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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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
【摘要】和谐社会建设提倡“以人为本”,把人民当做社会建设中的主体。和谐社会建设要以人为本,就要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生活中的基本问题。民生是人民对社会生活问题的一个基本共识,是对社会主流价值的判断,展现的是一个社会中的道德观念、社会习俗、民主文化的强大力量。人民的纠纷得不到解决,何以去谈和谐的建设;人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何以去谈社会的建设;人民的基本问题得不到解决,何以去谈和谐社会的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一、对民生的理解
“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中,“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在《辞海》中对于“民生”的解释是“人民的生计”,老百姓的生活来源问题。“在现代社会中,民生和民主、民权相互倚重,上升为生活形态、文化模式、市民精神等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特征的整体样态。
现代意义上的民生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民生概念是指,凡是同民生有关的,包括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事情都属于民生范围内的事情,充分强调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要性和高度综合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广义上的民生概念几乎可以延伸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任一领域,无所不包,甚至还可以包括历史
观方面的问题。狭义上的民生概念主要是从社会层面上着眼的。从这个角度看,所谓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等。
从不同的角度看民生,对民生的理解有所不同。从需求角度看,民生是指与实现人的生存权利有关的全部需求和与实现人的发展权利有关的普遍需求。前者强调的是生存条件,后者追求的是生活质量,即保证生存条件的全部需求和改善生活质量的普遍需求;从社会生活的角度来看,民生是人民关心的、是需要到的解决的,得到满足的生存、生活问题;从人权角度看,就是人的全部生存权和普遍发展权;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看,现代意义上的民生要从多方去思考,民生不仅仅包含了社会层面的问题,还应包含与人民有关的切身利益,甚至是涉及到人民的一切问题,是要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给人民带来的利益,使人民受益,使人民的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使人民的要求得到满足。
二、关于民生问题
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就业、教育、分配、社保、稳定五大现实问题做好。
“就业”是人民生存和生活的根本。就是要大力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抓好高校毕
业生、复转军人、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使人人有活干,有饭吃。
“教育是民生之基”,“教育”是强国富民的基础,要努力提高国民素质,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投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解决农村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让孩子们都能无忧无虑地读书,让家长们不再为学费发愁。
“分配”是人民休养生息的源泉。就是“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通过“扩中、提低、限高”,缩小贫富差距,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过上好日子。
“社保”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依托。就是要让老百姓生活的安心,完善和健全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确保弱势群体的生活底线,使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衣食无忧。
“稳定是民生之盾”,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可靠保障和坚强后盾。“稳定压倒一切。”“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要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机制,排难解纷,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争取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把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活干,有学上,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病有医,老有养,生活幸福,都过上好日子。
三、为什么要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
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有利于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影响社会和谐安定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理顺分配关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就是要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第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离开发展,一切无从谈起。
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观要求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兼顾和协调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第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标,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社会物质财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不断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生产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这是我们党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部署,反映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
四、对民生建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