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企业如何应对环境污染侵权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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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企业如何应对环境污染侵权与赔偿
一、从紫金矿业说起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紫金山金铜矿环境污染事件,为企业特别是矿业企业敲响了警钟。这次事故,使企业、相关责任人在行政、刑事和经济方面均承担了相应责任,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主要包括:
1、行政处罚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的2010年10 月8 日,紫金矿业即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紫金山金铜矿被处以罚款956.31 万元人民币。同年12 月,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常务副总裁兼紫金山金铜矿长邹来昌再次被处以70万元和45万元的个人罚款。
2、刑事责任
2011 年2 月1 日,紫金矿业公告称,根据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判处罚金3000万元,另有五名被告分别被判处3年至3 年6 个月有期徒刑。同年7 月20 日,上杭县环保局原局长陈军安、副局长蓝勇有期徒刑分别被判处19 年6 个月和9 年的有期徒刑。
3、社会影响
由于紫金矿业污染事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和生态损失,事故发生之后信息披露延迟9天,加上随后再次发生渗漏、副总裁被刑拘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紫金矿业的利益相关者也对此做出了强烈反应,严重影响了紫金矿业的社会形象,对其市场收益显然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具体表现有:
①污染的直接受害者——汀江渔民和当地居民对紫金矿业的污染行为及当地政府的监管乏力提出强烈抗议;
②众多中小股东对紫金矿业的社会责任和信息披露提出了质疑;
③媒体和舆论从企业诚信、问责机制、政府保护等方面对紫金矿业提出质疑,各类主流媒体均对事件进展进行追踪报道,造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④以重庆绿联为代表的民间环保组织呼吁彻查紫金矿业故意延迟信息披露的行为并严惩紫金矿业;
⑤国家环保部和各级环保部门相继开展对污染事件的调查。
二、企业面临的环境现状
改革开放30 多年以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着稳定高速增长,同时,经济发展的背后是资源的过度消耗、严重的工业污染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据估计,中国因大气和水污染造成的损失为每年1000 亿美元,约占GDP 的5.8%(World Bank,2007)。同时,目前80%的环境污染来自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我国企业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也在频繁发生,严重威胁到我国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全国及至世界范围内,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人类共识,国家也将“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环境事件给企业带来的困扰日渐增多,政府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环境污染受害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多,民间环保组织密切关注企业排污。
近几年来,环境事件层出不穷,就在2012年4月,河南省济源市环宇煤炭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违法开采钾长石,其尾矿渣污染河水,殃及下游8个村近万人的生活,还直接污染到小浪底库区的水质。目前,济源环宇矿业事件已经演变成公共事件,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从经济角度来看,企业的发展若不重视环境污染,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将可能是无法估量的。在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过程中,短期来讲,罚款或者项目中止、取消势必会对企业财务绩效带来巨大损失;长期来看,负面环境事件意味着这个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差,无法应对日渐严格的各项环保法规。从而使企业丧失竞争优势,给未来的财务绩效带来重大影响,并最终被市场重新定价,导致股票等融资市场对此做出迅速反应。
三、环境侵权的法律应对
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矿产企业追寻的目标,但是当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不仅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形象和声誉,使资本市场迅速对肇事企业做出负面反应,而且,重大环境事故通常伴随着一系列罚款、赔偿、诉讼事件等,从而演变成严重的法律危机。作为具有长远眼光的企业,都注重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以应对环境污染造成的影响,减少企业损失。
目前我国对环境污染侵权的法律规定繁杂,与矿业企业有关的主要包括《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
和其他专门针对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方面的规定。从民事角度来看,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只要有人因环境污染造成了损害,企业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情节严重,企业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针对目前矿业企业环境污染引发的严重后果,国家对矿业环保工作也越来越重视。作为企业,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应对:
1、提高危机意识,制订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预案。一方面,企业通过培训等,加强环境污染法律风险控制意识,体现到直接的经营管理中,尽可能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制定预案,设置专人或专职,在危机发生时,能迅速按既定方案实施,保证临危不乱。
2、加强生产过程中常规及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处理,重视污染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发生事故后,一方面应尽可能减少损失的扩大,保证责任承担的有限范围。另一方面,应及时与公司法律顾问、公关专家等进行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披露机制,委托专业人士与第三方(包括政府、各种组织、媒体、社会大众等)的沟通。
3、当损害的发生可能是基于其他企业的污染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查明原因,适时以此为抗辩或向他方提出索赔要求。
矿业企业应对环境污染侵权与赔偿的过程,是个系统工程。作为造成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地污染企业的主要类型,矿业企业应牢记环境风险,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企业的长远发展,保障包括本企业人员在内的人民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