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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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供电局
10kV旁路作业器材和旁路作业工程车
订货技术条件书
目录
1. 总则
2. 技术要求
3. 供货范围
4. 技术服务
5.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6.质量保证和试验
7.铭牌、包装、运输和贮存
1 总则
1.1本技术条件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10kV旁路作业车及配套旁路电缆工具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条件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应填写《技术参数差异表》。

1.4 本设备技术条件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设备技术条件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 本设备技术条件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 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规范、标准
2.1.1 引用标准
GB 3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T2900 电工术语带电作业
GB 3804 3~63kV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GB 6906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形式设备
GB/T 5589 电缆附件试验方法
GB/T 12706 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GB/T 14286 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
GB/T 16927 高电压试验技术
GB 50150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18857-2002 配电作业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IEC 60502 Power cables with extruded insulation and their accessories for rated voltages from 1kv(Um=1.2kV)up to 30kv(Um=36kV)
IEC61318:《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的质量保证导则》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589:《汽车外廓尺寸界限》
GB6323:《汽车操作稳定性试验方法》
GB1334:《载重汽车和越野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DL/T 976-2005 《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877-04 《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使用的一般要求》
DL/T876-04 《带电作业绝缘配合导则》
Q/GDW249-2009 《10kV旁路作业技术条件》
ZB T50003:《专用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GJB 79:《厢式车通用规范》
2.1.2应执行国电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2.1.3 除非另作特别规定,所有设备都必须满足最新版本的国标及IEC标准,包括在投标时已生效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2.1.4上述标准和规范仅规定了最低要求,只要供方认为有必要且经业主认可,即可超越这些标准,采用更好,更经济的设计和材料,以便供方的设备持续稳定的运行。

2.1.5 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

2.2 运行环境条件
2.2.1气候条件
a)温度:-10°C—+40°C
b)适用地点:户外电缆沟户内
c)湿度:≤95%
d)海拨高度:≤1000m
e)降雨水平:≤20mm/小时
f)最大风速:≤12.5m/s
2.2.2环境条件
无爆炸危险,无腐蚀性气体及导电尘埃,无剧烈振动冲击源,户外使用。

2.3基本参数
2.3.1 旁路负荷开关基本参数:
a)额定电压(kV):12
b)额定电流(A):200
c)额定频率(Hz):50
d)额定开断负荷电流(A):200
e)额定开断负荷电流的次数(次):20
f)额定断开充电电流(A):20
g)额定断开充电电流的次数(次):20
h)开关器开断时间(ms):20
i)关合短路电流能力(峰值kA):40
j)工频耐受电压(kV):对地 42
相间 42
同相断口之间 48
k)冲击耐受电压(kV ):对地 75
相间 75
同相断口之间 85
l)热稳定短路耐受程度: 16kV、3秒
m)电动力稳定水平: 40kV(峰值)200ms
n)开关导通的接触电阻:(uΩ)小于200uΩ
o)三相分断的差异(不同期性能)小于5ms
p)旁路负荷开关具备验电功能的端子,验电端子电压不大于800V,验电器必须具有明显的同相与异相的指示信号、音响警报信号等提示信号。

2.3.2旁路柔性电缆基本参数:
a)额度电压(kV) 8.7/15
b)额定频率(Hz): 50
c)电缆导体截面积(mm2 ): 35或50
d)工频耐压(kV): 45kV/1min
e)直流耐压(kV) 55kV/15min
f)雷电冲击耐压(kV) +95kV(各10次)
g)局部放电量(1.73Uo):≤10PC
注:绝缘水平包括范围:耐压与局部放电需与中间接头以及T型接头组装实施。

h)电缆的热稳定电流水平表1。

表1 电缆的热稳定电流水平
电缆电动力水平:按照组装以后的条件在短路电流的作用下不使用下不使机械部分的构件损坏与变形,电动力的考核水平达到短路电流的峰值为40KA、时间200ms。

2.3.3旁路连接器
(包括:快捷连接终端线夹、负载不可切连接插头、负载可切肘型端头、负载不可切插头封套、负载不可切直线连接头、负载不可切T型连接头)基本参数:
a)额定电压(kV):8.7/15
b)额定电流(A):200
c)绝缘强度水平(与电缆组装实施)
d) 工频耐压(kV):45/1min(端部接头浸入水中0.5m,2h)
e) 雷电冲击耐压(kV)+95kV(各10次)
f) 直流耐压(kV)55kV/15min
h) 局部放电量(1.73Uo):≤10PC
i)电动力稳定水平:峰值短路电流40kA/200ms
注:在接触的状态下,各个接头接触的数值之间的误差不大于20%。

2.3.4旁路作业车基本参数:
2.4 机械性能
2.4.1旁路负荷开关
2.4.1.1连接要求方便、可靠;
2.4.1.2开关的分合指示标志;
2.4.1.3机械寿命:至少300次;
2.4.1.4具有压力显示和失压闭锁装置,年漏气率:<0.5%;
2.4.1.5防护等级:IP68。

2.4.2旁路柔性电缆
2.4.2.1旁路柔性电缆要求比一般同类型电力电缆具有更好的柔软性,可以重复多次敷设,回收使用,在弯曲半径为8倍电缆外经重复弯曲试验1000次以上,其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均保持完好无损。

2.4.2.2旁路柔性电缆的绝缘为耐热交联聚乙烯绝缘体,其正常允许温度不小于100℃
2.4.2.3短路时,旁路柔性电缆的允许温度不小于250℃。

2.4.3旁路连接器
(包括:快捷连接终端线夹、负载不可切连接插头、负载可切肘型端头、负载不可切插头封套、负载不可切直线连接头、负载不可切T型连接头
2.4.
3.1接头连接时要求,对接方便,对接以后有牢固、可靠的闭锁装置,分离时,在解除闭锁装置后,可方便地由对接状态改变到分离状态;
2.4.
3.2保护与防护:在分离的状态,需要有保护的盒、盖作为防护用。

作为防护和试验用。

2.4.
3.3温升:在200A的额定电流下满足温升不大于55K;
2.3.4.4接口的机械寿命:大于1000次循环(对接与分离为一个循环);
2.4.
3.5接头必须与旁路柔性电缆和旁路负荷开关装置套管配合;
2.4.
3.6接头的内部导体材料:铜材料,电阻率满足IEC的通用标准;
2.4.
3.7接头的金属外壳:耐腐浊、高强度、有防滑处理;
2.4.
3.8接头具备全绝缘水平(指中间接头相互碰头的外表不发生相间短路,接头外表碰到接地体时不发生接地短路);
2.4.
3.9 T型接头必具备绝缘体的台架,便于组装与固定在电杆上;
2.4.
3.10 终端具有两种不同的结构:一端与旁路负荷开关连接,另一端与架空导线连接的接头;
2.4.
3.11其耐热交联聚乙绝缘体正常允许温度不小于100℃,短路时允许温度不小于250℃。

2.5 主要功能
2.5.1 对整体结构的要求
2.5.1.1所有的设备应该是新造的、能够经久耐用。

即使在本技术条件书中没有特别地提出
这样的要求, 一般地说, 这些设备也应该满足一个完整的产品所具有的全部要求。

2.5.1.2 所有的设备在结构上应该便于拆装、检查和安装。

2.5.1.3除了标书中另有规定以外, 制造设备用的材料应是对其性能经过严格检查后所挑选出的材料。

2.5.2 旁路作业车车箱的要求
2.5.2.1 车厢的外型尺寸应该符合GJB 79《厢式车通用规范》的要求
2.5.2.2 车厢的后门双面开启式,车厢的两侧门是卷闸由下往上开启。

统一安装同一钥匙的锁。

2.5.2.3车厢前部为设备区,设有设备柜,放置设备及器材;后部为电缆线轴布置区(根据敷设线路而确定同轴电缆的数量及金具数量)。

2.5.2.4车厢后部主要空间安装电缆自动收放装置,前面其余空间承载300余件旁路作业辅助设备:旁路电缆、T形接头、中间直通接头、滑轮、连接绳、电缆牵引工具、输送绳、固定工具、缆盘固定工具、紧线工具、旁路开关等。

2.5.2.5在车厢内部有电缆线轴的自动装置,设计专用设备工具箱架,工具箱内对设备进行定制管理,并有专用工装卡具、压型模,防止工具在运输中互相磕碰和颠簸,使车厢空间可以充分合理利用。

2.5.2.6 车箱内要求配备灭火器、三角牌、占路施工牌等。

2.5.2.7 车上要求安装倒车后视系统;
2.5.3对电缆自动收放装置的要求
2.5.
3.1电缆自动收放机械装置满足3条电缆同时同轴自动收放,满足3盘为一组同轴电缆线轴的位置移动;电缆自动机械装置满足以上电缆线轴3盘的自动电缆收放和3盘电缆线轴的同时装卸.
2.5.
3.2电缆自动机械装置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满足运输和操作过程的稳定性和安全可靠性。

2.5.
3.3电缆自动机械装置采用液压或电动控制系统。

2.5.
3.4电缆自动机械装置满足放置旁路电缆(含接头,电缆规格为8.7/15kV HCTV 35mm2至50mm2)50米/盘共18盘,电缆线轴(3盘为一组)的同时同轴自动电缆收放.
2.5 机械性能要求
2.5.1振动
2.5.1.1所有装置应能承受GB7261第16.3 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振动耐久能力试验。

试验后,无紧固件松动脱落及结构件损坏,性能及参数符合3条的规定。

2.5.2 涂漆和防锈
2.5.2.1车身外部颜色:工程黄(符合GB/T3181规定的Y07中黄色),车厢内壁颜色:白色。

2.5.2.2除了有色金属零件、镀锌钢件和机械精加工面以外, 其他所有的外露金属零部件应该先经过除锈处理后立即涂一层底漆。

2.5.2.3在金属零件的表面涂一道底漆以形成厚度为0.04毫米到0.1毫米的干膜。

在这之后接着涂两道外用调合罩面漆, 使干膜的厚度达到0.2毫米到0.3毫米。

底漆和罩面漆应该是同一厂家生产的。

2.5.2.4 所有的涂漆应能经受得住机械振动以及热和油的作用而不致会出现划痕或者变软。

屏上的涂漆应该使用合成树脂化合物喷涂成具有半光泽的表面层。

3. 供货范围
3.1 供货范围
深圳龙岗供电局10kV旁路作业车一辆及配套旁路电缆工具。

3.2 设备构成
供货范围详细清单
4.技术服务
4.1 项目服务
合同签定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买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4.2 技术文件
4.2.1 卖方在订货前应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典型说明书、布置图和主要技术参数。

4.2.2卖方设备供货时应提供下列供认可的主要资料:
a. 设备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

b. 设备标准图纸资料(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安装图、元器件清单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等)
c.设备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说明书。

d.设备出厂调试报告,合格证书等。

4.2.3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设备部件作出修改而不发生任何额外费用。

在收到买方最终确认图之前采购或制造的材料应由卖方承担全部费用和风险。

4.2.4买方的认可并不能解除卖方对图纸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应负的责任,产品应符合合同协议的规定。

4.3 现场服务
在设备购买后,在具体带电旁路作业过程中卖方应派技术人员常驻现场,提供现场服务。

常驻人员协助买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卖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买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

5.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5.1 备品备件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

备品备件清单见表5.1。

表5.1 备品备件清单
5.2 专用工具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专用工具及仪器见表6.2。

表6.2 专用工具及仪器
质量保证和试验
6.1 质量保证
6.1.1为了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供方提供的设备应根据技术条件书中的有关标准进行试验,但本技术条件书还规定有关试验应执行的特殊要求及补充条款。

6.1.2供方推荐的任何试验标准应高于本技术条件书中规定的IEC标准的相应条款,而且这些规定的条款是可以接受和优先采用的。

6.1.3正式投产后 1 年内旁路作业车及配套设备由供方实行三包。

质量保证从现场安装调试开始,性能满足本协议要求及有关国标,直至设备正式投运后 12 个月,在质保期内,供方应保证接到通知, 2 小时內答复问题, 24 小时內到达现场,并免费更换故障设备及元件。

6.1.4供方应负责指导现场的安装、调试和协助现场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确认。

6.1.5供方需承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2 试验
由供方进行的试验分为出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两种类型。

6.2.1出厂试验
在设备交货前在供方厂内进行下列出厂试验项目,以表明设备符合本技术条件书规定的要求,需方代表参加作为试验见证。

装置工厂试验项目如下:
6.2.1.1结构和外观检查。

6.2.1.2基本功能试验:
·电气绝缘性能试验;
·维修旁路开关试验;
6.2.1.2供方应对提供的电气设备部件进行耐压试验、抗振动试验等。

上述试验结果均应满足技术条件书中有关条款的技术要求。

6.2.2 现场试验及调试
供方有责任对其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现场试验、检查和交付使用进行监督及培训有关人员。

调试完毕,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设备调试报告。

在调试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存在元器件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情况,供方应负责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并更换元器件,需方协助检查。

7. 铭牌、包装、运输和贮存
7.1外标识应遵循南网安健环标准实施。

车辆箱体两侧印“中国南方电网龙岗供电局、旁路作业工程车”字体。

7.2 设备铭牌标志清晰,元件位置编号、元件编号与图纸一致,所有可操作部件均有中文标明功能。

7.3设备可用木板花箱包装或铁筐苇席包装,保证产品在运输及储存期间不致损伤。

7.4设备应有包装规范,并应能保证设备各组成元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遇到破坏、变形、丢失及受潮。

7.5 各运输单元应适合于运输及装卸的要求,并有标志,在包装箱外标明该单元的编号、用途、安装位置等,以便于用户组装。

7.6 包装箱上应有运输、贮存过程中必须注意事项的明显标志和符号(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防震、起吊位置、重量等)。

7.7设备的运输、贮存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制造厂应提供有关资料。

7.8 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包括出厂试验数据)、装箱单和安装使用说明书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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