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屿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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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岛屿主权争端谈钓鱼岛归属的几个问题
张红岩
(沧州师范学院法政系,河北沧州061001)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岛屿争端频发,更有愈演愈烈之势,海洋岛屿主权争关系到主权国家的经济利益、国家安全以及主权政治安全等重大问题。

本文从岛屿主权争端的现状和产生原因出发,分析有关岛屿主权争端的重点问题,并结合相关分析结论浅谈钓鱼岛归属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岛屿主权争端国家主权国际法钓鱼岛
地球上有3.26亿平方公里的海洋面积,是地球陆地面积的两倍还多。

浩瀚的海洋一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巨大财富宝库,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空间和生命来源。

利用海洋这一方便、廉价的水上通路进行的跨越海洋的商品流通给人类带来了大量的财富。

同时海洋也是一个巨大的政治焦点,谁掌握了海洋主动权,谁就有了政治上的主动权,特别是海洋岛屿主权的掌握,关系到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政治安全和国家安全,是维护国家主权利益的重中之重。

进入21世纪,岛屿争端遍及全球,全世界近60个国家岛屿争端,占世界沿海国家的40%,成为非常突出的国际法问题。

中国有18000千米的海岸线,6500多个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岛屿和接近30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拥有较大优势的海洋权利益。

,与中国有海洋权益关系的国家有十几个,近几年来伴随国际岛屿争端的频频发生,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岛屿争议也不断凸显,其中中日钓鱼岛问题首当其冲成为典型。

一、国际岛屿主权争端的现状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岛屿争端频发,更有愈演愈烈之势,世界上多个沿海国家卷入了岛屿主权争端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如下几起:
(一)中日钓鱼岛争端
钓鱼岛,位于中国东海海域面积17万平方公里,1972年美国将其“行政管辖权”连同琉球一起“交给”日本,但钓鱼岛本是中国固有领土,历史上琉球并不属于日本,中日钓鱼岛争议就此产生,2012年4月16日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作出有关政府出面“购买”钓鱼岛的提议。

7月7日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宣称,政府正就购买有关岛屿并实现“国有化”进行综合研究。

中方严正立场: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国内掀起高涨的保钓活动,中日关系进入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的严冬期。

(二)日俄北方四岛争端
北方四岛是指日本北海道东北部的择捉、国后、齿舞和色丹四个岛屿,总面积为4994平方公里,1945年2月美英苏《雅尔塔协定》规定,“库页岛南部及邻近一切岛屿须交还苏联”,“千岛群岛须交予苏联”。

日方认为,俄方利用日本战败强占四岛是“非法占领”,应该将四岛归还日本,俄方认为其占领四岛是二战的结果,改变这一结果将意味着否定二战。

2009年7月3日,日本国会通过一项法律修正案,首次将北方四岛规定为日本“固有领土”。

2012年11月1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登上南千岛群岛的国后岛。

日俄岛屿争端升级。

(三)韩日独岛(日本称竹岛)争端
1952年1月18日,韩国总统李承晚发表“关于毗连海域主权的总统声明”,独岛被韩国划归为领海管辖,此后韩国对独岛(日本称竹岛)有效控制57年,在此期间日本一直对独岛(日本称竹岛)宣示主权,并与韩国多次交涉,至今未果。

韩国总统李明博2012年8月10日登上日韩争议岛屿独岛(日称竹岛) 即刻日本政府召回日本驻韩国大使,以抗议韩总统
李明博登岛,政治火药味十足。

(四)中国南海诸岛之争
在南海,中国与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有岛屿之争。

在南海的岛屿中,中国只占了8个岛礁(包括台湾军队占的太平岛);马来西亚占了8个;越南占了27个;菲律宾占了4个。

南海岛屿争端,埋有很大的隐患。

除此以外还有伊朗和阿联酋对阿布穆萨岛的争夺,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关于白礁的争议,俄罗斯与乌克兰对图兹拉岛的主权争端等都现实的体现了岛屿争端作为重大主权争议的现状不能忽视。

二、岛屿主权争端产生的原因
面对如此的岛屿主权争端现状,我们不禁要问造成这些争端频发,并逐渐升级,愈演愈烈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岛屿主权涉及到巨大的海洋经济权益。

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

岛屿主权的归属直接影响到以上海洋经济权益的划分,关系到一国对海上渔业资源和矿产油气资源的开发权利,以及对国际资源的掌握,特别是对国内资源储备不足的国家更有非比寻常的意义。

另外随着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各国对国际贸易市场的依赖逐步加深,海洋作为主要的交通渠道被大家所重视,谁掌握海洋主权就是抓住了未来国际贸易的主动权,海上贸易和海上经济的发展将会给他带来巨大的财富。

(二)岛屿主权关系到国家的领土和主权完整及国家安全。

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

或者说,国家在海洋上获得的属于领土主权性质的权利,以及由此延伸或衍生的部分权利。

国家在领海区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权权利,这和陆地领土主权性质是完全相同的。

[1]国家主权无小事,领土问题一直是国际法上的原则问题,表面上看只是一个不大的岛屿,其实在其背后的政治权利却十分重要。

(三)岛屿主权争端大多是历史遗留问题。

国际社会岛屿主权争端众多,产生种种争端的原因有很多,但试分析其原因大多都是由一定历史原因造成的,并且与殖民主义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有关。

比如伊朗和阿联酋对阿布穆萨岛的争端起因于英国殖民统治在该地区终结以后,没有对该地区的主权归属问题做明确的认定埋下了争议的隐患;中日的钓鱼岛争端不仅因为日本殖民侵占也是起因于二次大战以后,美国包庇日本战争罪行所遗留的历史问题。

日韩的岛屿主权争端的过程更是历史上国家利益此消彼长,互相妥协斗争所产生的悬而未决的历史问题。

这些历史形成的岛屿主权争端时间较长、情况复杂、内容多变、争端双方各执一词。

(四)特殊突发事件使岛屿主权争端不断升级。

面对岛屿主权争端,为了宣示本国对争议岛屿的主权和经济政治的需求,近几年来有关争议岛屿的突发事件频发,加剧了岛屿主权争端的升级进而演化成更严重的政治问题。

2010年9月中日钓鱼岛撞船事件造成了中日关系的倒退,2012年7月7日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宣称,政府正就购买有关岛屿并实现“国有化”进行综合研究,2012年重新当选日本首相的安倍晋三在与到访的美国副国务卿伯恩斯举行会谈时表示,“绝对不会向中国退让一厘米的土地。

”钓鱼岛问题逐渐升级。

2012年11月1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登上南千岛群岛的国后岛,引起日俄外交纠纷。

韩国总统李明博2012年8月10日登上日韩争议岛屿独岛(日称竹岛) 即刻日本政府召回日本驻韩国大使,以抗议韩总统李明博登岛。

三、从岛屿主权争端的重点问题谈钓鱼岛归属
(一)各国政府和民间宣示岛屿主权
面对愈演愈烈的国际岛屿主权争端,争议国家之间就岛屿主权问题不断争吵,经济牌、政治牌频频打出,各种形式的抗议行为、宣传手段、登岛行为,可谓花样百出,你方唱罢我登场。

针对与阿根廷之间存在争议的马岛,英国皇家派遣威廉王子作为英国空军直升机驾驶员登岛服兵役6周,以显示在捍卫领土问题上王子与庶民拥有同等责任。

[2]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更是身体力行,多次以各种名目视日本的强烈反对于不顾,多次登上与日本存在争议的北方四岛视察,并宣称俄罗斯对北方四岛的主权。

韩国总统李明博2012年8月10日登上日韩争议岛屿独岛(日称竹岛)。

针对中日钓鱼岛争端,日本政府更是绞尽脑汁,想出了所谓的“购岛计划”和“钓鱼岛国有化”。

年内日本就钓鱼岛做出多种动作,直指钓鱼岛主权。

3月2日,日本内阁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公布了39个无人岛名称,其中就包括钓鱼岛3个附属岛屿。

紧接着日本右翼分子石原慎太郎提出“民间筹款购买钓鱼岛”计划,拉开了“购岛”闹剧的序幕;7月7日日本领导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态称将对钓鱼岛“国有化”的进行“综合研究”。

日本政府9月10日下午在首相官邸就钓鱼岛问题举行阁僚会议,最终通过对钓鱼岛实施所谓“国有化”的方针。

就民间方式来说,民众主要的宣示主权方式多是游行示威,发表保护岛屿主权的公开言论,以及登报宣传等形式。

中国企业家陈光标在纽约时报登半版广告,声称钓鱼岛属中国,进一步激起民众的爱国保钓热情。

有些国家的民众还自筹资金冒险登临争议岛屿宣示本国主权。

在宣示本国主权方面韩国人更采取了人们想不到的极端方式,自剁手指和自焚,表示对日本争夺独岛(日本称竹岛)的抗议和不满。

从以上事实我们不难看出,所谓的宣示主权只不过是争议国家政府和民众的单方面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长期以来的岛屿主权争端,还会使冲突升级,激化争议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和平解决相关争端无益。

(二)解决岛屿争端的国际法原则的分析及解读
《联合国宪章》规定:“争端之和平解决按照本条作成建议时,同时理应注意凡具有法律性质之争端,在原则上,理应由当事国依国际法院规约之规定提交国际法院。

”[3]明确提倡国际争端应选择和平协商以及国际法院解决方法。

国家之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海洋划界争端有过一些成功实践:1969年德国、荷兰、丹麦三国间的“北海大陆架案”;1984年美国、加拿大两国的“缅因湾海洋边界划定案”;1985年利比亚对马耳他的海洋边界划界案;2001年卡塔尔与巴林海洋边界划界案;2007年洪都拉斯与尼加拉瓜海洋边界划界案;2008年喀麦隆与尼日利亚海陆划界案等等。

[4]
国际法院司法解决方式可以和平公正的解决岛屿争端,在国际法院审理判决岛屿主权争端案件是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历史和条约必守原则
以上我们已经谈到大多的国际岛屿主权争端是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归因于殖民统治的遗毒和二次世界大战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不彻底,有的争端则是因为时间更早的历史原因造成的。

在国际法院处理相关争端时历史事实是判断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在钓鱼岛问题上,我国也是主张“历史主权论”的,通过大量的史实考证钓鱼岛历史上是属于中国的,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中国史料记载,最早发现钓鱼岛的是明朝派往琉球的册封使节杨载。

中国自明代起就对钓鱼岛实施了有效管辖。

条约必守原则是《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则采取的基本原则之一,国际法有一系列的条约公约对相关岛屿主权争议做了规定,国际法院本着条约必守原则加以采用作为判定岛屿主权归属的依据。

还看钓鱼岛问题,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开罗宣言》中对日本不法所占的领土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照该条约明确了钓鱼岛的归属:“同盟国的目的是剥夺日本国
自1914 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日本国夺取或占领的位于太平洋的所有岛屿,并把像满州、台湾及澎湖岛那样的日本国从清国人手中盗取的所有地域返还给中华民国。

” 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宣言》中再次明确指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国的主权必将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等所决定的诸小岛之内。

”中国政府和日本政府于1972年发表的《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8条的立场。

”按照条约必守原则,钓鱼岛就是中国领土的事实不可改变。

2、保持占有和有效控制原则
国际法上的保持占有是指:原则来源于摆脱殖民统治的国家在获得独立的同时通过继承以前殖民地行政边界的方式确定自己的国家边界,目前已经发展为一般习惯法。

中国对于钓鱼岛的保持占有是有合法依据的。

我国对钓鱼岛的合法占有既有意识也有行为,早在中国古代我国已经首先发现钓鱼岛,我国渔民并在岛上进行了生产和生活,我国古代政府也对钓鱼岛进行了相应的政治和军事行为,并且中国一直对钓鱼岛进行良好的开发和利用。

有效控制原则是指在国际法实践中,主权国家对一定地区实行先占以后应该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持续和平稳的行使国家权力”才可以成为领土主权。

并且要求此行为是公开的、持续平稳的、与岛屿直接相关的国家行为。

日本政府针对钓鱼岛问题一直宣扬其所谓“有效先占论”,单方面认为日本执法人员在钓鱼岛的出入,个别日本人进入钓鱼岛海域并且登岛,中国渔民和保钓人员进入钓鱼岛海域或因其登岛被日本执法人员拘留,就是所谓有效控制的依据不免太过牵强。

我国早在明朝时期就对钓鱼岛进行军事防守,并实施了军事和政治的实际管理。

综上所述,根据国际法原则,钓鱼岛的归属应该是很明确的了。

但是国际法解决方式对证据和事实的依据,法律适用,司法规则,以及争议国家的诉求等要求十分严格的事实,对解决旷日持久的岛屿主权争端来说还是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

(三)针对钓鱼岛争端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坚持原则,战略应对
按照国际法的“以陆定海”原则,钓鱼岛以及我国周边岛屿的归属事关我国海洋基线的划定,进而关系到我国对海洋权益的事实施,关系到重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面对十分棘手的周边岛屿主权争端,我们首要的是坚持原则,对国家主权问题坚决不让步,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面对日本以及部分东南亚国家在岛屿主权问题上的挑衅坚持我国主权原则,积极应对,坚决捍卫国家领土主权。

同时我们也应针对目前的现实制定相应的战略措施。

第一,加强国内立法,从法律角度重申和强调我国对争端岛屿的主权,建立相关的海洋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法律法规。

第二,重视海洋,规划我国的海洋战略,积极进行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高新海洋科技技术,加大资金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家海洋战略。

第三、加强维护海洋秩序,强大海军力量,发展现有海洋监管力量,坚持和加强对问题争议海域的海洋监管,要保持适当的海洋战略威慑,维护周边海洋航行安全。

2、慎用武力,和平解决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不可同日而语,钓鱼岛事件升级以后国内民众也不乏有武力解决之言论,但是纵观世界现实,武力已不是首要的解决方式,和平与发展才是主题,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11年博鳌亚洲论坛的开幕词中说:“中国将继续致力于通过友好谈判和平解决同邻国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在地区热点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地区安全对话和合作,努力维护有利于亚洲和平与发展的地区环境。

”[5]
没有哪一个国家会轻易将民族和国家利益置于战争的漩涡。

再之就是使用武力成为可能,其后果和结果也不为所知。

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先例,例如英阿马岛战争,战争的结果是英国取得了马岛的占领权,但实际上争端却没有结束,两国依旧在种种场合争端不断。

3、维护主权应理性看待,理性应对
进入2012年,日本在钓鱼岛事件上多次挑衅,激起了中国民众的强烈抗议,一时全国各地纷纷行动起来抗议日本的无理行为,群情激奋,有人提出了较为激烈的主张并作出了过激的行为。

这些都是不可取得的行为,获取利益的最好途径就是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强大自己用最小的损失换来最大的利益,非理性爱国只能适得其反。

[1] 百度百科网络资源
[2] 张海文. 全球海洋岛屿争端面面观. 求是2012年16期
[3] 联合国宪章第六章争端之和平解决
[4] 姚冬琴全球近60国家存在岛屿争端多诉诸国际法庭解决
中国经济周刊2012年8月12日
[5] 胡锦涛推动共同发展,共建和谐亚洲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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