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誉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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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商誉的评估
摘要:商誉是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能获取高于企业所有可确指资产正常投资报酬率的收益所形成的价值。这个超额价值可能是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或生产经营历史悠久并由较高的声誉形成的。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企业间的兼并、并购将愈演愈烈,新一轮的企业兼并热即将来临包括商誉评估在内的资产评估将作为不可避免的热门话题愈显重要。本文将从商誉本质、评估方法、常见问题等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商誉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一、商誉概念的界定
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态势下,商誉对企业及市场运营的影响非常广泛和深远在特定情况下,以商誉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在市场竞争中所起的作用可能会大大超过有形资产,成为决定市场竞争成败的关键因素。例如,雪津啤酒因商誉被以 850.90% 的增值率收购,曾拥有 149.07 亿元品牌价值的三鹿因三聚氰胺对商誉的负面影响而破产。对于“什么是商誉”这个基本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一)会计学角度的商誉概念
在会计学中,对商誉并没有进行质的概念规定,只是对商誉的价值做了量的界定:商誉价值是企业的整体价值(如收购价)减去企业账面价值的差额,即企业的总价值减去企业的有形资产价值和可确认无形资产的价值。新会计准则要求在每个会计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动态的公允价值作为商誉的账面价值;但会计上对商誉价值的界定,则是一种事后确认,只有在企业并购等特殊情况下才能够得出,因此无法对商誉价值进行实时动态计量。
(二)经济学角度的商誉概念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商誉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商品,它的价值渊源于造就、发展企业过程中部分个别活劳动的积累,其使用价值是企业生存、竞争、发展及获利的能力,或者说是企业运行的能力。因此,经济学家把商誉定义为企业的全部经济收益的资本化价值。它不能归因于企业任何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它是一种整体作用的结果。这种定义揭示了商誉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但只是一种质的界定,
无法从量上对商誉进行准确地计量。
(三)资产评估角度的商誉概念
目前资产评估中所称的商誉,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不可确指的可预期的未来超额收益能力的资本化价值,即企业所有无形资产扣除各单项可确指无形资产以后的剩余部分。2009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第 16 条规定:“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这种定义存在两个弊端:第一,导致商誉逐渐被边缘化。目前,资产评估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存在重视可辨认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轻视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商誉的趋势。有人甚至认为商誉只是一些目前难以辨认的无形资产的临时容身之处,一旦构成商誉的各项要素被一一确认,商誉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第二,导致商誉的评估结果不确定。这种定义把商誉界定为整个无形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差值,而这个差值随可确认无形资产范围的变化而变化,使评估的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这违背了评估的基本要求。
二:评估方法
在商誉价值评估中,由于商誉自身的特点,在对商誉价值进行评估时成本法和市场法一般不易评估出商誉的价值。收益法是指通过对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估测,并将未来各期受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为现值,以此来判断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商誉价值是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获取的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这个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就是超额收益。因此,计算这个超额收益的方法只能是收益法。目前商誉的评估方法主要是由割差法和超额收益法两种。
(一)割差法
割差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收益法对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用成本法和市场法分别评估出各类有形资产的价值和各单项可确指无形资产的价值。两者相减,其余值即为企业商誉的评估值。公式如下:商誉价值=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价值一企业的各单项可辨认资产评估价值之和。
(二)超额收益法
超额收益论认为商誉是企业超额收益的现值,也就是将企业在较长时间内能获取的比同行业的平均盈利水平更高的利润进行贴现。商誉的价格并不是以其自身成
本为基础,而是以它们的新增收益来衡量。通过估计商誉从而给企业带来的超额收益,这是超额收益法的基本思想。即企业在购买商誉后其企业收益中超额的部分由商誉的贡献份额,然后按一定的比率将其折现,得出商誉的评估价值。即:商誉价值一被评估企业单项资产评估价值之和x(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率一行业平均收益率)谴用本金化率,超额收益法确定企业商誉价值,更关注的是企业的整体盈利能力,更能体现商誉的经济涵义和本质特征。另外,该方法中各种计量要素非常明确,因此该方法是商誉价值评估的较优选择。使用超额收益法评估商誉价值,关键在于确定三个基本要素:超额收益、折现率和收益年期。1.超额收益的确定。超额收益是指企业的收益与行业平均收益的差额。根据本文对商誉概念的界定,超额收益的计算如公式超额收益 = 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所示,是企业净资产与超额收益率的乘积。超额收益采用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来计算,而不采用总资产和总资产收益率,主要想体现商誉归属于企业所有者,而非外源融资者。超额收益 = 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折现率的确定。折现率从本质上讲是资本的预期投资报酬率,数值为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之和。无风险报酬率常采用国库券利率或国家公债利率;风险报酬率通常要考虑企业的行业风险和财务状况等因素。通常,评估人员可以选择经调整的行业平均利润率或社会平均利润率作为折现率的参考,调整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整体盈利能力和商誉价值的不确定性。3. 收益年期的确定。商誉的寿命应与企业的存续期相同,所以一般不具体确定经济寿命,而视为无限期。当然,由于市场竞争和条件的变化,导致某一商标或某一企业商誉贬值,此时商誉的经济寿命就会短于法定、合同寿命或法经
营期限。所以,要维持商誉的经济寿命,需要不断的资本投入。实务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一般采取分段处理的做法:在可预测的短期内,分别预测各年的超额收益;此后的长时期内,假定未来收益保持稳定,采用年金资本化折现的方式计算长期收益现值。
三、商誉价值评估中的问题分析
(一)方法选用存在的问题
1.选用割差法存在的问题分析割差法公式中的各部分资产价值是通过不同的评估方法得到的。用预期收益现值法评估出企业整体价值,用成本法或市场法评估出企业的资产价值,它们之间评估方法的依据不同,因此推算出的商誉也就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