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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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财产权的区别
一、知识产权与债权的区别 二、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1、权利的标的不同 2、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程度不同 3、权利的实现方式不同 4、物权具有优先性,物权可以对抗知识产权 5、权利的期限不同
第四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渊源及其争议
❖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争议 1、知识产权法是特别民商法 2、知识产权法归属于侵权法 3、知识产权法归属于反垄断法 4、知识产权法部分属于反不正当竞 争法 5、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五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原则
❖ (一)国民待遇原则 ❖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 ❖ (三)透明度原则 ❖ (四)独立保护原则 ❖ (五)自动保护原则 ❖ (六)优先权原则
第二节 著作权的客体
一、作品 1.概念:作品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
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2.作品保护条件: a.属于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 学、工程技术等科学领域中的智力成果。 b.独创性。 c.可复制性
二、作品的种类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
三、著作权与商标权、专利权的区别
❖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 (一)权利属性不同 ❖ (二)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 ❖ (三)权利取得的方式不同 ❖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 (一)保护对象不同 ❖ (二)保护条件不同 ❖ (三)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 (四)适用领域不同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别
1、标的不同 2、作用不同 3、独占性与排他性程度不同 4、权利的产生不同
身份权不受限制,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
3.唱片制作者权
一、唱片制作者权 我国称之为:“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二、唱片制作者权的内容 (1)复制、发行音像制品许可权。 (2)出租音像制品许可权。 (3)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音像制品许可权。 三、唱片制作者权的保护期 (50年)
4.广播组织权
一、 广播组织权解读 二、 广播组织权的来源 三、 广播组织权的内容
律规范的总和。
(一)知识产权国内立法渊源 (二)我国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商标+专利) 巴黎公约确立的基本原则有: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 2.《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 伯
尔尼公约——文学作品) 3.《世界版权公约》 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5.《专利合作公约》(简称PCT) 6. TRIPs协议
四、相关权
❖ 相关权的概念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在传播作
品过程中所创造之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 相关权的特点
1.出版者权
1.1出版者权的概念 1.2出版者权的权源
❖ 著作权人的授权 ❖ 法律的规定
1.3出版者权的内容
2.表演者权
2.1表演者权概述
(a) 表演者权
(b) 表演者权的权源
文学产权(literature property),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 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 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 知识产权的特征:
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主体和客体
❖ 一、知识产权的主体
❖ 知识产权权利主体是指各类知识产权的所有人。这里的人既 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一定条件下还包括非法人 单位以至国家。
❖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知识产权主体的特征:
1.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 2.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 3. 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
知识产权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0、12
知识产权法
❖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 ❖ 第二章:著作权 ❖ 第三章:专利权 ❖ 第四章:商标权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
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 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 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其又可以分为:
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百度文库 三、不予保护的对象
A 超过保护期的作品 B 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
❖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 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 正式译文
❖ 时事新闻 ❖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C 违禁作品 D 作品所表达的综合理念
(1)转播权。(2)录制权。(3)复制权。
四、 广播组织权的保护期
第三节 著作权的主体
或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 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我国《著作权 法》规定:著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以成为 著作权的主体。
一、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 A 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 B 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
第二章、著作权法
第一节 著作权概述
一、著作权的定义
著作权是民事主体对其作品以及相邻客体所享有的权 利。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一语。
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别,前者仅指对作品的权利, 后者则除了对作品的权利外,还包括相邻客体的权利,即 邻接权。
二、 著作权的特征
❖ 内容的双重性 ❖ 具体化的专有性 ❖ 著作人身权保护期的无限性
(c) 表演者权与表演权的比较
(1)权属不同
(2)主体不同
(3)客体不同
(4)内容不同
(5)保护期不同 (6)权利来源不同
2.2表演者权的内容 (一)表演者人身权 主要为: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二)表演者财产权 对表演的现场直播许可权。 对表演进行录音录像许可权。 音像制品复制、发行许可权。 信息网络传播许可权。 4.3表演者权的保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