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安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方法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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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安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方法的探讨
本文通过对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区的划分方法的探讨,根据潮安县地质灾害的发育现状,结合潮安县总体规划和重大工程布局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在分析和研究全县地质灾害发生特点与规律的基础上,对全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进行分区,为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标签: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区划分特征简表潮安县
1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潮安县由于地形地质条件较复杂,局部断裂构造较发育,雨水充沛,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等自然环境条件影响,特别是经济的发展,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据统计,1999年至2010年二十年期间,全县已发生较大a地质灾害142处,其中崩塌28处,滑坡110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2处,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5处,其中:崩塌3处,滑坡82处,因地质灾害造成了5人死亡,2人重伤,毁房361间,农田582亩,直接经济损失1661.7万元,潜在威胁人口13365人,房屋6813间,农田1470亩,潜在经济损失6751.5万元。由此可见,潮安县地质灾害危害大,潜在威胁较严重。
从全县地质灾害发生的历史和现状来看,全县已发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在142处已发较大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诱发的有42处,占29.58%;人为与自然因素共同诱发有100处,占70.42%。可见,人为和自然因素是导致地质灾害发生两种重要诱发因素。地质灾害影响因素,经综合分析研究,地质灾害的产生不是因单一因素造成,而是由多种因素综合造成,我县的地质灾害绝大部分是由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只不过人为因素是主要的,自然因素为次要而已。
2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区方法及步骤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或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非易发区四类。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依据地质环境条件,参考地质灾害现状和人类工程活动划定,划分方法采用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的方法进行。其中,定性分析参考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特征简表进行分析,定量分析采用单元网格定量、半定量评价法。
单元网格定量、半定量评价的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2.1确定地质灾害影响要素
通过对调查所获地质灾害资料的综合分析可知,地质灾害的形成与发展主要受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岩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地质灾害形成条件的控制,
同时受大气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诱发因素的影响。因此确定把区域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分布现状、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水文和工程地质条件、大气降雨、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等列为易发区划分评价的一级因子。在此基础上,把一级因子分解为与地质灾害密切相关的二级因子,并确定各二级因子的权重,按高易发、中易发、低易发、非易发四个级别分别划定各二级因子的判定区间和评判分值。规划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区影响要素见表1。
2.2划分最小评价单元
在1﹕10万地质灾害分布图上,按2km×2km的规格把规划区剖分,每个单元网格(面积4km2)作为最小评价单元。
2.3确定最小评价单元地质灾害易发程度
(1)计算最小评价单元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值对照表3-2计算每个评价单元的易发程度值。计算公式:
G=■Gx·Rx
上式G:评价单元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值;Gx:易发程度评判分值,高易发=4,中易发=3,低易发=2,不易发=1;Rx:评判因子权重。
(2)确定最小评价单元地质灾害易发程度
根据评价单元易发程度值计算结果,当易发程度值G≥3.5时,评价单元为高易发;3.5>G≥2.5时,评价单元为中易发;2.5>G≥1.5时,评价单元为低易发;G<1.5时,评价单元为非易发。
(3)合并、调整,完成规划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
按高易发→中易发→低易发→非易发的顺序,由高至低,将互相连接或不互相连接但间距小于2公里的易发程度值相同的最小评价单元进行合并,并按边缘灾害点位置外推0.5-公里的办法划定各易发区分区界线,最后根据规划区工程地质岩组界线及村庄分布密度对易发区分区界线作适当的调整,完成规划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
3易发区划分
根据上述原则,将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2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2个、地质灾害低易发区4个。
4结论
通过对潮安县地质灾害的发育现状的分析,采用单元网格定量、半定量评价
的方法,完成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为之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