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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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
• 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 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规定土地用途,明确土地使用条件,土地所 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 件使用土地。
• 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取得土地年度计 划指标,未通过预审的建设用地项目不得报批。
• (九)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负责辖区内测绘 机构的资格审查(核)工作。
• (十)承办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新区土地资源概况 ➢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概述 ➢ 耕地的保护和利用 ➢ 土地违法行为及处理 ➢ 天人合一、和谐共生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 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
• (六)监督管理辖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工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 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 (七)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
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 (八)安排并监督检查各级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资 金及其他资金;完成各级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 。
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
发划展定,土通 地过 利编 用制 区土 ,地 确利 定用 土地规使划土地用途分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依据
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
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
农用
的用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 保

严厉处罚的制度。 •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即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 对违反规划,突破计划用地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分 配的原则:
一是有保有压; 二是区别对待; 三是综合分析; 四是占补平衡。
保: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各支根地持据基有各础 利 地设 于 投施 结 资建 构 水设 调 平项 整、目 的资用 项源地 目状建况设、 用针实地对际经建济设发占达用地土区地情、况经、济发历年展加计 加、速划严大经地实格对济区施执中 适 情 行和小 用 况 占欠户 房 用发 、型 和 耕建达、 廉 地设地中 租 补用区低 房 偿地的价 的 制节不商 土 度约同品 地 ,集情房 供 坚约况 应,利充用分情考 况虑、各国地内区生提产高总投值资等效,益适 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压、当:节参约照集 各约 地利 规用 划土 实地 施和促 违进 法区 占域 地 不协情符调况合发,国 展综家 目 合产 标 分业 实 析政 现 确策 的 定、 要 农发 求 用展 地。规 转划 用 和严计市格划场控指准 制 标入 大。标 户准 型的 、项 低目 密度高档住 宅土地供应 停止别墅类用地土地供应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
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 新区土地资源概况 ➢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概述 ➢ 耕地的保护和利用 ➢ 土地违法行为及处理 ➢ 天人合一、和谐共生
南站
坊前
2002年,为了适应开发区建新设安 需 要,将南站、坊前、梅村三个乡镇 划归新区;
2005年,无锡市委市政府进行了 又一次区划调整,将鸿山镇划归新 区;
护 农 用 地
目的

转为 关键 建设
用地 预先 审批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
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
强化土地执法监督
地实行特殊保护。
严肃法律责任
一、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条规定 :
–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 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 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 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 (1)科学合理编制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照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面 积,确定本乡镇的耕地保护目标。
– (2)定期对本辖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 作进行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提出基本农田 建设、保护和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 (3)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制定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向广大农民提供先进的 农业科学技术,提供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各种条件。
鸿山
2006年,将原滨湖区华庄部分划归新区,至此新 区的辖区面积达到220平方公里。 现辖有旺庄街道、硕放街道、江溪街道、新安街 道、梅村镇、鸿山镇。 本地户籍人口30.82万人,外来暂住人口48.57万 人。
新区土地资源状况
亿元 建设用地面积伴随着GDP快速增长
600
公顷 14000
500
12000
10000 400
8000 300
6000
200 4000
100
2000
0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GDP
2002
2003
建设用地
2004
2005
0 2006
新区土地资源状况
• 96年以来新区土地利用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无锡市新区经 济的迅猛发展,导致建设用地的需求量急速上升,建设用地 比重提高至49.24%,占用了相当数量的农用地,随着近年 来退耕还林、退田还湖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未利用地面积 减少趋势趋于平缓;同时,导致了农用地比重一定程度的下 降。
– (4)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档案,搞好基本农 田保护区的动态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基本农田的动态变 化趋势。
一、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 村民委员会对耕地保护的责任
– (1)监督村民依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保 护耕地;
– (2)制止村民损害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 – (3)依法维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 (4)尊重村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村民符合耕地
• 保护资源 严格规范 • 保障发展 持续有力 • 维护权益 切实有效 • 服务社会 全面优质
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研究起草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文件,组织编制和实 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其他专项 规划。
• 土地法第43条规定: • 除农民集体办乡(镇)村企业和农民建住宅使用
本农村集体土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 业建设使用集体土地外,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 只能使用国有土地,即不能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 。
三、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
• 当前,有专家学者提出:土地政策调控体系可以 概括为“四维一体”。 • “四维”是指土地“规划、计划、审批、执法 ”,“一体”是指“土地政策”。
一、国土资源管理机构
•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 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 管理和监督工作。
• 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
– 1986年成立国家土地 管理局
– 1998年组建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 部门
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 部门
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 部门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业务领导
三、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使用
1、不得突破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没有计划的,不得批准 农用地转用。
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 (五)依法管理辖区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 易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管理土地场,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 理的关工作;承担农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依法 指导镇(街道)、村用地管理工作,加强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 流转管理;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和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工 作。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
1992年11月成立,规划面积为
5.45平方公里。1993年,经江苏
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无锡高新技术
开发区的基础上增加无锡经济开发
梅村
区,规划面积为8平方公里。
1995年为了加大开发区建设力度
,无锡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无锡新
区,下辖2个镇(旺庄、硕放镇)
,辖区面积82.3平方公里;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宪法规定: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为社会主义公有 制
• 法律表现形式:
– 国家土地所有权:城市市区的土地及部分农村土地 –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
定属国家所有外)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民集体
•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
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 用土地的义务。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出让、划拨取得,开发取得, 承包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依法确定,入股、 联营取得,合法转移取得,承包取得。
和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 (5)执行乡镇人民政府科学合理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提供生产、技术 、信息服务; – (6)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动态监测工作,及时了解 基本农田的动态变化趋势。
一、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 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不得占用的耕地。
一、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3条明确规定: –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
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 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一、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 地方政府的责任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2006】31号)文件规定:
• (二)监督检查辖区各镇(街道)地矿源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 、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 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 (三)组织实施辖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实施农用地用 途管制,组织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 工作。
• (四)负责辖区内地籍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 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定级、登记、发证等工作 。
– 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 用基本农田。
– 不准将平原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小基本农田面积。
–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 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
行畜禽养殖,以及其它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 –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新区土地资源状况
• 根据2007年的统计数据,新区土地总面积220平方公里。 人均土地面积仅为0.42亩,仅相当于全国人均土地面积的 3%,世界平均水平的1%。人多地少,后备资源匮乏的土地 资源压力十分紧迫。
➢ 新区土地资源概况 ➢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概述 ➢ 耕地的保护和利用 ➢ 土地违法行为及处理 ➢ 天人合一、和谐共生
– 必须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如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 员会或村民小组。
– 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 集体成员应为长期生活于该集体内的农村户口的村民。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是指一定社会主体对土地利用的权利,是从土地 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土地物权,包括对土地的占 有、使用、一定的收益和一定的处分权。
• 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宅基地、非农经营用地 和非农公益用地。不同的用途取得方式不同:农用地-承包 ;宅基地-分配;非农经营用地-投资;非农公益用地-拨 付。其中,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力内容受到限制,其 对土地只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几乎不拥有收益权和处分权 。
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条件
业务领导,管理市级国 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
导干部
业务领导,管理县级国 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
导干部
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一、国土资源管理机构
1993年 土地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1995年 新区国土规划局
1998年 新区国土房产管理局
2005年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新区分局
新区国土分局的发展历程
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 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 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 “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 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 据。”
一、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 乡镇人民政府对耕地保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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