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教师职称评定(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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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6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赋分标准

职称评定6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赋分标准

附件6白水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赋分标准一、学历方面:(12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计12分,具有本科学历计11分,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计9分,具有中师学历计7分。

后取学历均减1分。

二、资历方面:(15分)截止职评时教龄满25年以上计15分,20—24年计13分,15—19年计11分,10—14年计9分,10年以下计7分。

三、年度考核:(15分)在任职期内,年度任职考核优秀等次每次计3分,考核称职等次每次计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四、思想素质及政治表现(8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为人师表(1分)、爱岗敬业(1分)、廉洁从教(1分)、热爱学生(1分)、严谨治学(1分)、终身学习(1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2分)等方面情况。

五、业务能力(15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能胜任大循环(2分);能担任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1分);能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2分);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学生社团活动(2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1分);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参与课题研究或校本研修(1分);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及效果(1分);示范观摩课或经验交流(2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情况(1分);教师、学生对业务能力评议情况(2分)。

六、工作实绩(35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常规教学(5分)、公开教学(2分)、教学成绩(15分)、各类先进或奖励(12分)。

七、换算要求各单位、学校对以上第四、五、六项进行细化赋分,然后必须折算成标准分执行。

分项得分第一名为该项满分,然后按照同比例对参评教师进行折合计算得分。

八、奖惩情况1.对任现职期内参加支教工作的教师,学校在职称评审百分制评分的基础上进行奖励加分。

2016-2017学年度以前(含)支教教师加6分;2017-2018学年度、2018-2019学年度支教教师加10分;2019-2020学年度、2020-2021学年度支教教师加15分。

城关二中按照《白水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城关二中教师2020至2021学年度交流轮岗工作安排的通知》(白教发〔2020〕238号)文件执行。

2023年职称申报评分细则

2023年职称申报评分细则

分 级0.5分(任现职以来)
须有文件印证)(任现职以来)
年度考 考核 核分8 8分
优秀4分、称职3分
取2019、2020年度,8分为满分
称号满
活动、 课题类
5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 3分、区级2分、镇级1分。
如:比教学,大比武、教育部门组织的现场实践活 动赛事等含课题研究活动类,现场参与不同活动累 计记分,非现场比赛同类成果取最高折半计分,此 项满分5分。(任现职以来)
分.满
指发表在有邮政代号刊物上,且是第一作者的论文
分12分 。)
发表类 4分
国家级4分、省级3.5分、市 级3分、区级2分
论著,与科研成果雷同的,不重复计分,与本专业 无联系的、某某出版社邀请出书的不计分。不同论 文论著可重复计分,同一文章在不同层次报刊发
表,取最高分。(任现职以来)
分数
超工作
2016年9月以来(5年)担任班主任、年级主任及学
2023年教师职称评分细则
单位:
申报类别:
申报人姓名:
类别
评分细则
教龄满 一年一分,计算到2021年11月底, 分30分 满分30分封顶
学历满 按申报资格要求取得高一层次学历 分2 最高加2分


2021减去参加工作年份即为得分,满分30分封顶。
以申报学历为准,不累计计分
综 国家级6分、省5分、市级4分 综合表彰指党委、政府或教育、人事部门表彰的先
分7
辅导类 2分
辅导教师国家级2分、省级 1.5分、市级1.2分、区级1 分、镇级0.5分;
不同成果可以重复计分,同类成果取最高分(任现 职以来)
主要指本专业获奖证书,具体指教育学会、教育部

教师职称申报量化打分细则-仅供参考

教师职称申报量化打分细则-仅供参考

教师职称申报量化打分细则
说明
1、此细则是在参照《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修订。

2、荣誉称号、专业能力和专业业绩计分只考虑任现职期限内。

3、代两个班及以上班级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学科完成情况相加,累计完成任务情况加分,未完成的不加分。

4、男满55岁、女满50岁,仍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年度考核三年称职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惩戒期内的。

②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出现了重大责任事故的。

③参与教育“三乱”(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

④离岗、病休3月以上(工伤例外)、内休、失联及外借人员。

⑤“一师一优课”、优质示范课、优秀课件三者无一项达到县优申报一级职称、无一项达到市优申报高级职称(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例外)、无一项达到省优申报正高的。

⑥上年度已向市职改办申报的。

⑦任现职期限内不服从学校和处室、年级部安排工作的。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2篇)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2篇)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是指针对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根据一定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定,以确定教师是否符合晋升职称的要求。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具体细则可能因地区、学校、职称等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1. 专业教学技能(最多50分)- 教学质量:根据教学评估结果进行评分,包括课堂教学效果、学生综合评价、学生成绩等方面。

(最多30分)- 教学研究成果:根据教师的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论文、教材编写等方面的成果进行评分。

(最多20分)2. 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最多30分)- 学科建设:根据教师在学科带头人、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的工作贡献进行评分。

(最多15分)- 科研成果:根据教师在科研项目、科研论文、专著等方面的成果进行评分。

(最多15分)3. 教育实践与社会服务(最多20分)- 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根据教师在科技创新、成果产出、技术转化方面的工作贡献进行评分。

(最多10分)- 教育教学管理与社会服务:根据教师在学校或社会中承担的管理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贡献进行评分。

(最多10分)4. 师德品行与职业修养(最多10分)- 师德师风:根据教师的职业操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

(最多5分)- 其他综合因素:根据其他综合因素的评估,如教师的团队合作精神、工作态度、自我提升等方面进行评分。

(最多5分)总分为100分,根据不同的评分段,可以确定教师是否符合晋升职称的要求。

不同地区、学校、职称等级可能会有不同的权重分配和评分标准,教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准备。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明确职称评聘的标准和程序,激励中学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学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

第三条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职称评聘工作的目的是提高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中学教育的发展,提升中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二篇)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二篇)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1. 资历评价得分:自担任现职以来每满规定年限得相应分数,最高分为15分。

2. 年度考核积分: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可得基础分,每获得一个“优秀”额外增加一定分数,上限为8分。

3. 骨干教师荣誉积分:获得县“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可获不同分值,提升一个等级额外增加相应分数,最高分为6分。

4. 政府表彰及教学实绩积分:受到校、镇、县局、县政府、市、省表彰分别对应不同分值,非教育教学主管部门授奖除外,最高分为10分。

5. 学科业务竞赛积分:在县局组织的考试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可得相应分数,提升一个等级额外增加相应分数,最高分为10分。

6. 论文、课题研究积分:县级论文发表或获奖每篇得一定分数,提升一个等级额外增加相应分数;参与省、市、县、校课题研究分别得4、3、2、一定分数,论文和课题研究分别有单独的分值,最高分为10分。

7. 优质课竞赛积分(含说课):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一定分数,提升一个等级额外增加相应分数,片一等奖加一定分数,最高分为8分。

8. 教师民主测评积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分别得相应分值,最高分为10分。

9. 学生满意度积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分别得相应分值,最高分为6分。

10. 考勤积分:校级考勤缺席或请假超过规定次数将扣除相应分数,直至扣完为止,包含寒暑期教师业务培训,具体分值由办公室、教务处和工会各占一定比例,最高分为12分。

11. 教学实绩积分: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得相应分值,最高分为16分。

12. 管理工作积分: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长及以上领导或班主任工作每满一年加一定分数,最高加满5分。

13. 管理工作获奖加分:个人或班集体获校、县、市、省表彰一次分别加1、3、5、一定分数,分管管理工作获奖类同,最高分为10分。

14. 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积分:优秀、良好分别得相应分值,最高分为8分。

15. 辅导学生竞赛获奖积分:县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2、1.5、一定分数,提升一个等级额外增加相应分数,最高分为5分。

乐清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试行)

乐清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试行)

乐清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试行)
项 次
评价内 容
权 重
得分
评价标准
学历 8

资 历
教龄 12
(1)中学教师取得博士学位计8分,硕士学位计6分,双学士学位计4分。 (2)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博士学位计8分,硕士学位计6分,双学士学位计4分, 本科计3分。 (3)中小学教师拥有合格学历计2分。
现任农村、山区、海岛薄弱学校、特教学校教师,教龄满20年计12分,15年计10 分,10年计8分;其他学校教龄满20年的计6分、15年的计5分;全职支教或交流满一 年的计5分(支教和交流作为评审资格的不计分)。
班主 任龄
10
班主任工作岗位满15年计10分,12年计7分,9年计5分,6年计3分。

年度考 核
、执笔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获奖课题组成员按该课题得分除以合作人数计
分。
(4)论
文发表:发表在国家刊物(核心期刊)的每篇计3分、省级2分、市级1分。此项满分
为5分。
等次
级别
(5)课题,论文、 案例评奖
省级
一等 6
二等 4
三等 3
市级
4
3
2
县级
3
2
1
教育教 五 学能力 25
与效果
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由各学校结合评价指导办法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 案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A档(20分-25分) 占25%,B档(15分-19分)占35%,C 档(10分-14分)占30%,D档(5分-9分)占10%。(考核方案报教育局政工科备 案)
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制
(1)农村、山区、海岛薄弱学校指享受农村特岗津贴的学校。 (2)同年度同类别先进、同项目(同一内容或同一次活动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不逐项累加,同年度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一、基本分1、学历:研究生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含高中)4分。

2、教龄:每年记1分,任现职以来每年加记1分。

3、工龄:每年记1分。

4、系数分按实际测算记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兼职教研员、各学科或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学术团体理事以上职务的分别给予加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

(本项取最高记分,不重复)二、荣誉分6、任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十佳教师、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坛新秀、教改之星、师德标兵、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共产党员、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

按下列标准计分: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地厅级6分,县级4分,县级部门2分。

其中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基会、儿基会按地厅级,或按发证单位的行政级别计分;蚁刘若英基金会按县级部门计算。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加记2分。

8、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文章或报道,每条(或篇)按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三、学识水平分9、在国家、省、市级专业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分别计3分、2分、1分。

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说明:国家级刊物指国家有关出版社、全国性学术组织(不含以盈利为目的学术团体)出版的刊物;省级含国家承认的大专院校出版机构出版的刊物(不含为学生编制的习题、故事及其他读物。

)发行的教育期刊须有邮发代号和国内、国际统一刊号(即CN和ISSN)。

文章字数应达2000字以上。

10、任现职以来专业学会获奖论文(限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专业对口的学会组织的活动)的第一作者: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6、0.3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记0.6、0.3分;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得分。

乐清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价量化标准

乐清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价量化标准

附件3乐清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价量化标准一、必备条件:均以“合格”或“不合格”表示。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1.评先评优(以被推荐者所获得荣誉最高的一项计分)(1)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级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10分,(2)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荣誉,省、市、县、校级分别计8、7、6、4分,(3)国家、省、市、县级单项先进分别计7、6、5、4分。

2.教学效果与能力(以下三项,取每项的最高分之和计分,满分25分)(1)教学获奖:教学能力比赛、优质课、课件制作、基本功竞赛、命题竞赛等;国家级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7分,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县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2)教学效果:教学效果好,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特别是后20%学生);分ABC三个等第,分别计8、6、4分(3)学生成果: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奖;培养的学生具有特殊的创造才华,在科技活动、文学创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体育、文娱汇演、竞赛中获奖;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等在同类学校班级中领先。

国家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省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市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县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其中,所指导的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习作的计5分,在市级学生刊物,如《学生时代》发表的计4分。

发表的文章没有指导师姓名的不计分。

指导师有点评的外加1分。

3.教科研能力和教师教育工作(以下三项,取每项的最高分之和计分,满分15分)(1)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专题报告或讲座;上公开课、示范课;承担教师培训授课任务;受聘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课题研究(主持或执笔)结题等。

国家级(含核心期刊)计8分,省级7分,市级5分,县级3分(2)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课题评比获奖省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市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县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综述教师职称评审是职业生涯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它对教师素质的提升、职业发展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科学化中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制定一套量化积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篇文章将详细阐述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量化积分办法,包括各项评审指标的权重、具体加分标准等。

一、教学责任(总分权重:40%)1. 课堂教学(权重:10%)课堂教学是衡量教师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根据教学评估结果,给予以下加分:- 优秀:每年加2分;- 良好:每年加1分;- 合格:不加分;- 不合格:每年扣0.5分。

2. 教研成果(权重:10%)教研成果是教师教学研究和创新的产物。

根据教师的教研成果,给予以下加分:- 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每项加1分;- 教材编写:每本加2分;- 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每篇加1分。

3. 学科竞赛(权重:5%)学科竞赛是衡量学科建设和教师指导能力的直接反映。

根据学科竞赛成绩,给予以下加分:- 校级竞赛获奖(前三名):每项加2分;- 区县级竞赛获奖(前三名):每项加3分;- 市级竞赛获奖(前三名):每项加4分;- 省级竞赛获奖(前三名):每项加5分;- 国家级竞赛获奖(前三名):每项加6分。

4. 评估与考核(权重:5%)评估与考核是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总结和认可,包括学生评价、学科考试成绩等。

根据评估和考核结果,给予以下加分:- 优秀评估:加2分;- 良好评估:加1分;- 合格评估:不加分;- 不合格评估:扣1分。

二、教育科研(总分权重:30%)1. 科研项目(权重:10%)教师科研项目是提升教师学术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根据教师科研项目的规模和质量,给予以下加分:- 省级及以上项目(主持):每项加3分;- 地市级项目(主持):每项加2分;- 学校级项目(主持):每项加1分;- 参与省级及以上项目:每项加1分;- 参与地市级项目:每项加0.5分。

2. 科研论文(权重:10%)教师科研论文是教师学术贡献和影响力的体现。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二篇)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二篇)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教育管理工作与积分制度一、教育管理工作(____分)1. 社团等教育管理工作:依据各层级职责与贡献,经考核合格后,分别予以计分。

其中,中层管理、班主任计____分/学年;处室干事、教研组长计____分/学年;备课组长、负责音体美劳等社团活动小组教育管理工作计____分/学年。

(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____分)2. 综合表彰(____分):自担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者得____分,市级得____分,市直级得____分,校级得____分。

单项表彰计分减半。

若获得多项表彰,则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二、教学工作(____分)1. 教学质量与评价(____分):申报者需提交近五年教学实绩的证明材料,经教务处核实认定,确定每学年等次。

A、B、C等次分别按4、3、____分计。

累计近五年,满分值为____分。

各等次标准详见细则。

2. 教学基本功、优质课竞赛获奖(____分):参与各级竞赛,均纳入计分范围。

具体计分标准详见细则,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____分。

3. 其他教学贡献:如新课程综合考核A等或市教学基本功考核优秀计____分;任教年级与学科有额外计分规定。

三、教科研工作(____分)1. 论文发表与获奖: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计____分/篇,市级刊物发表计____分/篇;获奖论文计分标准详见细则。

本项积分累计不超过____分。

2. 课题与专著: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撰写专著均有额外计分。

具体计分标准详见细则,总分不超过____分。

四、其他(____分)1. 民主测评:按市教育局审批的同意推荐申报岗位数进行教职工民主测评,计分方法详见细则。

2. 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测评:计分方法同上。

五、附加分1. 管理年限:担任中层管理人员或班主任满五年以上的,每超一年按____分计。

2. 职龄:职龄满五年以上的,每超一年按____分计。

3. 支教或交流:支教或交流一年以上(含一年)并考核合格者加____分。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导言: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能够激励教师积极从事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为了确保评审的公平、科学和公正,我们需要建立一套量化积分办法,以客观的方式对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价。

本文将提出一种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以便更好地为教师评审提供指导和参考。

一、绩效考核积分1.教学积分(1)授课数量:按照教师所负责的课程数量计算,每门课程5分。

(2)教学质量:根据学生评教结果和学生学业水平提高情况考核,合格为5分,良好为7分,优秀为10分。

(3)教材编写:按照编写的教材难度和认可度进行考核,分为1-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科研积分(1)科研成果数量:以教师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数量计算,每项项目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科研成果质量:根据教师发表的SCI/S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进行考核,每篇SCI/SSCI论文2-5分,影响因子每提高0.1分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社会服务积分(1)学术交流:按照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论坛和讲座的次数计算,每次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教育培训:根据教师参与教育培训的时间和情况进行考核,每小时计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对外合作:以教师参与学校与社会的合作项目数量计算,每项项目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二、能力素质积分1.教学能力素质(1)教学设计:根据教师制定的教案的系统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考核,每个教案2-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教学实施:根据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考核,每节课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科研能力素质(1)科研动力:根据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和热情进行考核,分为1-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科研方法:根据教师的科研方法和技能进行考核,分为1-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综合素质能力(1)教学管理能力:根据教师在班级管理、学生管理和教学组织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每项2-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中小学教师职称竞争推荐计分标准 打分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竞争推荐计分标准 打分标准

附件1:中小学教师职称竞争推荐计分标准教师职称岗位聘用工作实行量化赋分,量化的内容包括绩效量化、成果荣誉、教育教学工作年限、任职资格年限、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

一、绩效量化(50分)以本人近三个学年六个学期(2009-2010学年二个学期、2010-2011学年二个学期、2011-2012学年二个学期)绩效量化成绩的平均分按满分50分折算。

(一)绩效量化考核成绩: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应包含:专业技术人员的师德素养、工作量、出勤、学校兼职工作、教育教学业绩等;教师的师德考核和工作量要占有一定的分值;要向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量大、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同时要兼顾各学科教师。

折算后满分为47分。

(二)教师的业绩成果:指除明确界定分值的成果荣誉之外的其它业绩成果。

具体指教师自现聘用职务以来参加的各种教育教学比赛竞赛活动成果,各级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指导辅导学生参加的各种比赛竞赛活动成果,培养在潍坊市及以上部门表彰或媒体报导的重大学生典型,本人参加的学术研讨会、教改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成果,发表的各类文章、交流材料等。

此类业绩成果由各学校的专家学术委员会确定标准后进行价值认定并赋分,最多不超过3分。

计分后纳入绩效量化。

二、成果荣誉(21分)潍坊市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奖和诸城市教学成果奖按潍坊市政府成果奖相应等次、位次折半计分。

诸城市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奖按诸城市教学成果奖相应等次、位次折半计分。

教育创新 (燎原) 奖按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奖的相应等次、位次一半计分。

同一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奖、教育创新(燎原)奖又获得政府成果奖的可按政府成果奖计分,但不累计。

第三位及以后的参与者参照第三位的标准计分。

普通高中文科综合组、理科综合组和基本能力组获奖者排名不分先后,均按同一标准计分。

政府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重点问题行动研究奖、教育创新(燎原)奖可以累计,但累计后不超过3分。

(二)发明专利(2分)国家、省、市专利部门认定的与教学工作有关或服务于教育教学的专利。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学生竞赛
2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省、市(地)级及以上计2分、其它级别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证书确定。
教研成果
高级:10分
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地)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乡镇以下级别(计1分)。
资历
3分
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工作年限的计3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资历证书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资历相关证明材料。
必备条件
(4分)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1分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或免试的均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证或免试审批表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由学校根据教职工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评议排名情况确定。其中:特别优秀等次教师占所在学校当年申报职称教师人数的30%、优秀占40%、良好占30%。申报职称时,评议结果须经学校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校委会
评议
5分
由学校校委会(或校职评委)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进行评议,分为特别优秀(计4-5分),优秀(计2-4分),良好(计1-2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校委会(或校职评委)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评议排名情况确定。其中:特别优秀占所在学校当年申报职称教师人数的30%、优秀占40%、良好占30%。申报职称时,评议结果须经学校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表彰考核
(12分)
综合表彰
奖励
5分
综合表彰奖励是指教师获得的以党委、政府名义,或以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部级(计4分)、市厅级(计3分)、县(市、区)局级(计2分),乡镇(局)及其他级(计1分)五个等次。

乐清教师职称评定(算分)

乐清教师职称评定(算分)

10
教育 工作

教育 教学 能力 教学 工作
35
########################################################################################

教 科 研 能 力
著作 、课 题研 究、 论文 发表
15
(1)个人教育教学著作:属著的计10分,属编著的计5分,属编的不计分。 (2)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一项分别计10、6、4分。 (3)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级、省、市、县课题(已结题)研究的负责人、执笔分别计4分、3分、2分 、1分;获奖课题分别计8、6、5、4分。 课题组成员按该课题得分除以合作人数计分。 (4)论文发表:发表在国家刊物(核心期刊)的每篇计3分、省级2.5分、市级2分。(送审的论文作 为资格不计分)。 级别 等次 (5) 论文、案例 评奖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等 6 4 3 二等 4 3 2 三等 3 2 1
附件4
项次
乐清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试行)
评 价 标 准 学历 10 (1)中学教师取得硕士以上学历计10分,双学士学位计8分,在读硕士研究生计6分,本科学历初中 教师计4分,合格学历计2分。 (2)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硕士、双学士学位计10分,本科计5分,专科计4分,合格学历计2分。 (1)现任农村、山区、海岛薄弱学校、特教学校教师,教龄满20年计10分,15年计8分,10年计6 分;其他学校教龄满20年的计5分、15年的计3分。 (2)班主任工作岗位满20年计8分,15年计5分,10年计3分。(1)和(2)不重复累计。 (3)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山区、海岛薄弱学校全职支教一年(考核称职的)及以上计5分(城镇 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支教作为评审资格的不计分)。评价内容 权重 得分一资历 教龄 15

乐清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

乐清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

乐清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省人社厅、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温州市人社局、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和我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浙江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

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我市将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温州市人力社保和温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温州市教育局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

乐清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

乐清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

乐清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省人社厅、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温州市人社局、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和我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浙江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

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我市将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温州市人力社保和温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温州市教育局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促进中学教师的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明确各项积分指标,定量化评估中学教师综合素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结果。

一、评定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参与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中学教师。

二、评定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评定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准确。

2.细则操作原则:评定细则要具体明确,操作规范,避免主观性和随意性。

3.分类评定原则:根据教师不同的职务级别和专业特长,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职称。

4.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评价教师在教学、科研、教研等各方面的工作表现,全面客观地衡量中学教师的专业素养。

三、评定指标1.教学工作指标(最多可获得1500分)(1)教育教学思想(最多可获得300分):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参与过教学改革项目或课题研究等。

(2)教育教学实践(最多可获得600分):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定好评,教学质量达到评价标准,参与各类教学比赛、教学示范课等。

(3)教育教学管理(最多可获得300分):担任班主任、学科组长等教学管理职务,参与教学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2.科研工作指标(最多可获得1500分)(1)科研论文(最多可获得700分):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及成果转化等。

(2)科研项目(最多可获得600分):主持过一定规模的科研项目,取得较好研究成果,或参与过具有影响力的科研项目。

(3)科研奖励(最多可获得200分):获得省级及以上的科研奖励。

3.教研工作指标(最多可获得1200分)(1)教研成果(最多可获得600分):参与或主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研项目,取得较好研究成果。

(2)教研交流(最多可获得400分):参加学术会议、教育培训等教研交流活动,发表教研论文,获得优秀教研交流成果。

(3)教研组织(最多可获得200分):担任学科教研组长、年级教研组长等教研组织职务,推动教研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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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权重 得分

资历 教龄 15

职业 政治 道德 思想 师德 表现 评先 评优
15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团结协助,关心学生,为人师表。当年师德考 核优秀、合格分别得10分、8分。 (2)近5年年度考核均称职计2分,任现职以来,一个优职加1分,二个优职加2分;三个优职以上加3分。 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省功勋教师计10分,市新闻奖教金奖、终身班主任奖、师德楷模奖计8分。 县劳模计5分;国家、省、市、县、学区(市属学校)镇(街道)级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分别计10、8、4、2、1分(国家、省、市、县级单项先进分别计5、4、2、1 分)。学区镇(街道)级上限分数为3分。
附件4
项次
乐清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试行)
评 价 标 准 学历 10 (1)中学教师取得硕士以上学历计10分,双学士学位计8分,在读硕士研究生计6分,本科学历初中 教师计4分,合格学历计2分。 (2)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硕士、双学士学位计10分,本科计5分,专科计4分,合格学历计2分。 (1)现任农村、山区、海岛薄弱学校、特教学校教师,教龄满20年计10分,15年计8分,10年计6 分;其他学校教龄满20年的计5分、15年的计3分。 (2)班主任工作岗位满20年计8分,15年计5分,10年计3分。(1)和(2)不重复累计。 (3)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山区、海岛薄弱学校全职支教一年(考核称职的)及以上计5分(城镇 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支教作为评审资格的不计分)。
10
教育 工作三Fra bibliotek教育 教学 能力 教学 工作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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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科 研 能 力
著作 、课 题研 究、 论文 发表
15
(1)个人教育教学著作:属著的计10分,属编著的计5分,属编的不计分。 (2)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一项分别计10、6、4分。 (3)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级、省、市、县课题(已结题)研究的负责人、执笔分别计4分、3分、2分 、1分;获奖课题分别计8、6、5、4分。 课题组成员按该课题得分除以合作人数计分。 (4)论文发表:发表在国家刊物(核心期刊)的每篇计3分、省级2.5分、市级2分。(送审的论文作 为资格不计分)。 级别 等次 (5) 论文、案例 评奖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等 6 4 3 二等 4 3 2 三等 3 2 1


100
(1)申报对象学校、教育学区负责一、二、三、四项计分、审核;市教育局复核并确认。 (2)农村学校指村完小;山区、海岛薄弱学校指原福溪、龙西、镇安、智仁、仙溪、双峰、湖雾、岭底、雁湖、四都、白石 中雁、雁荡海岛。 (3)同年度同类别先进、同项目(同一内容或同一次活动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不逐项累加,同年度同一层次多项先进 计一项。 备注 (4)除省级及以上先进,35周岁以下的省、市、县级教坛新秀外,其余奖励、荣誉和成果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 (5)教师学科评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以文件形式公布或颁发证书的才有效,学生竞赛获奖指导师还必须具有指导师 姓名及奖项。 (6)应邀作教育、教学经验介绍的,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的才有效。 (7)直属单位(含学区)领导按校级领导加分。 (8)本标准适用于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实验师教师职务对象的综合业绩评价。 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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