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住宅尺度与室内空间组合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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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住宅尺度与室内空间组合综述
摘要:建筑界常引用老子在道德经中的一段话:“埏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这句话的意思表明了一幢建筑,人们要用的,不是别的,而是它的空间。主要阐述了建筑设计中的空间组合。
关键词:建筑设计外观;住宅室内空间;组合综述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建筑设计人员在住宅设计过程中,应在使用方所提供的各种原始资料、具体标准和要求的条件下,在现有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条件下,对整个建筑设计进行构思、分析和规划,对建筑中各房间功能进行全面的分析,对整个用地环境充分理解。在有限的居住面积中合理组织、搭配各功能空间,充分考虑建筑与人、建筑与环境的关系。精心设计出以人为本的人居住宅,为广大住户营造更好、更舒适的居住环境。
1.住宅设计中内部空间的组织与处理
建筑空间有内、外之分,内部空间是人们为了某种目的(功能)而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技术手段从自然空间中分隔出来的;它和人的关系最密切,对人的影响也最大,它应当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具有美的形式,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感受和审美要求。在住宅设计中,从设计师的角度来谈,笔者认为尤其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关系:
1.1空间的体量
住宅空间的舒适度是以人的尺度和心理接受的感觉为基准,过大的空间会失去家庭的温馨感、亲和感,失去家庭特有的生活气氛,有时还会使人觉得自己渺小而冷漠、僻静。目前,由于住宅市场的炒作和使用方(甲方)盲目攀比的心理,使很多设计变得不理性:厅的面积被扩大到60 m2~70 m2,卫生间被扩大到18 m2。这不是正常人所能接受的。意大利著名建筑师布鲁诺·赛维,在他的《建筑空间论》中曾谈到:“尽管我们可以忽视空间,空间却影响着我们,并控制我们的精神活动”。有关研究表明,引起人们心理体验的,不仅是建筑物的物理实体,主要是使用建筑空间的人和活动。
1.2空间的尺度
尺度问题就是在空间的高度上应考虑好的两个高度:绝对高度(实际层高)和相对高度。选择合适的层高在住宅设计中有着重要意义,我国大部分地区住宅设计层高一般为2.8 m。空间的高度对于精神感受的影响很大,这可以从两方面分析:①绝对高度以人为尺度,过低会使人感到压抑,过高会使人感到不亲切;②相对高度指空间的高度与面积的比例关系,相对高度愈小,顶盖与地面的引力感愈强。相对高度不能只着眼于尺寸,而要联系到实际的平面面积,人们在实际生活经验中体会到,在绝对高度不变的情况下,面积愈大空间愈显得低矮;另外,作为空间顶界面的天棚和底界面的地面———其相互平行、对应,如高度和面积保持适当的比例,则可以显示一种互相吸引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造成一种亲和、适宜的感
觉。
1.3空间的形状和比例
不同的形状空间,往往使人产生不同的感受,在选择空间形状时,必须把功能使用要求和精神感受要求统一起来考虑,使其不但适用而且又能按照一定的艺术意图给人以良好的精神感受。对于一般建筑空间来讲,所谓形状就是指“长、宽、高三者的比例关系”。由不同形状体量组合而成的建筑体形,可以利用长、宽、高三个向量要素在形状方面的差异性进行对比、组合以产生变化。在设计过程中,首先应处理好建筑物整体的比例关系,也就是从组合入手来推敲各基本体量长、宽、高三者的比例关系。
1.4空间围与透关系的处理
在建筑空间中,围与透是相辅相成的,只围而不透的空间会使人感到闭塞、气闷;只透而不围的空间尽管开敞,但这样的空间犹如置身室外,违反了建筑的本意和初衷。所以在设计中应把围与透这两种互相对立的因素统一起来考虑。住宅设计中的居室和客厅、餐厅等应朝向环境好的面,并且应争取透;特别是对着室外风景优美的一面处理得既开敞又通透,从而把大自然引入室内;像卫生间、厨房等房间所需朝向不一定很好,且应尽量围。
2.住宅空间的组合原则
住宅内部空间组合由人的生活需要所决定,同时又在改变着人生活的方式和习惯。因此,既要满足人们的使用要求又要满足精神要求,还要考虑它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2.1 功能分区合理性原则
住宅内部空间有各自不同的使用功能和要求。有公共性的和私密性的,有动的和静的。在设计中要正确处理它们的功能关系,满足各功能分区的要求,使之动静分区、公私分离、洁污分离,这是住宅使用功能良好、居住舒适的先决条件。在进行合理功能分区时,还要做到室内流线顺畅,交通面积集中、紧凑、减少干扰,突破单纯的交通功能,做到交通面积的综合利用,提高室内空间利用率。
2.2 空间组合灵活性原则
住宅内部空间组合灵活性要求指可以按照不同住户、不同时期的使用要求对套型空间进行灵活分隔和重组。设计时可以将某些功能分区合并或连接,不做明确限定。如将起居室与餐厅合并;把厨房设计成开敞或半开敞的形式;减少固定构件,用可活动的轻质材抖构件分隔不同的功能区域;减少固定的墙体,使得室内空间流动开敞而不闭塞,同时也使得套型可以根据功能的变化而改变空间形态、位置和尺寸,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2.3 室内环境舒适性原则
舒适性是一个综合概念,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舒适性要求的标准也会不断发展变化。在住宅设计中,应根据该地区的气候条件,争取较好的朝向,获得较多日照和较好通风环境,利用自然对流通风,有效地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和卫生状况。起居室、卧室等主要空间应力争南向,提高舒适度。客厅与户外应有过渡,人户门处最好设玄关,避免家居生活被一览无余,失去私密性。主卧最好
设于离入户门较远处,卧室与客厅之间最好设一段过渡空间,避免卧室直接朝向客厅开门。卫生间离卧室要近,窗台设高一些,保证私密性。厨房位置应接近户门,便于食品、蔬菜及垃圾的进出,力求与服务阳台和餐厅应力求联系方便.减少对其它房间的影响,创造一个和谐、安宁、舒适的家居环境。
2.4 整体设计经济性原则
(1)面积的合理分配要分清不同功能空间的不同要求,如大套型和小玄型的卧室、卫生间除数互不同之外,每个卧室、卫生间的功能要求、设备尺寸基本相同.面积需求也相近;而起居室、厨房、餐厅虽然功能相同,大套型比小套型服务的人数多,其面积也应该大一些。
(2)卫生间与卫生间或厨房邻近,便干管线共用,节省投资。
(3)节能方面主要是关于房间朝向。卧室是以夜间睡眠用为主,白天的活动很少在此进行,大部分时间是空关着,其向南还是向北,有无直接日照,对于建筑节能而言差别不大。在满足通风采光,保证窗户的气密性和隔热性的要求下,卧室不向南不影响建筑节能。而起居室已成为家居生活的核心,如果起居厅向南,白天有充足的日照,室内的自然热环境较好,可以大大地节约采暖和空调的耗能。3.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设计人员在住宅设计过程中,应在使用方所提供的各种原始资料、具体标准和要求的条件下,在现有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条件下,对整个建筑设计进行构思、分析和规划,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