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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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供电系统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文件

总目录

第Ⅰ卷投标须知

第Ⅱ卷合同条件

第1章合同协议书

第2章合同条款

第3章合同附件

第Ⅲ卷投标文件格式

第Ⅳ卷评标办法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二○○八年九月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2021年1月19日星期二07:15:35

第Ⅰ卷投标须知

目录

1.总则 (5)

1.1定义 (5)

1.2招标说明 (5)

1.3投标资格要求 (6)

1.4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6)

2.招标文件 (6)

2.1招标文件的内容 (6)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6)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7)

3.投标文件的编制 (7)

3.1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7)

3.2投标价格 (8)

3.3投标有效期 (8)

3.4投标保证金 (8)

3.5投标预备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9)

3.7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9)

4.投标书的递交 (10)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0)

4.2投标截止时间 (10)

4.3迟到的投标文件 (10)

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0)

5.开标与评标 (11)

5.1开标 (11)

5.2评标过程保密 (11)

5.3投标文件的澄清 (12)

5.4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 (12)

5.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2)

6.授予合同 (12)

6.1合同授予标准 (12)

6.2业主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某一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2)

6.3中标通知书 (13)

6.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3)

6.5履约保证金 (13)

6.6合同生效 (13)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Ⅰ卷投标须知

1. 总则

1.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业主”指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3)“监理工程师”指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合同目的委托的社会监理单位;

(4)“投标人”指向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5)“承包商”指被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6)“招标文件”指由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

(8)“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1.2 招标说明

1.2.1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项目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

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监理单位承担广佛地铁工程建设的监理服务,确保广佛地铁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广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业主负责制。

1.2.2 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业主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

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合同将作废标处理或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2.3 本次招标,不限定投标人选用何种定额报价,但取费标准不得超出国家有关监理服务的取费

标准。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

1.2.4 本招标业主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驻地总监、驻地总监代表以及主要专业的监理人员参与

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参加评标的澄清会并回答相关问题。驻地总监、驻地总监代表参加评标澄清必须出示合法的身份证件。

1.2.5 业主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Excel ”制作的投标报价清单,递交用“Microsoft Word ”制作的监理方案说明书。电子文件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文件名称。电子文件必须按经济标书和技术标书要求行进区分,并分别与标书正本包封一起。

1.2.6 对本招标工程的说明及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1.2.7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招标公告、投标资格预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标前

预备会、标书送达、开标、评标、澄清、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1.3投标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费用

1.4.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业主对上述费用

不负任何责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内容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 2.3款发出的补充资料:

第Ⅰ卷投标须知

第Ⅱ卷合同条件

第1章合同协议书

第2章合同条款

第3章合同附件

第Ⅲ卷投标文件格式

第Ⅳ卷评标办法

2.1.2 投标人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业主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业主。

2.2.2 业主在投标截止期20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期前15天以书面函件方式

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投标人务必在这一天前到标书售卖处向业主签收此书面答复,逾期不签收的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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