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才能切实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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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的目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政府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纠纷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构建新型的社会调控体系,建立科学民主的政治沟通机制。中国作为一个 后发外生型 现代化国家,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革命的历程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决定了我国的社会调控呈现一种全面的强控制的特点,这种强控制格局使国家能够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前提下迅速推进现代化。但是超强的社会控制使中国社会结构分化成为了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的产物,政治因素对分化的影响远超过经济因素。实质上,中国过去社会结构分化的转型源于社会控制方式的转换,因此,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正在进行第二次转型的今天,更应该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调控模式促进社会与政治的稳定协调发展。此时再孤立地强调独立于国家之外的公民社会已不合时宜,必须以全新的眼光来审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当社会结构分化快、程度高时,社会自我整合机制在短期内尚未形成,政治体系还未能将社会中的新兴领域纳入到政治体系的调控之下,社会各阶层间因利益分化导致的摩擦与冲突很可能成为政治不稳定的诱因。因此,中国现代化的特点决定了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中,国家要有意识地推进公民社会的培育,但绝不能片面强调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对抗性。中国未来的国家与社会之间主要不是对立和冲突,而是一种相互制约又相互合作,相互独立又彼此依赖的有机统一的关系。这种模式既可以避免集权政治下国家对社会的超强控制,又可以保持社会的有序发展。国家与社会的沟通与协作体现为政治体系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动态平衡机制,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4、增强国家的公共管理能力,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公正。政府对社会实施公共管理的重要途径是制定并实施公共政策。政府对社会实行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协调和平衡,公共利益是一切公共政策的出发点与归宿。不同社会阶层具有不同的阶层利益,因而政府公共政策的水平也具体表现在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既保证公众的一致性的利益,又能顾及少数公众的特殊利益。从政治决策的角度来看,就需要获取足够、全面、正确的信息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公正性。为此就必须设置相应的渠道,建立相应的制度,使各个阶层的利益要求得到有效地表达,避免因利益表达不畅所导致的矛盾和误解的加深。各阶层都应有各自的利益表达渠道,使每一阶层的要求和不满能够得到及时的表达和释放,并传达到政府的决策中心。在公民的知情权方面,民主政治应包括使公民能够全面、及时地了解政治决策过程和细节,以便对决策施加有效的影响,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因此,必须建立科学民主的政治沟通机制,以减弱社会阶层分化对于社会稳定所造成的影响。此外,政府还必须积极培育和发展 公民社会 ,尤其是着重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着手建立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协商对话制度,实现决策多元化、民主化、科学化。
(作者梁波,中央党校科社部副教授、博士)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才能切实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孟鑫
分配制度是社会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处理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分配的基本机制。它既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经济效率的提高、社会财富的增加,也有利于在保证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公平的同时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目前,我国在分配制度改革上已取得初步成效,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已基本被打破。但是,社会成员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扩大,收入分配秩序混乱等问题日益突出。分配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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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改革笔谈(四篇)
一、分配制度改革仍有待于继续完善和发展
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总的来说,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改革和完善这一分配制度的总取向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分配格局。这种分配格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拉开收入差距,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出现两极分化。但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分配关系的调整,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
1、宏观管理制度未能严格规范分配秩序。主要体现在税收制度不完善和工资分配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目前,我国规范收入分配的税收在制度安排上存在几种倾向:一是重视对企业分配之前的环节征税,轻视在企业分配之后的环节征税,体现为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双重主体税,二是重视对劳动所得的课税,轻视对资本得利的课税,目前有关资本课税的制度尚不健全。三是重视对收入环节的税制建设,轻视对财产环节的税制建设。这些倾向都不利于发挥税收的分配和在再分配作用,需通过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予以解决。在工资制度上,主要体现为工资分配的管理方式和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各地各单位在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政策之外,自行发放津贴的问题较普遍,补贴项目较多、规模较大、资金来源不规范;在国有企业中,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营者侵犯国家权益的行为;一些垄断行业的工资收入透明度低,工资外收入管理失控,与一般行业职工的收入差距明显扩大;另外少数社会成员利用体制、政策和管理方面的漏洞,牟取大量非法收入。
2、收入分配调节体系和调控机制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世界银行公布的基尼系数、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扩大等反映了总体情况。我国城乡、地区、行业、社会群体之间及其内部的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普遍存在,尤其是城乡、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更为突出。
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社会贫困问题仍未解决。社会保障体系是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当前,在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面、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方面、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方面、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都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但这些制度和措施仍有待于继续完善,而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仍然没有被完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目前,城乡仍然存在很大一部分贫困人群。
4、转移支付力度有待于加强。近些年来,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国家财政实力的增强,政府在运用转移支付手段对低收入者进行救助方面有了较大进展,在制度建设上,除了发挥优抚安置、临时救济等作用外,还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在运用转移支付手段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转移支付的总量不够大,结构不平衡,二是地区间财力不平衡,那些有较多低收入者需要救助的地区,大多数是财政较为困难的地区,从而影响了对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另外,面向低收入者或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分配制度不完善导致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是目前在分配领域人们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对此,应作实事求是的分析。
1、合理和适度的收入差距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经济体制下,都需要有适应当时经济社会条件的分配制度。我国目前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必然导致分配方式的变革,形成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进行分配制度改革,必然会拉开收入差距。针对以往平均主义的分配现象,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拉开收入差距,使劳动收入与劳动贡献相一致,有利于劳动者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和生产力的发展。应该说,合理且适度的收入差距是贯彻党和国家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重大方针的必然要求,对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促使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的迸发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合理利用和配置各种经济资源,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把握好收入差距的合理与适度,否则会引起多数社会成员的不满,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2、影响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因素不同。我国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是改革开放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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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