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药物政策的概念及目标1

1国家药物政策的概念及目标1
1国家药物政策的概念及目标1

1国家药物政策的概念及目标:A

略与方法的指导性文件。B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a药物基本的可获得性。b保证向公众提供安全,有效,质量合格的药品。c合理用药。

2国家基本药物的概念及筛选原则:A指能满足人们卫生保健优先需求的药物,是按照一定的筛选选择,经过认真筛选

数量有限的药品。B原则: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作用方便。中,西并重。

3药事组织的含义及类型:A:指为了实现药学的社会服务,经由人为的分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药事组织机构,以及药事组织内部,外部相互协作的关系。B【类型】;a药品生产,经营组织。b医疗机构药房组织,c药学教育,科研组织。药品管理行政组织。d药事社团组织。4药品监督管理普门的机构设置:A行政机构: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普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普门。C市级药品监督机构。d县级药品监督机构。B技术机构:a药品检验机构。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技术机构:设有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审评中心,药品评价中心,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执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5【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与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化学药品,放射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6【药品的质量特性】:指药品与满足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的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其表现为;a有效性,b安全性,c稳定性,d均一性。7【药品作为特殊商品的特征】;a生命关连性。b高质量性。c公共福利性。d高度的专业性。e品种多样性。8《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GMP。

其类容:a从专业性管理的角度看,一是对原材料,中间品,产品的系统质量控制。二是对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的人为差错和易物污染,进行系统严格管理,以保证生产合格药品。b从硬件和软件系统的角度,硬件包括人员,厂房。

设施。设备的目标要求。软件包括组织机构,组织工作,生产工艺,记录,制度,方法,文件化程序,培训。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GSP。2000年4月发布。其《细则》于2000,11发布。其原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贮运,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实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10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11【法律责任】是指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它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其构成:a法律责任的前提是人们的违法行为,包括侵权行为,不履行义务等。b法律责任的内容是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包括法律制裁,法律负担,强制性法律义务,法律不予承认或者撤销,宣布行为无效,等等。12【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3中药是指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用以防病治病的药物。其包含a中药材:是指药用植物,动物,矿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产地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b中药饮片:是指取药材切片作煎汤饮用之义。c中成药:是指根据疗效确切,应用广发的处方,验方或秘方,以中药材为原料配加工而成的药品。d名族药:是指我国某些地区少数民族长期医疗实践的积累并用少数民族文字记载的药品。1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中药管理的规定】:a中药材: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新发现和从国外引种的药材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销售。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的中药材管理部门制度。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b 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的炮制,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

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1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对中药管理的规定】:国家鼓励培育中药材。对质量可控者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生产中药饮片包装应符合规定,且必须印有标签,标签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必须注明批准文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分级】:一级:指濒临灭绝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二级;指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三级:指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采猎管理规定】:禁猎一级。二三级必须按批准的计划执行采猎、收购。16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名称:一级:豹骨、羚羊角、鹿茸(梅花鹿)。二级:鹿茸(马鹿)、麝香、熊胆、

穿山甲、蟾蜍、蛤蟆油、金线白花蛇、乌梢蛇、蛤蚧、甘草、黄莲、人参、杜仲、厚朴、黄柏、血竭。三级:川贝母、伊贝母、刺五加、黄芩、天冬、猪苓、龙胆、防风、远志、胡黄连、肉苁蓉、秦艽、细辛、紫草、五味子、蔓荆子、山茱萸、石斛、阿魏、连翘、羌活、钶子。1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药品相关的行政许可有:GMP认证;GSP认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执业药师注册等。18《GSP》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的管理规定:经营饮片应划分零货称取专库(区),且应设有明显标记;分装应有符合规定的专门场所;购进中药材应标明产地;应与其它药品分开存放;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等方法养护,对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应抽样送检;零售饮片应配置所需的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斗前应写正名正字。19【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贮设施、卫生环境;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20【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21【假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22【按假药论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23【lie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24【按药论处】: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直接接诸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25【生产、销售假(lue)药的处罚】: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一)倍以上五(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对药品广告的内容要求及违法处罚】:药品广告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部门批准,并发广告批准文号;方可发布。处方药可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监部门共同指定的药学、医疗专业刊物上介绍,不得在大众传媒发布广告。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监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不得利用科研、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非药品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违反本法有关药品广告的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并由发给广告批准文号的药监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的广告审批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办药批】药监收到申请之日30天内应答付同意与否;而后筹建,再次申请验收;药监应在30内组织验收。发证,依法在工商注册经营。而开零售则后一时间为15 日。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30日内申请《GSP》认证,药监应在3个月内进行认证。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时间分别为申请30日,批复15日。27【对申请进口药品】的规定:应当是在生产国家或地区获得上市许可的药品;未在生产国或地区获得上市的,经国务院药监部门确认该药品品种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批准进口。进口药品应申请注册。国外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产的取得《医药产品注册证》后,方可进口。【个人设置的门诊、诊所若超范围经营药品】应依照《药品管理法》第73条处罚,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28【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执业医师应使用专用处方开,且单张的最大量应符合国务院卫生部门的规定。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仔细核对,签名,并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应拒发。对处方进行专册登记,麻醉药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处方存2年。29【经批准销售第二精神药品的零售企业应执行】:凭执业医师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方存2年备查;超量或无方禁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生产麻醉药品的原料种植企业、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国家贮存单位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使用单位】应配专人管理并建账。做到双人验收,双人复核,账物相符。账册保存期限应当自用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30【对定点批发企业、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反麻醉药和精神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由药品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所得及违法销售的药品;预期不改的责令停业,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未依照规定购进的;未保证供药责任区域的供应的;未履行送货义务的;未依照规定报告其进货、销售、库存数量及流向的;未依照规定贮存的;未建立、保存专账的;未按规定销毁的。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或在特殊情况下调剂后未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批发资格。对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未依照规定购买、贮存的;未保存处方或专账登记的;其余同上。由设区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与警告;逾期的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严重的吊卡;对直接主管人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30【处

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的依据】: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途径不同。31【零售药店对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摆放、销售的要求】:必须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必须配备住店药师。《许可证》、《药师证》应悬挂予易见的地方,药师应佩戴眴卡。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使用。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对处方不擅自更改和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量的,应拒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改正或重新签名,方可调配、销售。处方须存2年以上。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销售。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但病患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物,暂不允许网上销售。32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有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它适应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33【药师对处方审核的内容】:规定必须做批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断;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34【药师调配处方的规程】: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处方用法,金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35【调剂处方的“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未取得药学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配工作】【处方保存期限】:普通、急诊、儿科处方从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存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存3年。36【医疗机构采用无处方权开方、无资质调方应受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6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处理: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并当在五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5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37【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38【GMP对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检人员的要求】: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38【GMP对产品销售与收回的规定】:每批成品均有销售记录。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产品收回应有书面记录及程序。39批号: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数字加字母。40《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姓名、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流水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41【GSP对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与培训的要求】: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学专业的技术职称;处方审核人应是执业药师或有药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质量管理和验收人员应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具有药学专业的技术职称;经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有种准入规定的岗位,工作人员须通过职业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直接接诸药品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档。42【GSP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进货和验收要求】:从合法企业进货。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记录。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做到票、账、货相符的购进记录,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购进药品的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验收人员应对购进的药品应凭票据按有关贮批验收并记录。验收药品质量时,应按规定同时检查包装、标签、说明书等。·43【药品现货销售】: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委派的销售人员,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其他场所,携带药品现货向不特定对象现场销售药品的行为。44【药品外标签应注明】:通用名称、成分、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45【药品内标签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等。46【药品有效期】应按年、月、日的标注,年用四位数,月、日用两位数表示。47【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规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标注的药品名称必须符合国家药监局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命名原则,并与药品标准证明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并符合以下要求:对横板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标出。不得选用草、篆字体,不得使用修饰形式字体;字体颜色为黑或白色;不得分行书写。商品名与通用名不得同行书写。商品名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禁止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药品名称。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其应印在边角,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48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49药师和医师在临床用药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50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规定:制定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供应。做好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公开招标采购,议价采购或参加集中招标采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51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解决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

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2商业贿赂:指经营者为消费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有其行为工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3批号: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54关于处方的保存时间:普、急、儿一年;医疗毒性、二类精神药品二年;麻醉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三年。保存期满,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55疫苗: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56医疗用毒性药品:指毒性剧烈、治疗量与中毒剂量相近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者死亡的药品。56【冷库温度2~10c;阴凉库小于20c;常温库0~30c;相对湿度45~7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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