手段、11种具体行为。

(法律法规)竞争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竞争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竞争法律制度(法律法规)竞争法律制度简介竞争法律制度是指针对市场经济体制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的目的是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促进经济发展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竞争法律制度包括了各国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竞争政策和执法机构的设立和运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竞争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内容和影响。

基本原则竞争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

竞争法律制度旨在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企业不能采取垄断、排斥竞争者等不正当手段,保障各企业在公平竞争环境下进行经营活动。

禁止垄断行为原则竞争法律制度禁止垄断行为是保护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垄断行为指的是企业通过控制市场份额、垄断市场渠道、限制竞争对手等手段抑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禁止垄断行为的原则要求监管机构对垄断行为进行限制和打击,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竞争法律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要求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能采取虚假宣传、掺假冒充、哄抬价格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同时,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市场信息公开和价格监管,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真实、准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内容竞争法律制度的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竞争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目标是限制和打击垄断行为,防止市场被垄断,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反垄断法主要包括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知识产权等内容。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竞争法律制度中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目标是防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包括对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诽谤等行为的限制和打击。

影响竞争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市场经济活动而建立的一系列法律和制度。

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一、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平竞争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倡导公平竞争,禁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公平权益。

2. 自由选择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保障市场参与者的自由选择权,鼓励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

3. 合同自由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调合同的自由订立和履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4. 法治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依法管理市场经济活动,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 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注册、公司治理、公司股权交易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

2. 市场竞争法律制度: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秩序。

3. 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4. 金融法律制度: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消费者满意度的提高。

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1. 保护市场参与者的权益:市场经济法律制度通过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信任度。

2. 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能够防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秩序。

3. 促进经济发展: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经济主体提供稳定的法律环境。

4. 促进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规范与国际接轨,有利于吸引外商投资,促进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总结: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它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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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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