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深圳特区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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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发展过程具有阶段性特征,把握阶段性,就能够把握住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经济特区的发展在走完第一个10年之后,明显地表现出阶段性特征。具体的说,第一批创办的经济特区大体上从第一个10年后开始了转型换代的历史进程,到1995年国家基本完成特区具体政策的调整,意味着转型换代过程的结束,从第一代经济特区进入第二代经济特区。我国诸经济特区中,可以说深圳特区率先进入第二代经济特区,因此,关于深圳特区发展阶段的研究,应是一个很有实际意义的课题。
一、1991—1995年是深圳特区转型换代的历史时期
经济特区的转型换代,从根本来说,取决于经济特区的矛盾运动。研究深圳特区的转型换代,必须和整个特区的发展进程结合起来。
70年代末,我国产生创办类似外国出口加工区的最初思想形态的土壤,是广东的汕头及深圳、珠海和福建的厦门这几个属于经济发展落后的老港口城市和荒凉的边陲小镇,在这样一些地区,要学习外国出口加工区的某些成功经验,利用外资进行直接投资,明显带有开发落后地区的性质。经过第一个10年的开发建设,第一批创办的经济特区从根本上改变了落后面貌。其中,以深圳特区最具代表性。深圳特区创办伊始尚处在农业经济阶段,但仅用10年的时间,便走上新兴工业化道路,建立起出口型轻工业体系。工业化成为城市化的基本动力,深圳从一个几万人口的农村集镇,发展成为超过百万人口的初具现代化规模的工商业大城市,被誉为“一夜之城”。深圳经验,在内地产生了强示范效应。
我国经济特区经营模式的最初设计,吸取了出口加工区的成功做法,但力图摆脱其局限性,当时规定深圳特区建设成为“兼营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多种行业的综合性特区”。这个经营模式规定多种行业综合发展,有别于外国的出口加工区,但这个经营模式的缺点,也恰恰在于多种行业综合发展上,没有重点,没有抓到经济特区发展的重心。1982年深圳把这个经营模式重新设计为“以工业为重点,兼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1985年再设计为“以工业为主、工贸并举、工贸技相结合”。深圳以自己的实践经验,丰富这个经营模式,并且成为1985—1986年特区工作会议调整经营模式的基础,调整后的特区经营模式为:“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发展外向型经济”。重新调整的经营模式有两个特征:一是规定工业和其他行业的主次关系,二是规定工业与贸易结合,发展外向型工业。从实际操作来看,征地、建厂房、招商投资、出租或出售厂房、扩大就业、增加外汇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定式,和外国出口加工区的基本做法,没有什么不同。如果说,出口加工区的发展具有周期性的话,那么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周期较短,是一大特征。当深圳特区还未走完奠基阶段时,深圳经验已在沿海城市推行起来,这是促进特区周期缩短的重要因素。在深圳庆祝胜利地走过第一个10年的1990年,国家决定在全国经济最发达的上海市开发和开放浦东,这是不叫经济特区而比经济特区更特的地区。浦东不特而特,表明我国不再增办经济特区,同时催动着包括深圳在内的经济特区转型换代。
经济特区一起步就以便宜的劳力和土地吸引外资,为外国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提供了少有的投资市场。外国的中小投资者,最先进入特区,并且较多地采取“三来一补”的方式,在特区发展委托加工生产技术含量低的加工业品,但随着世界范围内新的技术革命的勃兴,随着内地的开放和开发,特区低劳动成本已日益失去竞争优势,与世界市场息息相关的深圳特区最先感受到这一点,所以在重新设计经营模式时,就强调了工业的先进水平。但整个来看,转型换代期以前的经营模式没有脱离出口加工区的影响,先前进入特区的委托加工业已占据一部分产业空间,这个产业空间由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不断进入特区而不断扩大。到第一个10年结束时,特区的产业空间已愈来愈小,或者继续扩大特区区域范围,或者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换经营模式,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但扩大特区区域范围,实际上是特区不特的一个方面,所以特区只有转换经营模式,实行转型换代,才能再特起来。
深圳特区一起步,区域范围就划得很大,但第一个10年只开发约18%的土地,不存
在需要扩大区域面积问题,转换经营模式,合乎逻辑地把扩大区域面积升上议事日程。1991年10月公布的《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规定:“把深圳建成以先进工业为基础,第三产业为支柱,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科学技术比较先进的综合性特区”,这个规定标志着深圳特区的经营模式的转换,深圳从第一代经济特区向第二代过渡。
我国第一代经济特区之特,在于实行国家规定的特区经济政策和特殊管理体制。主要是特殊经济政策。国家规定的特殊经济政策,内容极其丰富,其特点是让利,核心是关税减免,以让利为特点的特区政策充分体现了给予前来投资的外国厂商在经济上的优惠,这种优惠同时给了特区。让利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特区对外商的吸引力,大大地推进了特区的出口工业的发展。但是,随着利用外资目的逐步实现,国家给予特区的优惠政策,一方面逐步推向内地,另一方面逐步取消。从1992年开始,新一轮改革开放热潮在全国范围内涌动,特区优惠政策加速淡化,到1995年特区优惠政策已基本上走完淡化的历史过程。特区的优惠政策从出台、实施到淡化、取消,表明经济特区已经走过一个相对完整的发展阶段。这段期间,深圳特区适时地提出再造优势,依靠自身的内力,使特区再特起来。这个特,已被赋予全新的意义!从而意味着旧的一代经济特区结束,新的一代经济特区同时开始。正如各个特区的起步有先后一样,特区换代也有先后,可以说,深圳特区率先进入第二代经济特区。
二、深圳第二代经济特区经营模式的特点
经营模式的转换,是经济特区从第一代转向第二代发展的主要标志之一。1991年深圳特区新的经营模式出台,已经显示了第二代经济特区的若干本质属性,经过5年的发展,突出地形成如下两大特点。
第一,推动科技进步已处于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当今世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都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第一代经济特区的经营模式,强调以“工业为主”,虽然使深圳特区迅速走上工业化道路,但技术水平和专业化程度都较低,没能发挥“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的作用,针对这一点,在第二代特区的经营模式中,深圳规定了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战略地位。在主攻方向上,充分运用国内外特别是内地的科研成果,推进二次开发以迅速地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商品。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95年深圳已有18种产品成为我国主要的产品出口基地,其中计算机软盘磁头年产量居世界第三位,液晶显示器年产量占全国90%,软盘片年产量占全国50%以上。1995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达20.5%,占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40%,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高出10多个百分点。
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必须经过产业化阶段,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涵盖三次产业的所有行业,但集中在工业领域,所以,深圳第二代经济特区的经营模式用“先进工业”来代替一般“工业”,随后更进一步明确提出以“高、精、新”作为发展工业的方针,按照这一方针,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整个工业档次,同时压缩一部分加工工业,淘汰一部分劳动密集型、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传统工业。1991年深圳特区开始对“三来一补”的方针进行调整,审批原则转变为注重提高和转型,以提高“三来一补”项目的技术档次和管理水平,鼓励把“三来一补”企业转变为“三资”企业。1994年则基本停办“三来一补”的注册。工业转型,成为模式转换的核心。
深圳第一代经济特区,科学技术及其产业已有一定的发展,有的在全国、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有的在国际市场上很有竞争力,但数量不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较低。1994年国家主席江泽民考察广东时指出,经济特区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就是调整经济结构,更多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这是当代的先进生产力,是经济特区发展的普遍道路。进入第二代经济特区以后,深圳特区已形成包括计算机、通信、微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机电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