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全书-核心讲义-第3-5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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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讲义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税收法律制度是财经法规与会计科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章内容较多,涉及多种税种,所占比例较大,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的重中之重。在学习时,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对比,强化记忆,同时学会从更深的角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近几年考试情况来看,本章难度及所占的分值也较以往有所提高,约为20~30分。涉及单选、多选、判断和综合分析题等题型。常考形式如下:
1.税收概述(单项选择题、判断题);
2.主要税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3.税收征管(多项选择题)。
【大纲要求】
【本章知识结构图】
本章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 税收和税法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1.税收的概念与作用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税收主要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税收法律制度
一、税收和税法
二、主要税种
三、税收征收管理
①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②税法及构成要素 ①增值税 ②消费税 ③营业税 ④企业所得税 ⑤个人所得税 ①税务登记
②发票开具与管理 ③纳税申报 ④税款征收 ⑤税务代理 ⑥税务检查 ⑦税收法律责任 ⑧税务行政复议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2.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通过颁布法律或法规,按照一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强制征税。
(2)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税收的无偿性至关重要,体现了财政分配的本质,它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
【注意】固定性的特征,是税收区别于罚没、摊派等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例3.1】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在征税前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税行为规范,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2014年真题]【答案】×
【解析】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前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税行为规范,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
3.税收的分类
税收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种类,具体如表3-1所示。
表3-1 税收的分类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例3.2】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有()。[2014年真题]
A.增值税
B.关税
C.印花税
D.资源税
【答案】ACD
【解析】中央地方共享税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
税、个人所得税等。B项属于中央税。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1.税法概述
(1)概念
税法是指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征纳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2)特点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3)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①联系: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制度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收必须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税法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有序进行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
②区别: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税法的分类
(1)按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两类。
(2)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三类。
(3)按税法法律级次不同可分为: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3.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一般包括征税人、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等项目。具体内容如表3-2所示。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表3-2 税法的构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