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本质安全型矿井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安全规程》、《本质安全型矿井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
(机电部分)
一、井上供电系统
1、主要设备有专用双回路供电。
2、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以下设备必须完好:进出线断路器、隔离开关、一次计量和保护用的电流、电压互感器、主变压器、主设备的供电设施。
4、变电所要有可靠的操作电源。
5、供电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6、变电所进出线开关、主变压器保护配置齐全,符合规程及设计要求。
7、带电力电容器的开关柜应有欠电压保护。
8、变压所应装设小电流接地线装置,且准确可靠。
9、所有高压开关柜必须具有“五防”闭锁功能。
10、有反送电可能的开关柜必须装有高压带电显示装置及闭锁装置。降压站符合各种保护设计要求。6KV总开关柜及联络柜下部水平母线应装有绝缘管,防止小动物穿入造成短路。
11、防雷接地符合规程要求。
12、供电设备上应有铭牌、完好牌、责任牌、标志牌,并且清晰。
13、变电所的馈出电缆应标明电缆型号、截面、长度及供电地点。
14、变电所与电力调度有专用直通录音电话,一次录音时间不少于60分钟,与矿有关调度有专用的拨号电话。
15、变电所按要求配齐灭火器材,摆放整齐,性能数量符合电器灭火要求,不超保质期。值班人员会使用。
16、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用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并定期试验。
17、工作场所的照明,应保证足够的照度。在高压配电室、控制室、主要楼梯及通道等地点,还必须设有事故照明。
18、变电所的短路接地线不小于35mm2,并编号,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
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应一致。
19、绝缘安全用具,每半年试验一次。
20、室内电缆沟电缆排列整齐,沟内无电缆中间接头,沟内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平整齐全。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21、有人值守的配电室,值班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变电所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
二、矿井地面瓦斯抽放泵站
1、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有防雷电装置。
2、泵房距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
3、地面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4、抽放瓦斯及其附属设备,至少有1套备用。
5、地面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它电气仪表必须采用防爆型,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7、瓦斯抽放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顶3m。
8、瓦斯泵电动机有过电流保护。
三、矿井地面变电站
1、设人值班的固定变电站必须悬挂一次、二次架空线和电缆的配电系统图以及有关操作、维护等的规程、规则。
2、全封闭式移动变电站,箱体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3、无人值班的变电站的门应加锁。站内设备应编号,并注明用途;应有停、送电标志和送电开关的锁紧装置。
4、变电所周围必须设有围墙,其高度不得低于1.8m,并在周围悬挂安全警示牌。
5、配电装置的操作按钮和手柄应设在带门锁的箱体内。隔离开关与主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闭锁。
四、主、副井提升系统
1、欠电压保护;
2、过电流保护;
3、过卷保护;
4、过速保护;
5、限速保护;
6、闸间隙保护;
7、松绳保护;
8、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
9、满仓保护装置;
10、减速保护;
11、防过卷、过速、减速功能保护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
12、副井及负力提升的系统配齐电气制动;
13、斜井提升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要求时装设二级制动装置;
14、高低压设备应双回路供电;
15、提升的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符合规定;
16、上下井口安装工业电视监视车房显示;
17、通讯信号完善,井口井底、操车设备、信号之间有完善的联动闭锁;
18、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及定期更换,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五、主排水泵系统
1、主排水泵房配备工作泵、备用泵、检修泵,必须保证工作、备用泵能满足矿井最大涌水要求。
2、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齐全指示正确,定期校验(1年有效期)。
3、有可靠的引水装置和备用引水装置,并能在5min内启动水泵。
4、启动柜有过流和失压保护,动作可靠,整定合格,室内接地系统完善,电阻符合规定。
5、裸露的电气设备要设栅栏,固定牢固,并挂警示牌。
6、硐室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室内地面标高比大巷高出0.5m,
有防火门,中央吸水井与水仓间有配水阀门并开启灵活,有畅通的安全出口等。
7、室内照明适度,光线充足,线路整齐,有专用电话。
8、有专用工具,防护用具齐全,有足够有效的灭火器。
9、井下主排水泵、采取水仓排水泵、各排水点(固定),监测监控。
六、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标志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起重机应设起开高度限位器,大小车机构也应设行程限位器。桥式大于20T,门式大于10T的起重机应安装重量限制器。
3、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应不大于原尺寸的5%.
4、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绳端牢固、可靠,压板不小于2个,电动葫芦不小于3个。
5、起重机应设一级短路保护、失压保护及零位保护,每个机构均应单独设置过流保护,还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
6、有轿厢的起重机械必须有漏电保护和防灭火设施。
七、井下配电室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绿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