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景观计划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日本强调“环境共生”概念,主要是建立自然环境复育行动,公园绿地等生态回流以及建设都市水循环系统,以达到生活价值的重新检视和绿色经济之政策目标。

探讨日本景观计划和绿色主要计划所持的角色定位;京都公园绿地和景观形塑之重点;市民公共绿地营造之实施策略

地球环境等问题——绿色政策纲要的施政目的——各地政府拟定绿色主要计划(以都市绿地保护法,都市公园法,确保公园和绿地的保护建设管理)

景观法强化景观计划的实践性,加强各地环境景观的塑造推动

京都市在景观法前,由于古都保存法、都市计划法的风致地区等的制度,划定了广大面积的自然绿地。使京都市周边的东山、西山、北山可以衬托出整个城都和许多神社、寺庙等名胜古迹的风味和古意。此外,由于过去都市市民对于景观破坏的营造开发,都有强烈意识和诉求——“东山白川堤社区抗议”宣言、“京都塔论战”“京都饭店、新京都车站”等抗议都市天际线的违反行动

景观计划(自然、历史景观保全和市街景观整备)和实施区域的概要

将重要景观区域的建筑高度和建筑设计实施更严格,加强瞭望景观或借景的绿地保全和复育事项。

以过去优良景观区域,结合建筑施工的管制,进行区域整体景观、绿地之改善。设置景观整备机构团体以及响应市民等自发性活动,建构景观和公园绿地“保全和复育”之目标。还有

重要建造物

自然、历史景观保全区域

市区四周的自然风景,分两种区域。除森林业之开采外,必须经由市长认可,违反者一年以下惩处

市街景观整备区域之景观形塑。主要建构该区的历史景观和建筑整体协调和美感。共五种。“美观地区”——以山景作为建物修景、以区域特性为主,同时实施建筑高度和形态的规范沿道景观形成地区、传统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历史的景观保全修景地区、边界景观整备地区(强调区域特色和自然风范之特殊景观,整体色调风格得以申请辅助)

重要性都市公园

2HA以上的都市公园,并且保有自然和历史的景观以及提升市街市容之公园。此外,市中心的京都御所所有广阔的绿地,故周遭道路和沿道街景被指定为观景重要公共设施

景观重要树木制定方针

具历史或文化、学术上意涵之有特征的树容,被认定为在景观计划区域内能有良好重要景观,将予以指定。指定除听取树木所有人的意见之外,还需听取景观或树木之相关专家及京都市美观风致审议会之意见。

京都市绿色主要计划之公园绿地1998年拟定实施,以2025年为期的长期计划。公园、道路、河川、学校等公共设施等都被设定为绿化的标地物,其中还包括住宅区、商店街、工厂区等民有地之绿化。强化市区内环境美化。

分为“市街周围的山地和绿林”和“市街绿地”(农地、寺庙、公园、道路河川)两种。

市民绿化活动相关辅助

辅助内容如下表所示,不分公共或私人的建筑用地,铺地面积需500平方米以上,提供20%以上的铺地绿化面积比,绿化的最高补助以15—30万日元作为上下限额。

总结:1、目标为观光和环保,依循政策纲领,以都市公园法和景观法为依据。扩大都市和郊区绿林面积、扩大郊区公园绿地和森林保育、强化都市计划区域内公园绿地和森林保育,强化了公园和绿地的系统性建构。并且“自下而上”,居民对环境保护运动、县市政府率先拟定相关条例等自发性努力(都市景观计划和绿色主要计划先于国家景观法)。

2、景观计划和绿色主要计划透过了都市计划法、景观法、都市绿地保存法和都市公园法的合作,从都市区域扩展到非都市区域,从二次元空间提升到三次元空间、从造景扩大到眺望借景景观的绿林整体规划。而计划内容以及划定区域范围也依循相关法令制度、相关审议会组织,进行内容定期检讨和评估,得以确切执行实施。

3、绿色主要计划主要是配合都市计划区域内的景观计划的内容,目的是在强化其绿化面积和管理,特别是农地和生产绿地地区的保存和扩增,一方面是为了配合防灾体系之功能。让居民、NPO组织、民间企业和研究单位等力量,从生活环境的扎根做起,透过相关的辅助和交流活动去落实推动目标。

4、市街绿化之行动补助内容详实而明确,这些规定是需要不断检视符合未来发展以及市民的需求,结合长远性的政策,检视符合法令与规章内容,建构“质”代替量的绿意环境,共创有力的绿色经济价值,进而带动观光之产值。

从京都景观与公园绿地建构的过程顺序和层次、细节的整理可以得出结论。

首先是在日本国土交通省1994年《绿色政策纲要》下延伸出的自下而上的《绿色主要计划》政策实施。(古都保存法、都市计划法的风致地区等制度,“东山白川堤社区抗议”宣言、“京都塔论战”“京都饭店、新京都车站”等抗议都市天际线的违反行动等市民诉求),其后的《景观法》起强化景观计划的作用。这导致各地景观建构都有其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和民意、传统和文化的强烈反应,更有利于政策的实施。

其次,景观的构建分层次进行。京都市景观计划区域分为“自然、历史景观保全”和“市街景观整备”。自然历史景观保全区又以外围自然风景保全地区和风致地区为主,其次为历史风土保存区,绿地保全区等六种。市街景观整备区域位于市中心,有美观地区、建造物修景地区、眺望景观保全地域等四种。每种区域又各自分为几类。如风致地区是依据土地使用分区制度所划定的区域,保护了市区周边山林、历史资产的区域等五类。且每一层次区域的划分原因、保全依据、目的和手段都不同。例如“历史的风土保存和历史的风土特别保存地区”是战后经济快速成长之后,来保护古都不当的开发所划定的区域,以古都保存法为法源依据。而“风致地区”是推动以及形塑都市自然环境保全和良好的都市整体美观生活环境所谓实践的指标。而“美观地区”是依据《京都市市街地景观条例》所划定的区域,主要是建构该区的历史景观和建筑整体协调的美感。”建造物修景地区”主要是将风致地区及美观地区以及外

市区内,打造特色景观,其下第一种以山景为建物修景,第二种以区域特性为主。几乎每一个最小类别的区域都有其特定保全和营造的目的,使得法规内容详尽周全,重视整体景观效果和各类景观的分区,并具体到具体建筑外观、植物形态等,很难产生保护的死角,又维持了景观多样性。

此外,京都市绿色主要计划的绿化区域也分为“市街周围的山地和绿林”(分为四种)和“市街绿地”(五种)两种。其中较有特点的是市街绿地中的“农地和生产绿地地区”和“社寺境内地等”。前者由于日本发达的农村地区,使得农地土地成为重要田园景观,这一点是我国还难以达到的景观保护对象。而后者,由于日本人民生活习俗和宗教习惯(比如在寺院女儿节、婚礼等各类节日、活动)寺院和市民生活的联系十分紧密,其景观也成为高度渗透、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因素,尤其是京都这样的古都。因此京都社寺境内地的绿地面积和品质都有一定的水平,随之发展的住宅区内的庭院也非常优美,成为特有景色。

详细的计划中还有市民绿化行动计划的辅助实施等。该补助对道路建筑、铺地、公共停车场环境绿化等细节末端绿化提供补助措施,是一项非常仔细的“全民措施”,可以涵盖众多影响街道绿化面貌的事物,也可以成为推动市街绿化有效力量。和中国景观政策的强制性有所差别,这项措施反映了日本景观法规政策中人性化和动员力量的一面,无益于使整个城市的使用者直接地参与到景观营造的工作上来,这对景观绿色计划的实施有很大推动作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