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应税所得的性质、类型与税收形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应税所得的性质、类型与税收形式

发表时间:2019-06-10T10:46:02.377Z 来源:《电力设备》2019年第2期作者:高利智

[导读]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国网山西技培中心大同分部山西大同 037039)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自中共中央与国务院提出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后,学术界一直在揣摩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型式,政府职能部门一直在草拟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条文。时至今日,理论研究未取得公认成果,制度设计未颁布成文法律。为解决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本文在“论个人所得税基本模式”的基础上继续研究个人所得税模式问题。

关键词:个人应税所得;性质;类型;税收形式

引言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中心任务是转换税收模式,由多元分类所得税转换为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准多级综合所得税的基本特点是将全部应税所得划分为专项所得与普通所得,对专项所得分别按比例税率征税,对普通所得统一按累进税率征税。现阶段,货币收入归集汇总机制尚不健全,可以分步推进准多级综合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中心任务:模式转换

1994年,我国在(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的基础上开征了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结束了个人所得税多税种并存的历史,进入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新阶段。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论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中心任务是:1.在收入职能方面,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比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稳定税负,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按照传统观念,直接税包括所得税与财产税,提高直接税比重就是提高所得税与财产税比重。在稳定税负条件下提高所得税与财产税比重,不仅要提高所得税与财产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而且要提高所得税与财产税占GDP的比重。为提高个人所得税占GDP的比重,必须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综合性与税率累进性。2.在调节职能方面,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缩小收入差距。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调节过高收入。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调节过高收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调节过高收入。为调节过高收入,也必须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综合性和税率累进性。

2个人应税所得的类型

古典政治经济学曾将要素报酬分为地租、利润与工资三种形式。随着土地资产化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现代经济学将要素报酬分为劳动所得、投资所得与经营所得三种类型。1.劳动所得。从经济关系看,劳动所得有雇佣劳动所得与独立劳动所得两种形式。雇佣劳动所得的本质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经济关系,表现为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动、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或提供利益。雇佣劳动所得包括在职所得与离职所得。在职所得包括基本所得与附加福利:基本所得的具体形式是雇主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等;附加福利的具体形式是雇主为雇员提供交通、通讯、膳食、休闲等服务和为雇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等。离职所得包括正常离职所得与非正常离职所得:正常离职所得的具体形式为退休金;非正常离职所得主要是雇员辞职或退职的补偿金。独立劳动所得的本质是劳动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表现为劳动者以自己名义向消费者提供劳务、消费者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劳务报酬。在税收关系方面,劳动所得通常被分为普通劳动所得与专项劳动所得。普通劳动所得按一般征税办法征税;专项劳动所得按个别征税办法征税。实践中,基本劳动所得均被作为普通劳动所得,附加福利与离职所得有时被作为普通劳动所得,有时被作为专项劳动所得。2.投资所得。从资产形态看,投资所得包括有形资产所得与无形资产所得。有形资产所得包括实物资产所得与货币资产所得:实物资产所得是让渡实物资产使用权获取的所得,具体表现为租金;货币资产所得是让渡货币资产使用权获取的所得,具体所得表现为利息、股息、红利等。无形资产所得是让渡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使用权获取的所得,具体表现为权利金,也称为特许权使用费。在税收关系方面,投资所得通常被划分为普通投资所得与专项投资所得。普通投资所得按一般征税办法征税,专项投资所得按个别征税办法征税。实践中,利息所得与股息红利所得通常被作为专项投资所得。一些国家只对利息所得采取个别征税办法,一些国家只对股息所得采取个别征税办法,一些国家对利息所得与股息所得同时采取个别征税办法。

3个人应税所得的税收型式:基本类型

根据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YGM)的相关资料,截至2016年,在198个国家或地区中,90%的国家或地区对各种所得同时征税。①不同时对各种所得征税的国家或地区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是国际避税地与石油输出国,不征收任何个人所得税;另一类是以自然资源收入为主的小微国家或地区,只对个人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经营所得中的某项所得征税。同时对各种所得征税的国家或地区的个人所得税的类型如下:

3.1分类所得税

基本特征:对各类应税所得分别按照规定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名副其实”的个人所得税和“名不副实”的个人所得税,如“财产税”中的租金所得税、“公司税”或“利润税”中的经营所得税等。具体类型有:1.多元分类所得税,简称多元所得税。基本特征:对各种形式的应税所得分别按照规定税率征税。历史上,英国1803年版的所得税是最早的多元所得税。目前,希腊等国家或地区实行多元所得税。希腊多元所得税为:对劳动所得按22%、29%、33%与45%的累进税率征税,对租金所得按15%、35%与45%的累进税率征税,对股息、利息与权利金分别按10%、15%与20%的比例税率征税,对经营所得按26%与33%的累进税率征税。2.三元分类所得税,简称三元所得税。基本特征:将应税所得分为劳动所得、投资所得与经营所得三类,分别按照规定税率征税。历史上,德国(普鲁士)1808年版个人所得税是三元所得税。目前冰岛、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实行三元所得税。冰岛三元所得税为:对劳动所得按22.5%与33.8%的累进税率征税,对投资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对经营所得征收公司所得税。中国香港三元所得税为:对劳动所得征收工薪税,对租金所得征收财产税,对经营所得征收利润税。在国际税收专家眼中,荷兰所得税通常被视为二元所得税。但从其具体制度看,应当被归入三元所得税。

3.2综合所得税

基本特征:汇总各类应税所得,在减去费用扣除额后,统一按规定税率征税。具体类型有:1.单级综合所得税。简称单级所得税或单级税(flattax)。基本特征:对综合所得,在减去费用扣除额后,按单一税率征税。具体包括:(1)准单级所得税。基本特征:将应税所得划分为普通所得与专项所得;对普通所得,减去费用扣除额后,按单级税率征税;对专项所得,另按规定税率征税。目前,立陶宛等国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