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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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1.注重风险评估,强化源头预防预控
天津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期紧,任务重,目前在建的2,3号线即将开通运营,5,6号线正在加紧建设,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开通运营。复杂的施工环境,特殊的地质条件多变,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风险。如何在工程建设中,预判、预控安全风险,做好行为管理、施工管理、风险管理、应急处理,是天津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
因此,实施安全风险评估预控制度,通过事前对安全风险的有效辨识、风险评估、分级预控、专家把关等措施,消减安全风险,同时对不可避免的安全风险实施强化管理措施,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
(1)实施安全风险分级评估体系
进行风险分级,要求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轨道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开展多层次的风险评估。
(2)积极化解风险,减少施工困难
对于识别出来的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预先有效防范、降低甚至消除安全风险。
(3)突出重点,强化政府监督
对无法规避的重大危险源,采取强化监管措施,预防预控安全风险。
2.注重过程控制,强化各项安全措施
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阶段,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管理思路,通过精细化、信息化、程序化的管理手段,强化动态管理,强化过程控制,监督措施和行为规范的有效执行,将风险防范落实与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挂钩,保障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稳定、安全的生产形势。
(1)实施第三方监测
所有轨道交通工程深基坑、盾构隧道工程在施工单位监测的基础上,必须由建设单位再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工程本身和周边房屋、道路、管线进行监测,复核施工单位监测数据,防止瞒报、修改数据等行为,对达到设定的预警值、控制值时,及早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置。
(2)实施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
在安全风险较大的深基坑工程开挖,盾构进出洞施工,联络通道施工,隧道工程穿越建筑物、河流、桥梁或既有地铁线路等关键节点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政府部门进行重点监管。
(3)动态管理安全隐患
通过现场专职安全员现场排查,项目部检查,施工单位季度检查,建设、监理单位巡查,主管部门督查等方式,实现对安全隐患多层次、滚动式的排查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档登记,跟踪消除,实施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改一处,复查一处的动态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4)推行信息化监控措施
针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难度大,地质条件复杂多变等特点,为提高信息化施工水平,建立了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平台系统及站
点区间施工视频监控系统。对于及时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及时处置,控制险情的进一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5)严把地质超前预控关
复杂的地质条件一直是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管控难点,政府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对复杂地质条件必须采取地面补充勘探、物理勘探等手段,全面掌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情况;各参建单位也非常重视地质勘查和不良地质条件管控工作,强化施工补勘和地质超前预报,努力将风险降到最低。
(6)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各建设单位积极行动,开展各具特色的培训教育工作。
(7)强化管理人员配备,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施工、监理人员到位、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不到位或未履职的,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8)强化设计、施工、管理一体化,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施工图设计、交底、专业综合、现场施工等环节形成交叉、互动、互补、优化行为机制,建立综合安全防范机制,解决设计、施工和管理脱节的问题,增强设计、施工与管理的统筹和协调。
(9)合理划分标段招标,严格市场准入
在工期紧,任务重情况下,通过合理划分标段,实施大标段乃至整条线路招标,实现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集约化和扁平化,对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首先,合理划分标段招标减少了招标次数,同时减少项目接口,为保障施工顺利进行减少障碍;其次,通过精细化投标人条件设置,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有利于选
择优秀企业,有利于建筑市场的规范有序竞争;再次,合理加大标段使施工企业重视项目,主动增加技术力量和设备投入,在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资源、技术资源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有助于引入优秀人才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3.注重应急管理,强化险情处置工作
轨道交通建设所面临的地表建(构)筑物环境、地下管线环境、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环境的复杂性、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加大了施工难度和安全风险,事故和险情还难免发生。为最大程度地控制险情发展,减少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政府部门、各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积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1)实施“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政府部门三个层级,分别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配置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形成分级响应,齐抓共管的应急管理格局。施工单位是工地应急抢险的中坚力量,各建设单位对每条线路的应急抢险实施统筹、调度,政府部门对全市的应急抢险工作进行指挥、协调,确保及时、高效处置地铁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事故或险情。
(2)实现应急物资的集中统筹管理
在施工单位正常配备应急抢险物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工点位置、可能发生的险情类型、应急需求等因素,将工程量较大,装备力量较强,应急支援覆盖面较广的标段作为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实现全市轨道交通应急抢险物资集中统筹管理,一旦某工点发生险情,可以及时、就近提供支援,确保大型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供应的可靠性。
(3)开展应急抢险演练
检验应急抢险队伍水平,锻练队伍,积累经验,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4)推行应急队伍的激励机制与动态管理机制
为提高企业参与应急抢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应急抢险队伍实行了合理激励与动态管理机制,给予应急抢险队伍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优惠等政策,并定期考核企业的技术管理、机械设备配置、应急物资储备和劳务工储备水平,凡是队伍建设水平达不到要求或抢险任务执行不力的,坚决清出,并重新补充新生力量,确保应急抢险队伍训练有素,准备充分,本领过硬。
4.注重各方主体作用,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1)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与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签订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通过责任书的形式,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建设单位也分别与承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承建单位在企业内部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形成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责任链条,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政府部门每年对各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对各条线路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检查、考评,并组织会议进行通报;各建设单位每季度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对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