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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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授权委托书管理规
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xxxxxx行发【201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委托书的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授权委托书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权委托书是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订立合同、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受托人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职责的证明书。
第四条授权委托以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形式体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口头委托,但事后应当及时补办相关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委托事项和相关授权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六条受托人应当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只有授权委托书载明的受托人才有权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
第二章授权委托书的种类和内容
第七条长期多事项的授权委托书。长期多事项的授权委托书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就与同一实体有关的事项或
就同类事项或就法定代表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授权委托受托人在较长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的法律文件。该类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办。
第八条短期单项授权委托书。短期单项授权委托书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受托人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某项特定业务活动的法律文件。该类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期限根据所经办特定事项的要求确定,但是最长不超过两个月,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办。
第九条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的事项:
1.授权委托书的编号;
2.委托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3.受托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4.受托人的授权委托范围及事项;
5.授权起始日及委托期限;
6.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与受托人签名;
7.其他特别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十条除有特殊情况外,授权委托书均应按公司统一要求制作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样本详见附件1。
第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受托人不得将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行使。
第三章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单位和受托人
第十二条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公司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是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单位。因工作需要,需要由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代理公司经办有关事务的,应通过公司相关申请单位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
第十三条受托人一般为自然人。受托人应对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或实施的无权代理事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或由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由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的,该负责人对授权的内容、授权委托书的使用管理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向公司负责。
第四章授权委托书的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授权委托书的审批程序如下:
授权委托书由申请单位确定需授权事项,填写《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审批表》(详见附件2),经申请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按照该审批表列明程序,提请公司法律事务部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经业务主管领导(视具体事项所涉权限分工而定)审核批准后,由法律事务部填写授权委托书编号后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对以公司名义参与诉讼、仲裁活动的授权,经法律事务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法律事务部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签署,并加盖公章。
第五章授权委托书的管理
第十七条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数量根据所办理事务的需要确定,至少两份,一份由公司法律事务部保存备查,其余由申请单位和受托人合理使用。
第十八条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单位和受托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授权委托书,不得出借授权委托书。如发生丢失,应当及时向申请单位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报告。
第十九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随时通知法律事务部撤销或部分撤销授权委托。申请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撤销或者部分撤销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单位及受托人在接到撤销或部分撤销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全部交回公司法律事务部,由法律事务部在该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撤销”字样,并注明撤销日期。
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撤销授权委托的,原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单位应根据新的授权权限,重新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
同时,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单位或受托人应将授权撤销或部分撤销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
第二十条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妥善保管授权委托书审批表和留存的授权委托书文本等资料和文件。
第六章授权委托书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授权委托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并在记载的委托期限内有效。
第二十二条授权委托书在文本上不得有任何修改、涂抹的痕迹。授权委托书涂改无效。
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授权委托书自动失效:
1.授权委托书载明的委托期限届满的;
2.委托事项完成的;
3.委托期限内,受托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或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如遇特殊情况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的除外;
4.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撤销或部分撤销授权委托的;
5.其他依法失效或应当视为失效的情况。
第七章处罚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包括受托人及指定受托人的申请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越授权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
2.授权委托书失效后仍进行该授权委托事项的;
3.擅自篡改授权委托书内容的;
4.对授权委托事项的履行不尽职责的;
5.出借授权委托书的;
6.损毁、遗失授权委托书;
7.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八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