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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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

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一直是科学哲学研究的热点问题。逻辑实证主义、批判理性主义、库恩、费耶阿本德等均对这一问题提出过不同的划界标准。划界问题对科学进行界定,强调科学思维,但也容易形成对科学的非理性崇拜,因此要合理的看待非科学中的合理成分,不能盲目排斥非科学,要树立争取的科学思维方式。

一、科学、非科学的定义

科学一词,英文为science,源于拉丁文的scio,后来又演变为scientin,其本意是“知识、学问”,日本科学启蒙大师福泽谕吉把“science”译为科学,康有为也引进并使用“科学”二字,后来严复在翻译《天演论》时也用“科学”二字,此后“科学”二次便在中国广泛使用。1999年版《辞海》中将科学定义为“运用范畴、定理、定律等思维形式反映现实世界各种现象的本质的规律的知识体系。”

科学家和哲学家经常试图给科学下一个本质主义的定义。尼采认为,“科学其实是一种社会的、历史的和文化的人类活动,它是在发明而不是在发现不变的自然规律。”爱因斯坦则定义为:“科学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努力,力图用系统的思维,把这个世界中可感知的对象尽可能彻底的联系起来。”[1]法国《百科全书》中认为“科学首先不同于常识,科学通过分类,以寻求事物之中的条理。此外,科学通过揭示支配事物的规律,以求说明事物。”而英国科学委员会则将科学定义为“以日程现象为基础,用系统的方法对知识的追求、对大自然的理解以及对社会的理解。”关于什么是科学,学术界大体形成一个基本的共识:科学包含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关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性的知识积累,即作为“分科之学”的成果体系;二是探索客观世界规律的研究活动,包含从事科学研究的思想方法;三是作为一种社会建制的组织机构,包括科学研究活动的管理、服务和保障机制。[2]由此对于科学的本质特征,学术界也达成了共识,即科学研究一要强调逻辑分析,二要强调实证检验,两者相结合才能得出规律性的认识。[3]

非科学是科学以外的所有知识体系或观念。有的学者将其扩大为科学之外的其它社会要素部分,包括文学、艺术、宗教、民俗,政治、经济、军事活动中的经验和谋略,生产、管理、医疗诊断等活动中的经验诀窍,甚至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过程中的直觉思维活动等。[4]很多人将非科学等同于伪科学或者反科学加以抨击和排斥,这是十分错误的,因为伪科学是指那些不具有任何科学性质却打着科学的旗号招摇撞骗的非科学,它们打着科学之名,行的却是反科学之实。从这个定义上来讲,非科学与伪科学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非科学包括伪科学。我们在界定伪科学时,要尽量做到从客观实践的角度出发,以免犯情绪化的主观错误,将某些新生的暂时能不能被人们接受的理论当做伪科学进行排斥。

二、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

1、逻辑实证主义的划界

逻辑实证主义也称逻辑经验主义。由于十九世纪末自然科学的重大发展,标榜科学的老实证主义已不适应科学的新发展,因此实证主义必须改变自己的形态,于是逻辑实证主义应运而生,成为实证主义的第三代代表。其主要代表任务有石里克、卡尔纳普、亨普尔等。

划界问题是逻辑实证主义讨论的一个核心问题,由此引出其他种种科学哲学问题。逻辑实证主义用意义标准来解决划界问题,认为有意义的就是科学的,否则就是非科学的,提出以证实原则为核心的意义标准,可证实性原则及时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的标准,也是区分有无意义的标准。可证实性是指能够想象出一个命题的证明方法来确定它的意义,至于这种方法能否被实际采用则是另外一回事。也就是说,可证实性是证实的可能性,是原则上可能被证实,而不是技术上的可证实。按照传统的实证主义,证实通常是指一种完全的证实,从逻辑和经验上都要求作出确凿的证明。然而这种严格的方法在现实中是无法实现的。因此逻辑实证主义提出可证实性,将证实标准弱化了。波普尔认为逻辑实证主义的可证实性标准并不能解决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因为可证实性标准是“既窄又宽”。它窄在将一些不能在逻辑上归化为单称经验陈述的理论排除于科学之外,宽在将一些声称经过经验证实的东西,如占星术等纳入了科学的领域。[5]这样一来,可证实性原则就没有解决划界问题,也不利于科学的发展。

2、波普尔的分界

波普尔将分界问题成为“康德问题”,他说“假如我们按照康德那样把归纳问题称作‘休谟问题’,我们也可把划界问题称作‘康德问题’。”[6]在认识到逻辑实证主义可证实性原则的弱点的基础上,波普尔提出了可证伪性标准来解决划界问题,认为一个理论的科学性的评价标准就是它的可否证性或可反驳性或可检验性,可否证性、可反驳性和可检验性这三者在波普尔看来是一致的。一切知识、命题只有被经验证伪的才是科学的,否则就是非科学的。一个好的科学定律或理论,应该是可以被证伪的。在波普尔那里,可否证性标准既不是意义标准,也不是真理性标准,而仅仅是分界标准,以这一原则为分解标准,认为科学知识都是不确定的,即认为科学不等同于真理,从而打破了科学即真理的信条。[7]尽管如此,波普尔仍然认为科学与非科学之间存在截然分明的界限,仍是将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的联系切断了。由此遗留下来的传统,导致我们现在抱有这样一个信条,就是相信科学的就是正确的,非科学的就是不正确的,从而将很多尚在形成初期的理论或是科学发现以及技术发明过程中的直觉思维活动当做非科学进行了排斥。

3、库恩的范式论划界标准

库恩认为逻辑实证主义的可证实性原则过于严格,绝对,从而简单化,将很多科学命题排除于科学之外;但是波普尔的可证伪性原则又过于模糊,没有对科学与非科学做出实质性的划分。库恩提出了范式论划界思想,认为把科学与非科学区分开来的标准正式有无范式。所谓范式,即某一科学共同体成员共有的一整套标准和规定。与波普尔将划界标准放在“非常研究”或“非常科学”一边不同的是,库恩将划界标准放在常规研究或常规科学一边,认为有一个能够维持常规科学的范式存在,在这个范式下的理论就是科学的。

但是,库恩的范式提倡的是一种科学家共同协商的标准,认为科学理论由科学家内部的共同信念所决定,从而将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从客观方面引向了主观方面。[8]

4、费耶阿本德的消除分界论

库恩在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上是左右摇摆的,一方面主张以上划界,另一方面又说“不一定要寻找一条界线分明的决定性的标准”。[9]他的无需分界的思想,被费耶阿本德发展为“消除分界论”。

费耶阿本德认为逻辑实证主义的可证实性原则,波普尔的可证伪性原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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