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妇女再婚普遍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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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妇女再婚普遍性的原因

引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社会的稳定发展起者最基础、最经常的作用;而婚姻是不家庭的起点和形成标志。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婚姻观念、婚姻制度。唐代以盛世著称于世,表现在婚姻上必定也有其独特的风格。唐代妇女再婚的普遍性就为其他朝代之妇女所望尘莫及。在唐以前及以后的朝代,妇女再嫁都是为世人所不齿的,而在唐代着却是司空见惯的。唐人并不以之为齿,反而回引以为荣。无论是皇室、贵族妇女,还是平民百姓之女,离婚再嫁为之不少,却是少有非议。着不能不令我们对其进行思考,是何种原因使的唐代妇女再婚如此之普遍。本人想就这一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一唐人的思想观念

在唐代,一向维护传统礼仪道德的儒教不是很受推崇,反而是道教居首位。社会生活具有浓重的道教宗教色彩。早在唐代初期武德八年(625年),高祖李渊下诏宣布三教中道教为第一,儒教为第二,佛教为第三。贞观十一年(637),太宗李世民再次宣布尊崇道教,令道士、女冠高于僧尼一等。自此道教在唐代的地位日益高涨。高宗李治把李耳追封为太上玄元皇帝,玄宗李隆基对道教特别推崇,在长安大宁坊和洛阳积善坊建立玄元皇帝庙。据记载:庙初成,命工人于太白山砥石为玄元皇帝圣容,又采白石为玄宗圣容,侍立于玄元皇帝之右,衣以王者衮冕之服。又于像东设立白石为李林甫、陈希烈像。林甫犯事,又刻为杨国忠代焉。[1]上述皇帝的作为无不说明对道教的倍加推崇。也就很容易理解唐代对儒家传统婚姻礼俗的蔑视与突破,敢于打破传统婚姻伦理道德限制,甚至于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趋于沦丧。唐代历史上著名的唐玄宗李隆基和宠妃杨玉环就是敢于打破传统礼教的人。杨玉环本为玄宗之子寿王李瑁之妻,而玄宗因杨玉环的美貌与才华将之纳入后宫,并开始了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流传于后世。因当时对道教的推崇,玄宗首先让杨玉环当了女道士命其入宫修行。于是在开元二十八年(740)十月六日,玄宗李世民下诏《度寿望王妃为女道士敕》曰:至人用心,方悟真率,淑女勒道,自昔罕闻,寿王瑁妃杨氏,素以端懿作嫔藩国,虽居荣贵,每在精修,属太后忌辰,永怀追福,以兹求度,雅志难违,用敦弘道之风,特遂由衷之情,宣度为女道士。

[2]殊不知这只是为掩人耳目杨玉环进宫几天后玄宗即召见,将一切礼法抛在九霄云外。杨玉环顺理成章的成为玄宗后宫新宠。这一事件已充分说明唐代皇室贵族以致于士大夫不拘儒家道德礼法。

由于推崇道教,唐人婚姻观念比较开放,妇女贞节观念淡薄,也不被重视。封建伦理中贞节观念没有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所以离婚再嫁不足为怪,从宫廷到民间莫不如是。据《中国婚姻小史》统计,唐中前期公主共211人,除幼年早夭、出家入道、事迹不详者,出嫁123人,再嫁达24人,其中三嫁者有4人。再从《新唐书·诸帝公主传》的记载分析一下自高祖至中宗四朝公主的情况。四代51位公主中,共有八位公主改嫁,其中高祖李渊之女高密公主先嫁长孙孝政,又嫁段纶;太宗之女襄城公主先嫁萧锐,再嫁姜简;城阳公主先嫁杜荷,改嫁薛灌;新城公主先嫁长孙诠,后嫁韦正矩;高宗之女太平公主先嫁薛绍,再嫁武承嗣,有嫁武攸暨;中宗之女安定公主先嫁王同皎,再嫁韦濯;安乐公主嫁武崇训,又嫁武延秀,还有一个太女儿合浦公主,虽未再嫁,但和房遗爱同有外遇,公然淫乱。上层社会性关系如此混乱,可以想象当时的“从一而终”的贞操观念是很淡薄的。由此联想到唐太宗的才人武则天后来竟然再做高宗的妃后,以及上面提及的唐玄宗娶儿媳杨玉环为贵妃也都不足为怪了。不仅如此,就连儒家伦理道德的卫道士韩愈女儿也是先嫁李汉,又改嫁樊宗懿。

她们不以改嫁为齿,甚至将改嫁之经历堂而皇之刻入碑文中,欲流传千古。开元十三年所立的《息国长公主神道碑》就由玄宗亲笔隶书“公主,睿宗第八女,崔贵妃所所生,始嫁薛儆,又嫁郑孝义,前有子四,后有子三。”上之风行,下层社会也同样如此。敦煌文书要文中讲到一发悍妇人,与婆婆争吵要离婚书,要求“废我别嫁”。这与前朝“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婚姻理念形成了鲜明对照,可谓是唐之一大特色。

二唐人的源流和各民族的融合

唐人再婚的普遍性以及对儒家传统婚姻礼俗的蔑视和突破,这种不拘礼法的行为是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的以及是各民族相互融合的结果。

在隋唐王朝建立之前,中国历史上经历了将近300年的魏晋南北朝大分裂时期。在这一时期,原来在黄河与长江流域周边居住的各个少数民族,如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族,纷纷迁到中原地区,先后建立了13个生存时间长短不一的王朝,加上汉族在河西走廊一带创建的前凉、后凉以及辽东地区的北燕,历史上称作五胡十六国。在魏太武帝拓拔焘太延五年(439),鲜卑族建立卑微王朝统一了中国。北魏分裂后,北部中国依然由鲜卑族的西魏、北周和东魏、北齐分别统治。这种情况直到北周的汉族权臣杨坚在静文帝宇文衍大定元年(581),夺取政权,建立隋王朝,并在九年(589)灭南方的陈王朝,重新统一中国后,国家的分裂与各民族的大融合才方告结束。正如当代历史学家王仲荤所说:从十六国时代起,匈奴、羯、氐、羌、卢水、胡各族,以及最后崛起的鲜卑族拓拔部,先后入主中原,建立政权。这些政权崩溃后,各族人民并没有迁回到他们自己的原居住地去,他们留在中原和汉族杂居,并和汉族人民一道与北方的各族统治者进行顽强的斗争。久而久之,他们自然和汉族融合在一起了,无论在经济生活方面、文化语言方面、风俗习惯方面,他们已经和汉族一样了。后来的历史学家也只有从他们后裔的姓氏和郡望来考知他们族姓之所出自了。到了隋唐时代,匈奴、羯、氐、羌、丁零、乌桓、鲜卑等族诸名称,终于成为历史上的名词。[3]但是王仲荤先生没有谈到的是,隋唐时期虽然实现了各族的大融合,但各族的风俗文化并未完全消失,而是对隋唐的社会生活与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婚姻风俗就是其中的主要方面。所以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曾说:“唐源流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一为异。”[4]史学大师陈寅恪也曾指出,唐代创业及初期的君主,均有胡族的血缘,如唐高祖的母亲为鲜卑长孙氏,唐太宗之母为窦氏,即鲜卑纥豆绫氏,唐高宗之母为鲜卑长孙氏,皆有胡族而非汉人,所以唐代皇族的母系血统杂有胡族血缘,已为历史学家所共知。而唐代皇族的父系血统,据陈寅恪先生考证,皇室李氏虽自称出于汉族李嵩,其实其先氏可能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著名北方士族赵郡李氏的破落户或假冒牌。李唐皇室父系之起源应是汉族,但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与北方少数民族血缘混杂,已非纯粹的汉族血统,并且“汉人与胡人之别”在北朝时代文化较血统为重要,凡汉化之人既母为汉人,胡化之人即胡人,其血统如何,在所不论。西魏恭帝时,曾把领军大将军都赐以鲜卑胡姓,李唐先祖李虎被赐姓大野氏【5】。正因如此,唐太宗平定突厥后曾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部落皆依朕如父母。”【5】唐太宗能对少数民族采取与汉族一视同仁的政策,与唐皇室和鲜卑等少数民族的血缘关系有密切的联系。

隋唐时期的婚俗深受北方的鲜卑、突厥、回纥、羌和吐谷浑等少数民族的影响。这些北方民族中都有儿子和侄子在父亲或伯叔父去世后,以庶母或伯叔母为妻;兄长或弟弟亡故后,其他兄弟以嫂或弟媳为妻的婚俗【7】这些在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先后入主中原的个各少数民族。由于受汉族传统文化影响不深,在伦理道德方面处于粗放的阶段,北齐文宣帝高洋曾纳其兄高澄之妻元氏为妃,又杀其亲弟弟高浚和高涣迫令两个弟媳分别改嫁杀死他们丈夫的部属将领,史称高洋对高氏妇女,不分亲疏都曾命令左右侍从与其乱交,高洋自己甚至当众赤身裸体。高洋死后,其皇后李氏又被继位的高洋弟弟史称北齐武成帝的高湛与其淫乱,而高湛的皇后胡氏又与宦官、侍从通奸,高湛死后,再与佛寺中的和尚通奸,史称“古来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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