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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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5
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扩大办事服务范围,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尽可能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办公室
6源自文库
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文明诚信服务建设,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要求,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承诺。
办公室
2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
各相关处室、单位
3
按照省政府要求,逐步建立向省政府公报报送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
法改处
4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办公室
10
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使用即时服务、预约服务、提示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办公室
11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要求,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难点,积极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
房保处、村镇处、
建工处
5
围绕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任务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办公室
8
做好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农村危房改造、清洁取暖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各相关处室、单位
9
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各相关处室、单位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
指定专人负责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网民互动栏目留言回复工作,咨询、建议、投诉、网站纠错要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结。
各相关处室、单位
5
编制并公开发布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目录范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办公室
6
积极推进城乡规划、住房保障、村镇建设、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等主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督导检查。
各相关处室、单位
信息中心,
各相关处室、单位
2
做好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清单指南动态调整工作,厅政务服务事项取消、调整、下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的调整更新。
法改处、各相关处室
3
按要求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信息中心
4
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加快实现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统一出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一、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
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
各相关处室
2
结合省委、省政府开展的“双创双服”活动,及时主动公开我厅在创新创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优化环境的配套政策及惠民惠企举措。
办公室、信息中心
12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法改处、各相关处室
三、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
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后,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厅相关配套措施,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全面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80号),现将我厅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请各处室(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按时限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将适时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相关处室
6
落实信息发布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各相关处室、单位
7
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针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有效回应。
房保处、城建处、
村镇处、燃热中心
3
按照我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冀建办〔2018〕50号)要求,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规划处、房地产处、
建工处
4
按照我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冀建办〔2018〕72号)要求,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办公室
7
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诚心、热心、耐心、细心”服务人民群众。
办公室
8
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环节,对办理事项的流程进行优化再造。科学缩短办事时限,积极推进各类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法改处、各相关处室
9
推行和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和措施,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
5
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扩大办事服务范围,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尽可能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办公室
6源自文库
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文明诚信服务建设,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要求,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承诺。
办公室
2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
各相关处室、单位
3
按照省政府要求,逐步建立向省政府公报报送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
法改处
4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办公室
10
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使用即时服务、预约服务、提示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办公室
11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要求,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难点,积极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
房保处、村镇处、
建工处
5
围绕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任务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办公室
8
做好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农村危房改造、清洁取暖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各相关处室、单位
9
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各相关处室、单位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
指定专人负责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网民互动栏目留言回复工作,咨询、建议、投诉、网站纠错要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结。
各相关处室、单位
5
编制并公开发布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目录范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办公室
6
积极推进城乡规划、住房保障、村镇建设、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等主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督导检查。
各相关处室、单位
信息中心,
各相关处室、单位
2
做好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清单指南动态调整工作,厅政务服务事项取消、调整、下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的调整更新。
法改处、各相关处室
3
按要求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信息中心
4
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加快实现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统一出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一、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
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
各相关处室
2
结合省委、省政府开展的“双创双服”活动,及时主动公开我厅在创新创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优化环境的配套政策及惠民惠企举措。
办公室、信息中心
12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法改处、各相关处室
三、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
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后,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厅相关配套措施,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全面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80号),现将我厅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请各处室(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按时限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将适时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相关处室
6
落实信息发布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各相关处室、单位
7
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针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有效回应。
房保处、城建处、
村镇处、燃热中心
3
按照我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冀建办〔2018〕50号)要求,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规划处、房地产处、
建工处
4
按照我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冀建办〔2018〕72号)要求,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办公室
7
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诚心、热心、耐心、细心”服务人民群众。
办公室
8
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环节,对办理事项的流程进行优化再造。科学缩短办事时限,积极推进各类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法改处、各相关处室
9
推行和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和措施,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