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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0•【字号】黔府办发[2006]17号•【施行日期】2006.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17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加速农村经济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意义农产品加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对于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农产品多重增值,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解决“三农”问题、新阶段扶贫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努力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比率和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档次和产品质量,逐步形成合理的农产品加工区域布局,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4•【字号】•【施行日期】2021.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第一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要求,加快实施农业“特”“优”战略,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一)优先保障粮食生产.强化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落实产粮大县奖补政策,对前20名产粮大县予以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和第一产业发展.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支持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二)扩大特优种养基地.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为牵引,鼓励支持建设杂粮、蔬菜、干鲜果、药茶、中药材、薯类、畜禽、林草、油料、渔业等特优种养基地,各级要对基地建设予以倾斜支持和适当补助.省级安排5亿元重点支持畜牧、设施农业、药茶、中药材、渔业等基地建设.(三)提升设施农业水平.充分发挥设施农业周年生产的特点,解决冷凉地区半年不能种、不能养和南方品种种不活、低产低效的问题,支持设施农业(含蔬菜、食用菌、水果、花卉、渔业等)规模化发展,支持设施农业技术升级、数字化建设和绿色生产.引入市场主体,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园.鼓励市县加大设施农业投资力度,改造老旧闲置日光温室.省级安排1.8亿元重点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四)加大规模养殖奖补.落实生猪大县奖补政策,对前5名生猪大县予以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生猪产业发展.统筹利用土地出让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支持建设一批规模养殖场,对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年出栏肉鸡5万只以上、年饲养蛋鸡1万只以上、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年出栏肉牛200头以上、年存栏奶牛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参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给予贴息.(五)扩大林下经济规模.充分发挥林下经济投资周期短、见效快的特点,鼓励各地发展林下经济,作为长周期林业的重要支撑和农产品生产的必要补充,支持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等内容为重点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六)打好种业翻身仗.支持以小麦、玉米、杂粮、蔬菜、生猪、家禽等为重点,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对育种基础性研究、南繁育种基地等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建成北方种业研发和供应基地.支持科研院校、种子企业创新种质资源,加大设施农业专用和宜机化品种的选育力度.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种业主体,支持神农科技集团组建山西种业集团.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广良种良法配套.做强做大种薯企业,提高脱毒种薯覆盖率.二、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七)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三类经营主体.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继续执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落实龙头企业技改政策,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改造升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八)提升产业帮扶主体能力.对原有452个扶贫龙头企业、448个扶贫农民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开展省市县三级产业帮扶龙头带动主体认定和监测,持续加大对产业带动主体支持力度.强化“十三五”以来4.5万个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的后续运营和管理,建立动态监管台账,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九)鼓励企业“走出去”创品牌.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申报,开展功能农产品和“圳品”评价,支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创建,建立“晋字号”特优农业品牌目录库,开展线上线下品牌宣传.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入驻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地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十)激励返乡人员创业创新.鼓励和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办或领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等,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返乡留乡人员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和指导.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优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三、强化科技服务支撑(十一)加快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成势成型.持续推动谷城院一体化发展.建设有机旱作农业、黄土高原特色作物协同创新、功能农业3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心).支持神农科技集团运营山西农谷.省级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谷建设、科技创新和谷城院融合发展.(十二)深化科技推广服务.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省级统筹安排1亿元,支持高素质农民免费培训.推动“农业六新”引领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支持研发、引进、推广丘陵山区小型农机、新能源农机及农业智能机器人等特色农业专用机械.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推进农技、农机、农经“三支队伍”改革.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实施示范推广工程,提升科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能力.开展入企服务,组建专家团队、项目工队、营销战队,联市包县推动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十三)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支持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农事关键期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直通式”气象服务,加大水果、蔬菜冻害预防力度,及时发布晚霜冻害预警.深入开展节粮减损活动.支持各地开展抗旱设施养护、抗旱提水送水设备购置,加强县级抗旱服务队伍建设.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机制,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十四)多模式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园区农业发展,继续加大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等的支持力度.支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旅游示范村、美丽乡村、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人家”和康养基地,对成效明显的给予适当奖补.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十五)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全省统筹安排4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原则上亩均投入不低于1500元.同步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建设标准和亩均投入.继续支持加大社会资本投入建设高标准农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六)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按照“建一处、成一处”的原则,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大中型灌区工程完好率低、设施不配套等短板,大力开展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统筹做好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配套建设.(十七)有效遏制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盐碱地开发治理,探索经营权流转、农业生产托管模式.研究制定引入市场主体开发治理具体办法.推动撂荒地宜机化改造.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耕撂荒地,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按政策规定可用于设施农业用地.鼓励市县对流转撂荒地种粮给予补助.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十八)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市场体系建设.支持新建、提档升级一批农产品田头市场,引导田头市场开展农产品直供直销、“农社对接”等营销模式,解决好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贯彻落实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国家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支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建设.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十九)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第一产业,设立第一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项目为王”导向,做好重点项目资金配置.各级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1年用于农业产业投入不低于50%.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重点支持第一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二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各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占比在上年基础上至少提高6个百分点;2021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占比至少达到30%,其中用于第一产业不低于31亿元.制定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二十一)加大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将专项债券额度优先用于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方面,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优先入库推荐,各级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优先安排发行.鼓励一般债券支持农业农村领域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二十二)实施乡村产业 PPP项目.推广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模式拓展到农林牧渔业,省级谋划实施25亿元设施农业PPP项目,示范引导市县扩大推广,不断挖掘 PPP投资潜力.六、加大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力度(二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农业信贷担保、扶贫周转金、贷款贴息、政策性保险等方式,有序、高效引导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县域金融法人机构加大对乡村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落实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优先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举措,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基金.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在公开市场股票发行的支持力度.(二十四)深化政银担保合作机制.深化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发挥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用,强化对农业产业的金融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全面推行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稳步扩大银行、担保公司支农普惠业务规模,完善银担协同作业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信贷规模.(二十五)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力度,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完善省级特色农产品政策保险体系,扩大完全成本、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保险试点范围,逐步实现灾害险险种全覆盖,做到愿保尽保;发挥“保险+期货”作用,逐步实现价格险险种全覆盖.(二十六)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等产业.加快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和投资需求信息发布机制,健全以畅通社会资本进入退出渠道等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防范社会资本投资风险,有效保护投资主体合法权益.七、落实乡村产业用地用电用水政策(二十七)优先保障农业产业用地.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出台的设施农业、生猪养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顺应农业产业发展规律,为农村产业发展留出用地空间.县乡两级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市县年度用地计划指标要优先保障,确实无法解决的,可申请使用留省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市县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腾挪空间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积极探索农村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二十八)落实用地政策.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要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有效保障.规模大的农业产业项目要进产业园区.直接服务种养殖业的项目原则上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必需的配套设施项目,可按照相关规定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二十九)落实用水用电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水定产,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继续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农业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八、严格监测考核奖惩(三十)强化监测考核.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统计、林草等部门参与的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一产运行监测,实行“一旬一调度、一月一研判”.支持鼓励农村会计兼任统计员,建立完善以村起报的部门统计体系,加强农业数据库、政策库、项目库、专家人才库建设,切实提高统计质量.综合运用“四联考、四推动”方式(即县联考、省直部门联考、总投入与总产出联考、绝对量与相对量联考,现场推动、案例推动、通报推动、督导推动),对2021年第一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进行专项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市县给予奖励,对推进不力的市县通报约谈.。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14•【字号】辽政办发〔2016〕107号•【施行日期】2016.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0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4日辽宁省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1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辽宁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农业部全国农业结构调整座谈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结构、创品牌、增效益为主攻方向,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形成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供给体系,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农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有效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有效供给明显增加。

中高端农产品消费品比重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2000万吨左右,高标准粮田建设面积达到2292万亩。

优质蔬菜产量稳定在4200万吨以上,水果产量达到900万吨。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1•【字号】青政字〔2022〕32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字〔2022〕3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1日青岛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为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推动共同富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2〕20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一)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1.实施就业扩容提质行动。

推进创业城市建设,搭建“创业一件事、一个场景”平台,深化创业型城区、街道、社区创建。

开展创业明星、返乡创业带头人等典型评选,按每人最高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组织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创业沙龙、创业展示交流等活动,释放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活力。

积极争创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和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落实创业孵化奖补政策。

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建立用工保障清单制度,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对缺工量较大的企业,依托用工专员提供分类分级用工对接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2.支持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

实施“高校毕业生见习实习扩围计划”,扩大见习对象范围和见习规模,每年组织不低于400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见习基地见习补贴。

对见习期未满,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基地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发展广西专利密集型产业(制造业)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发展广西专利密集型产业(制造业)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发展广西专利密集型产业(制造业)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01.14•【字号】桂知规字〔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发展广西专利密集型产业(制造业)实施方案(桂知规字〔2016〕2号)为贯彻落实《广西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桂政办发〔2015〕77号),加快发展广西专利密集型产业(制造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包括专利密集型产业、商标密集型产业、版权密集型产业等。

近年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日益凸显,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中占据了相当高的比重,2010年,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美国GDP贡献了5.06万亿美元,占当年美国GDP总额的34.8%。

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区专利密集型产业整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

当前,广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受宏观环境、自身发展阶段、经济结构等多因素影响,经济运行走势分化,“三期叠加”特征表现尤为明显。

加快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可以充分发挥其增长快、效益好的优势,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

以专利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将专利密集型产业打造成为驱动广西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坚持政府引导。

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及宏观指导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及资金支持,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良性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选择专利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产业进行培育,形成专利密集型产业新格局。

——坚持有序推进。

明确若干优先发展领域,集中力量率先突破,示范带动其他产业加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打造一批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发展壮大一批显著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的专利密集型产业,部分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在局部领域达到全国先进乃至领先水平。

国务院关于印发《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3.02.09•【文号】•【施行日期】1993.02.0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的通知(一九九三年二月九日经国务院第二百二十次总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遵照执行。

建国以来,我国人民的食物状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目前已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重要发展阶段。

及时地制定并施行我国食物结构改革和发展纲要,对于正确引导我国食物结构的调整,促进食物生产和消费的均衡、协调发展,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增长,不断提高我国人民的营养水平和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食物工作的领导,要参照《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相应制定出本地区的食物发展纲要,并逐步组织实施。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的各项基本目标和政策措施,积极配合,大力协同,促进和保障我国九十年代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食物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人民的食物状况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重要发展阶段。

及时地引导我国食物结构的改革和调整,促进食物生产与消费的协调发展,并尽快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食物结构,已经成为关系到我国国民整体素质提高和国民经济发展与繁荣的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任务。

为此,特制定我国九十年代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

一、我国食物发展现状(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民的食物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

尤其是进入八十年代以后,我国食物发展速度加快,食物结构显著改善。

食物生产大幅度增长。

八十年代,我国粮食总产稳步登上了四千亿公斤的台阶,人均粮食产量已接近四百公斤,从而结束了我国粮食长期短缺的历史,奠定了保证全国人民粮食基本消费和加速发展动物性食品生产的重要基础。

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历程及未来趋势

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历程及未来趋势

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历程及未来趋势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导致农业产业链的断裂和农业生产成本的上升,通常表现为农民收入水平低下,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开始探索农业产业园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下面从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发展历程以及未来趋势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农村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进入实质性的阶段。

这一时期,我国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以知识产业园区和工业园区为重点,而农业产业园区还处于萌芽状态,只有个别地区有实践经验。

199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农副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的若干意见》发布,其中提出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建设现代农业体系奠定了基础。

1997年,全国首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在重庆市南川区成立。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地区纷纷跟进,相继成立了众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如广东省深圳市规划了莲花山现代农业产业园,湖南省长岭山现代农业产业园,湖北省安陆现代农业产业园等。

到了21世纪初,全国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制定不断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出台,这些政策性文件为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农业产业园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载体。

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扶持政策,并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在政策的倡导和推动下,目前已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一)从“简单经营”到“精细经营”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发展过程中,经营模式已经从过去的“简单经营”逐渐转向了“精细经营”。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技术的不断更新,现代农业产业园已经开始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采用信息化、智能化、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

未来,随着5G、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将进入一个更加智能化、高效化的新阶段。

果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果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Forum学术论坛2462012年5月 浅析果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张国荣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果品业发展进行分析和研究,指出了果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果品业发展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为促进我国果品业的健康、稳步、快速的发展,使我国果农成为真正的富民政策的受益者提出了理论参考。

关键词:现状 果品流通 问题 发展 对策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5(b)-246-031 我国果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以来,农民从事果品行业的越来越多,果品业的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广大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但在果品业发展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制约了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引起了各级政府和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

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1.1 现有的物流系统、贮藏设施不能满足果品业发展的需要果品贮运保鲜技术的推广普及率较低使得果蔬贮藏能力不足,果品贮藏保鲜能力严重滞后,果品包装落后,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燃油提价、公路运费提高和全国对公路运输超载的治理力度加大,运力不足,果品运销矛盾仍很突出。

1.2 流通环节的组织化水平偏低,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当前我国果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力量弱,运作不够规范,组织结构松散;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程,果品质量难以保证。

流通环节信息渠道不畅,果品市场的竞争处于无序状态,短期内还难以适应大市场的考验。

1.3 果品销售手段落后,营销网络体系不够健全果品营销方式单一落后,果品销售主要是等待外地客商上门、营销大户和果品经纪人促销,而订单销售、网上销售仅处于萌芽阶段;果品营销的整个社会环境还不够理想,营销队伍不稳定,规模小。

1.4 缺乏强有力的主导品牌,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没有得到同步提升由于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果农还不注重产品的精细包装,产品附加值低。

利润不高,赔钱经营是常有的事。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16•【字号】•【施行日期】2024.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实施、政策兑现,强化重点项目保障、重点企业服务,推动我市2024年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月16日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我市2024年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1.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落实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2.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

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7.5%调整为6.5%。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9.5%调整为8.5%。

调整后参保人员待遇不变。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3.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在厦设立总部,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

优化提升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破除市场准入、招投标、融资服务等“玻璃门”“隐形门”“旋转门”,加快创新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用好“慧企云”等政企协同服务平台,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商联(民营办)、商务局、工信局)4.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北海市城乡居民收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北海市城乡居民收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北海市城乡居民收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北政办〔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北海市城乡居民收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提高北海市城乡居民收入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5日关于进一步提高北海市城乡居民收入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统筹资源、促进公平、劳动致富的鲜明导向,千方百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2024—2025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力争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二、主要措施(一)加快产业发展步伐,筑牢居民增收基石1.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继续落实我市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行动方案,优化产业奖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到户政策。

大力发展大棚果蔬产业、优质水果产业,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推进海洋重力式网箱养殖、陆基循环水产养殖、小拱棚对虾养殖、特色贝类底播或浮筏养殖,打造特色渔业,积极开展现代渔港经济区建设。

积极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联办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组团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51号文件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51号文件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51号文件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5.26•【字号】鲁政办发〔2015〕26号•【施行日期】2015.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51号文件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2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充分发挥流通在促进和扩大消费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创新消费模式,挖掘消费潜力,培育消费热点,拓宽消费领域,增强消费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便利消费1.优化流通基础设施布局。

强化济南、青岛的核心地位,完善一批重要节点城市的流通功能,打造辐射全国、面向日韩的流通网络体系。

城市重点构建以商业中心和区域次中心为核心聚集区、社区商业为基础、特色商业街为品牌的城市商业服务体系。

农村重点构建以县城商业为龙头、乡镇商贸中心为骨干、村级便利店为基础的农村商业服务体系。

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

2.构筑城乡便利消费网络。

围绕打造城市社区“十分钟”便利消费圈,鼓励建设集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及健康、养老、看护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围绕打造乡村“一站式”便利消费网络,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维修、理发、洗浴、照相、快递邮寄等于一体的乡村综合服务中心,推动便利消费进社区、进乡村,便民服务进家庭,打造城乡双向便利消费网络。

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小微企业贷款供给和用水用电等配套设施扶持。

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步伐,落实国家餐饮业刷卡手续费优惠政策。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15〕7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15〕7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15〕7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12月10日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积极有效应对国内外经济发展新变化,主动适应外贸发展新常态,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改善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全省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特制定如下措施:一、着力扩大出口(一)大力开拓市场。

开展“千企百展”活动,收集、发布100个左右境内外中国品牌商品展会信息,引导支持1000家左右企业有针对性地参加有关活动,推动企业与境外经销商直接对接。

鼓励企业深入开发欧、美、日等传统市场。

支持各类商协会及中介机构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览展示活动。

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深交会、京交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等知名展会,进一步拓展市场。

对参加境内外大型展会的企业,财政给予一定支持。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和相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二)扩大自主品牌商品出口。

鼓励企业培育创建自主品牌或采取收购、授权使用等形式推进品牌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建设品牌设计、推广中心。

支持出口基地开展集体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积极打造区域品牌。

在国家外经贸发展资金使用方向上突出支持品牌建设,对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和专利注册,获取国际认证的费用给予50%补贴。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22•【字号】赣府厅字〔2022〕97号•【施行日期】2022.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支持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22日关于支持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论述,抢抓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重大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支持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力争到“十四五”末,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在全省持续走前列、在沿江同类城市居上游,经济总量迈入全国百强市60强,万亿临港产业带基本形成,辐射全省、服务周边的区域性航运中心地位更加凸显,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打造现代新型工业重地1.支持聚焦石油化工、钢铁有色、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领域及产业,优化提升“前港后厂”产业布局,深化同石化、钢铁、船舶等领域大型央企国企合作,加强船舶工业军民统筹发展,打造千亿级炼化一体化产业链和千亿吨级优质钢基地,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打造万亿临港产业带。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2.支持创建全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加快建设锂电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推动硅基新材料产业创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3.深入推进“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推广“5G+工业互联网”应用,支持建设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智慧城市。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20•【字号】鲁政办字〔2023〕142号•【施行日期】2023.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4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20日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大力度提升通关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推动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设“智慧口岸”,加快口岸数字转型1.优化完善智慧查验。

升级“关港通”智慧查验平台功能,打造“关港双轮驱动”2.0版,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增加“关港通”冷链、危险品、集拼、熏蒸预约等板块,研发“识易通”智能识别等项目,在青岛港运用的基础上,向威海、日照、烟台等港口复制推广,支持潍坊港口岸“智慧口岸”建设,以“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提升海运口岸查验服务水平,完善查验流程线上办理、智能确认预约顺序、流程动态跟踪、免单申请及电子化提箱、异常状态预警等功能,实现查验流程可追溯、查验环节可跟踪、查验状态可查询,打造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查验品牌。

推广入境船舶无接触式卫生检疫模式,探索智慧电讯检疫模式转型升级,建立电讯检疫船队。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2.提升数字监管协同能级。

联合建设“智能转运监管平台”,创新“山港一港通模式”,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山东港口各港区间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做到海关监管货物和非海关监管货物同步作业,打通周边港口与青岛港的互联互通,盘活港口间运输资源,保障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发展。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抢抓RCEP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抢抓RCEP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抢抓RCEP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07•【字号】烟政办字〔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抢抓RCEP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烟政办字〔2022〕1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关于抢抓RCEP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7日关于抢抓RCEP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为抢抓RCEP重大战略机遇,深化我市与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助力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新时代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项目带动,实施精准招商1.推进产业链对外合作。

出台重点产业链精准招商指导目录,建立投资烟台产业招商平台,提高产业链精准招商水平。

围绕16条重点产业链,策划包装100个重点招商项目,依托经贸活动、驻外机构等渠道,面向RCEP国家进行广泛推介。

充分发挥链主企业作用,深化与RCEP成员国世界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的合资合作,力争每年引进100个以上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形成主导产业鲜明、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拉动的产业生态圈。

面向RCEP国家开展仓储、冷链物流、国际货运、跨境电商、金融、专业服务等供应链及制造服务业等领域合作,为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紧盯重点产业链短板弱项,以引进配套企业和配套零部件项目为重点,吸引以RCEP区域为出口目的地的欧美数控机床、生物医药、航空等高科技产品企业来烟投资。

大力推动日韩澳新医药健康、冷链物流、氢能源、半导体等企业来烟投资。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2.建设RCEP产业合作示范基地。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7•【字号】浙政发[2007]17号•【施行日期】2007.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17号)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52号)精神,现就加快发展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以下简称十大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十大主导产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一)基本要求。

1坚持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方向。

以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按照工业的理念,大力发展优质高效、资源节约、品牌响亮的现代农业,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坚持依靠科技进步。

加强优良品种和节本、安全技术的研发推广,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信息化、机械化水平和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素质。

3坚持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积极扶持与农民结成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组织,增强其带动能力。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土地、林地和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和“统一服务”、“托管”等农业生产环节的分工合作,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

4坚持依靠市场机制。

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的同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资金和其他要素投入到十大主导产业。

5坚持依法管理与指导服务并重。

建立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农口部门分工负责,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支撑,相关部门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与研究十大主导产业发展目标、重点区域布局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二)工作重点。

1蔬菜产业。

高考《政治》综合测验卷(三)

高考《政治》综合测验卷(三)

高考《政治》综合测验卷(三)本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用时50分钟。

一、选择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4分,共48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解决当代中国问题,要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书写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篇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①创立于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实践中②必将指导我国完成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③是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和升华④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又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2.在一些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上,人们常发现某些网红产品、网红商家获得的浏览量和点赞数,轻易就能达到百万或千万量级,用户评价内容只有好评没有其他。

殊不知,这些点赞和好评,很有可能是“刷”出来、“捧”起来的。

解决此问题,应该()①健全市场规则,加快数字生态制度建设②提高算法技术,做强做优做大互联网企业③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④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A.①③ B.①④C.②③D.②④3.(易错题)2022年8月10日,北京绿色生活碳普惠平台“绿色生活季”小程序暨北京个人碳账本正式上线。

平台整合众多企业推出各种优惠活动,市民践行绿色骑行、驾驶新能源汽车、购买高能效家电等绿色行为,都会被数字化记录到碳账本中,并获得相应的绿色积分激励。

绿色积分可兑换地铁卡、骑行卡、停车券及其他绿色消费券等。

北京个人碳账本建设()①以市场化手段带动消费端减碳,引导市民绿色低碳生活②激发市民参与碳减排的积极性,确保碳减排目标实现③借助平台实现多方链接,通过需求侧牵引供给侧改革④通过供给端减少碳排放,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A.①② B.①③C.②④D.③④4.(易错题)“每一个小群体都不该被放弃”“你们要做更大的努力”“真的很艰难,我觉得我眼泪都快掉下来了”……2021年底,一段医保部门与药企就罕见病药品进国家医保目录展开价格谈判的视频在网络热传。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3•【字号】景府发[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景府发〔2012〕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景德镇市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2012年10月15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景德镇市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展特色农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核心要义,是符合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的现实选择,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和谐秀美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

为加快转变全市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全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特色优势农产品为突破口,以效益为中心,以标准化生产为手段,以规模化经营为前提,以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为依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实施品牌战略,走集约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路子,不断提高特色农业的生产水平和产品档次,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高起点和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产业化经营,走高产高效、品质优良、绿色有机、加工精细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粮食和油料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138万亩、27万亩。

围绕“南菜北茶郊特色”产业空间布局,重点推进浮梁“绿色经济”与乐平“江南菜乡”建设,着力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加快形成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现代农业产业格局。

211172380_平和县优势主导产业蜜柚发展研究

211172380_平和县优势主导产业蜜柚发展研究

平和县优势主导产业蜜柚发展研究一、平和县蜜柚生产现状平和县是农业大县,农业产业化一直走在福建省前列。

1996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平和亲手种下了一株蜜柚树,并对蜜柚产业的发展给予了鼓励。

1998年习近平同志再次在西坑村对平和蜜柚的发展留下五点指示,这些指示为蜜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1996年平和县全县蜜柚种植面积8667hm2,产量5万t,产值1.6亿多元。

2019年平和县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平和蜜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目前,平和县的蜜柚主要分布在霞寨、小溪、坂仔、山格、文峰、南胜6个蜜柚主产乡镇[1],面积378.15km2,总人口28.0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04万人,农户8.41万户。

为优化品种结构,丰富蜜柚产品,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平和县先后培育出红肉蜜柚、三红蜜柚、黄金蜜柚等优良新品种并在生产上推广应用,实现了规模种植,形成了多样化的蜜柚产业。

2021年平和县蜜柚种植面积57844.40hm2,其中,琯溪蜜柚27600.67hm2,占48%;红肉蜜柚16734.07hm2,占29%;三红蜜柚12329.20hm2,占21%;黄金蜜柚1180.47hm2,占2%。

蜜柚总产量2105800.40t,其中,琯溪蜜柚产量983394.20t,占47%;红肉蜜柚产量616344.70t,占29%;三红蜜柚468273.90t,占22%;黄金蜜柚产量37787.60t,占2%。

创下了全国县级柚类品牌、种植面积、产量、产值、市场份额、出口量等6个全国第一,被称为“世界柚乡”“中国柚都”[2]。

二、平和县蜜柚发展策略及成效县委、县政府对柚产业的发展高度重视,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让“甜蜜事业”更“甜蜜”,加强了对柚产业的领导,在控制总量、提升质量、改良品种、增加出口、突破加工上做文章,致力从“做大”向“做强”转变。

近年来,围绕生态果园建设、深加工扶持、完善仓储物流基地、强化蜜柚营销和出口、品牌建设和保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金融支农等措施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推动了产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初步成效,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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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加快水果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
有关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根据《长兴县水果产业发展规划》(2007—2009年),2007年全县新发展杨梅1.3万亩,青梅0.16万亩,力争实现杨梅年产值达到0.35亿元,青梅年产值达到0.70亿元,培育亩收益在5000元以上的示范点1个(具体分解到各乡镇的工作目标见附表一)。

二、立项要求及立项程序
(一)新发展杨梅、青梅
凡达到连片新发展嫁接杨梅(良种改造)、嫁接青梅50亩以上(杨梅每亩植株不少于25株,青梅每亩植株不少于42株新种),以及在包漾河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经县环保局确认)连片新发展嫁接杨梅、嫁接青梅5亩以上的均可立项申报。

各项目的申报由实施单位或个人首先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根据申报项目详细填写《山地人工造林更新(补植)作业设计表》、《规划示意图》和《长兴新发展杨梅(良种改造)立项申报表》或《长兴县新发展青梅立项申报表》等申报材料上报所在乡镇,乡镇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勘查,签上预审意见(其中在包漾河一、二级保护区内须经县环保局认可)后,由乡镇进行初审汇总,4月20日前报送县林业局(绿化造林科);县林业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后立项,立项材料一式三份,二份由县林业局留档,一份报送县农办备案。

(二)示范基地
青梅、杨梅示范基地,要求新建面积在200亩以上,基地内林
道、灌溉等基础设施配套,)经济效益明显,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示范点要求平均亩收益在5000元以上,具有较强带动作用。

示范基地填写《长兴县水果示范基地立项申报表》,并附书面总结,示范点写出书面总结材料,申报立项办法同上,于9月底前上报林业局。

三、验收办法
年终,由县委农办牵头组织财政、林业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报县政府同意后兑现补助(奖励)政策。

(一)验收标准
1、在2007年度内连片新发展杨梅50亩以上,每亩种植25株以上。

2、新种植杨梅苗要求根系发达、完整、地径达到7毫米以上的良种嫁接苗,无病虫害及受冻等症状。

3、老杨梅园嫁接后必须做到精心管理,生长良好,嫁接单株杨楷树接穗成活率80%以上,嫁接园整体成活率90%以上,园地无杂草。

4、在2007年度内连片新发展青梅50亩以上,每亩不少于42株,且苗木为根系发达、完整、地径达1㎝以上的良种嫁接苗,无机械损伤,无病虫斑迹,整体成活率85%以上。

5、在包漾河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连片新发展杨梅、青梅5亩以上。

(二)验收方法
1、面积验收采用GPS测量。

2、成活率计算(总株数减死亡株数除总株数)。

3、凡达不到以上项目验收标准条款的不验收。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1、《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商品蔬菜等七大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长委[2007]2号)。

2、《中共长兴县委、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长政办发[2007]1号)。

3、2007年度县林业局下达各乡镇水果产业发展的指导性计划。

(二)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详见附表5。

(三)考核办法
由县林业局考核,对各乡镇进行考核评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得分前三名分别为一、二、三等奖;报县政府审定。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乡镇分别奖励1万元、0.6万元、0.3万元。

(五)考核要求
1、建立双月报制度。

各乡镇(开发区)要把杨梅及青梅发展、示范基地(点)建设等情况,每两个月向林业局汇总上报一次进度(双月的28日,联系电话:6022478)。

各乡镇(开发区)要认真组织上报,上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有据可查。

双月报情况将作为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之一。

2、考核人员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开展考核工作。

本实施细则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六
表一:
2007年杨梅、青梅产业发展目标表
单位:亩
注:示范点无任务的乡镇也可上报。

表二:
长兴县2007年度山地人造林更新(补植)作业设计表工程名称:类型:
设计人:设计日期:年月日表三:
长兴县新发展杨梅(良种改造)立项申报表
乡(镇) 村类别:编号:
表四:
长兴县新发展青梅立项申报表
表五:
长兴县杨梅、青梅示范基地立项申报表
表六:
水果产业发展考核评分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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