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菜篮子”市
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18]31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08
【实施日期】2018.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8〕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8日
广西“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我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推进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菜篮子”产品的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除南宁市以外的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市“菜篮子”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由自治区农业厅牵头,会同自治区绩效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