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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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认识
周燕摘要: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的路径;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可以协调和理顺社会利益关系,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支持和保障;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可以保障全体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新中国六十年的建设,我们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使中华民族站在了一个实现民族复兴的新的历史起点上。但是,目前我们面临的既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一个社会矛盾和问题较为突出的矛盾凸显期。在这一时期,社会存在褚多的不和谐因素,这些不和谐的因素,影响到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于克服和消除不和谐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的路
径。
新中国六十年的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得到了切实推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我国社会还存在很多不和谐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第一,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导致贫富悬殊而引起的不和谐。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表现为个人收入差距、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从个人收入差距来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居民基尼系数2005年为0.468,2007年达到了0.48。收入差距的扩大导致了显著的社会贫富差距。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看见: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3.33:1扩大为3.36:1,绝对差距首次超过1万元。从不同经济类型:职业和行业的收入差距看,烟草、金融、石油、石化、保险等行业的收入过高,一般加工制造业收入较低,国有垄断企业职工收入较高,非公企业职工收入较低。从地区间收入差距看:地区间收入差距逐步拉大,2008年上海人均GDP为95049元,贵州人均GDP 为7264元,差距
高达13倍。
第二,社会不公平和贪污腐败而产生的不和谐。社会不公平主要表现为资源分配的不公平、起点和机会的不均等、规则的不公平和过程的不公平。贪污腐败目前社会不和谐的重要表现,贪污腐败、钱权交易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为严重的是导致了政治上人民对执政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降低,人们的理想和信念发生动摇,一个没有理想和信念的社会是一个缺乏凝聚力的社会,社会的和谐便缺乏政治基础和精神支柱。
第三,农村贫困问题是我国当前社会不和谐主要表现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瓶颈。目前我国农村贫困问题突出表现在:农民脱贫的速度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不相适应,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更是相差甚远;农村贫困人口仍是一个庞大的基数,全国约有4007万;农村贫困人口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布不均衡,西部地区多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多于东部地区;农村返贫率呈上升趋势。可见,我国农村的贫困问题是比较严重的,它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瓶颈。
第四,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否和谐正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因素。当前我国人与自然不和谐主要是人们为了当前的短期利益而导致资源环境的过度受损。一方面,我国资源短缺,人均占有量较低,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难以为继。另一方面是对资源的掠夺性使用,资源利用率很低,浪费比较严重,造成对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污染物排放总量长期居高不下,一些流域城市水和大气污染十分严重,部分地区生态破坏的程度还在加剧,自然环境呈恶化的趋势。
此外,还有在城市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征用等过程中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也导致了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增加。近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增加,如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正是社会不和谐的具体表现。
在当前,解决社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路径有两条。一是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动力支持和物质基础。二是通过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逐步解决和缓解社会矛盾,逐步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终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二、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
民生问题,通俗地说,就是老百姓遇到的与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日常生活
相关的问题,也可以说是老百姓过日子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民生问题既是个人及家庭的生计问题,又是直接影响国家发展进步的根本问题;不仅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改革发展的大局,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新中国建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当前,我国面临的既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一个社会矛盾和问题较为突出的矛盾凸显期。积极化解和应对各种社会矛盾,就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是民生为先。要把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需求放在第一位,努力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把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尤其是要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体现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要务,既要着眼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的提高,又要重视全民的综合素质的提升,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线是民生为根。广大人民群众是和谐社会的主体,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动力。构建和谐社会要着眼于解决民生问题。坚持民生为根,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以民需、民利为根。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以实现,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才能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主体和动力,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指向是民生为重。从和谐社会的近期目标看,要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作为着力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