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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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主要入湖河流
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OO八年八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规范编制主要依据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4)
5. 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5)
6. 规划技术报告章节 (19)
7. 组织实施 (20)
附录A 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目标及指标解释 (I)
附录B 水质及污染源监测方法 (III)
附录C 污染物排放量、入河量计算方法 (IV)
附录D 基础数据来源 (VI)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编制太湖流域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

适用于指导太湖流域望虞河、漕桥河、武进港、社渎港、太滆运河、梁溪河、直湖港、陈东港、乌溪港、太滆南运河、大浦港、洪巷港、大港河、小溪港、官渎港等十五条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其它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可参照本规范编制。

2.规范编制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1989]22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08]87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主席[2002]74号令;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4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8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86号;
(7) 《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时间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28号;
(8) 《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行政区域范围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30号;
(9)《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国函[2008]45号;
(1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4号;
(1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1997];
(12)《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
(13)《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2007];
(14)《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1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21号;
(1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07]97号;
(17)《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
(18)《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
(1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理想水环境容量*
理想水环境容量是水体在规定的环境目标下所能容纳的污染物的最大负荷,其大小与水体特征、水质目标及污染物降解特性有关。

3.2 水环境容量
水环境容量定义为理想水环境容量减去进入该河道面源部分的入河量。

3.3 点源最大允许排放量
点源最大允许排放量定义为水环境容量除以进入该河道的点源入河系数。

3.4 现状削减量
现状削减量定义为点源排放量减去点源最大允许排放量。

3.5面源
也叫做非点源,是以面积形式分布和排放污染物而造成水体污染的发生源。

坡面径流带来的污染物和农田灌溉水是水体污染的重要来源。

*江苏省水环境容量核定研究,省环保厅,2004年;《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国环境规划院,2003年。

4.1 确定任务
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委托具有相关规划编制能力和经验的单位编制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通过委托文件和合同明确编制规划各方责任、要求、工作进度安排和验收方式等。

4.2 调查收集资料
通过现有资料收集与野外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划区域基础资料的收集。

4.3 现状监测分析
在资料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水质变化分析及环境容量计算要求开展规划区域污染源及水质现状监测,并对水质现状进行分析评价。

4.4 规划编制
按照本规范要求编制**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文本和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技术报告。

4.5规划意见征求与审查
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分别征求与规划实施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的意见,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4.6 规划报批
规划报告经审查、修订后,报省发改委及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实施。

5.1 总论
5.1.1 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指导思想:按照国务院《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省政府《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以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污染集中治理和提标改造为主要手段,高标准实施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控制;以推行生态农业和循环型农业为主要措施,削减农业面源的污染贡献;以实施河道的生态化整治为重点,提高水环境的自净能力。

统筹考虑河网地区水环境整治,控制外来污染与减少流域内污染并重,重点削减氮磷排放总量,在较短时间内使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削减入太湖污染物总量,改善沿河两岸居民的生活环境,实现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编制原则:
(1) 充分调查,掌握现状
(2) 统筹规划,综合整治
(3)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4) 突出重点,分类控制
(5) 团结协作,合力治污
(6) 规划评估,明确奖惩
5.1.2 规划范围与时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确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①综合考虑规划河流周边水系、水利工程分布以及污染源对河流
的影响情况;
②规划范围应充分考虑管理的需要,部分区域会重复,导致工程项目的重复,在考虑工程项目投资时,由各规划编制单位互相协调。

十五条河流规划范围划分及水质目标见表1,规划范围划分见附图A。

(2)规划时限
明确规划基准年,在基准年的基础上,提出规划近期目标和中远期目标的具体年限,通常近期目标年限为3-5年,中远期年限为8-10年。

建议规划编制以2007年为基准年,近期为2008到2012年,远期为2013到2020年。

5.1.3规划目标及指标
根据区域现状与发展趋势,结合国家、省相关太湖流域整治方案与要求,提出近期与远期综合整治规划目标和具体指标。

规划目标及指标共分为三类:环境质量指标、总量控制指标及污染防治指标,规划目标及指标解释见附录A。

表1 15条河流规划范围及水质目标
5.1.4 规划方法及技术路线
(1)方法
①以资料收集为主,实地调查为辅,全面掌握水环境污染物排放与治理现状。

分析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控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规划方案和措施。

②以详实的水文、水质资料为基础,测算水环境容量。

③以环境容量测算结果为指导,分阶段提出排污总量控制要求。

④以完成总量削减任务为主线,制定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措施。

⑤以落实综合整治措施为目的,提出各项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

⑥以实现水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分析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和目标可达性,并提出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方案的实施。

(2)技术路线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见图1。

图1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图
5.2 区域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
5.2.1 自然环境概况
主要包括区域地理位置、行政区划、地形地质条件、气候特征、生态与物产资源、生态、土地利用类型等内容。

绘制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

5.2.2 水系与水资源概况
包括主要河流与支流水文基本情况、水资源现状、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及调度情况,调查主要河道的河宽、河长、水底地形资料。

绘制区域水系图,在水系图中标明水环境现状监测断面、污水排口位置(含污水处理厂)、取水口位置、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水产养殖区等。

5.2.3 社会经济概况
调查了解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概况,包括规划区域内各乡镇人口、经济发展、三产结构、主要工业行业及其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5.3 区域污染源排放与治理现状
5.3.1 工业污染源调查
调查规划区内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空间分布、主要产品、用水、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去向及污染物浓度、各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等;绘制区域工业污染源分布图,给出重点工业点源名单。

所调查的工业污染源排放量应占规划区域工业污染总负荷的80%以上。

对重点工业点源、直接入河的工业点源可进行现场监测作为污染源现状资料的补充和验证。

工业污染源监测方法见附录B。

调查现有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现状与发展规划,包括经济总量、占地面积、产业结构、已建(在建及拟建)企业污染排放与治理、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等情况。

污染物调查数据包括: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或动植物油)和挥发酚的排放浓度等。

5.3.2生活污染源调查
调查规划区内城镇人口数量、农业人口数量、流动人口数量,给出对规划河流水质有影响的城镇、村庄名单。

污染物调查数据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排放浓度等。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以120L/(人·天)计算;乡村生活污水排放量以90 L/(人·天)计算。

5.3.3 农业面源及其它污染源调查
调查规划区内农田面积、农作物类型、轮作类型、土壤类型、化肥施用量、年降水量;散养型畜禽养殖数量、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养殖种类及数量、年用水量及排水量、排污方式、处理工艺;水产养殖种类、面积、投食量;年通航能力、船只数量等;并根据相关系数测算COD、NH3-N、TN、TP排放量。

农田氮磷流失污染计算:按农田面积测算,农田径流排污根据统计年鉴中的耕地面积,按照国家给出的排污系数及调查得到的江苏省部分地区农田径流排污系数计算得出。

畜禽养殖排污量计算:畜禽养殖排污数据主要根据各地环保、农
林部门掌握的畜禽养殖数量,并参考统计年鉴中的养殖资料,按照畜禽养殖排污系数测算。

5.3.4 污染物排放量、入河量计算
(1)以现有污染物排放系数、入河系数研究工作为基础确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系数及入河系数。

(2)有条件的区域应尽量开展小区试验确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系数及入河系数,并确定污染物排放量及入河量。

(3)各类污染源排放量、入河量计算方法及排放系数、入河系数建议取值见附录C。

5.3.5 区域污染源特征分析
根据污染源调查、计算结果,分析区域污染物主要来源及各类污染物构成与特征,区域重点工业污染源行业及其排放量,总结区域污染源治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5.3.6 流域污染源集中治理现状
调查规划区内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基本情况、设计规模、收集处理情况、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的接入比例、处理工艺、建设与运行情况、达标排放情况、监测数据、排放去向等。

5.3.7污染源预测
按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确定的2006~2012年污染物的增长速率与前10年相当、2013~2020年增长减半的速率进行规划期污染源排放量的测算。

规划区域按照近期2012年比2007年污染物排放量增长27.41%,远期2020年比2012年污染物排放量
增长21.67%预测污染物排放量。

5.4 区域水环境现状与评价
5.4.1 水环境现状调查
根据当地的水文资料,收集规划区河流的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水质现状资料,并结合水质现状调查,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三至四天。

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主要支流汇入处、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等应布设样断面。

调查时应注意水质、流向、流量随时间的变化。

水质现状监测方法见附录B 。

5.4.2 水质现状评价
各控制断面的水质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3]29号文正式批复的《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中2010年水质目标,结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确定的主要输水河道水质目标为评价标准。

评价区内不同功能的水域应采用不同类别的水质标准。

对控制断面水质采取单因子指数法评价,给出各断面水质是否达标的结论,并分析各类污染物在整个河段的变化趋势。

对于不达标的断面,需注明超标因子及超标倍数。

单因子指数法计算公式如下:
si i
i C C I
式中:C i 为实测浓度值;C si 为该污染物在水环境中的允许浓度(评
价标准)值。

超标率(L)计算方法:
100% 超标数据个数
L =总监测数据个数
5.5 区域水环境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区域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分析各控制断面水质是否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结合历史监测数据,从流量、流态、上游来水、排污口位置、排污量等要素的变化情况,分析控制断面水质变化(达标或不达标,改善或恶化)的原因,总结水环境现状存在问题及成因。

5.6 水环境容量计算与区域总量分配
5.6.1 小流域划分
将河流概化成计算水域,例如天然河道可概化成顺直河道,复杂的河道地形可进行简化处理,非稳态水流可简化为稳态水流等;同时,支流、排污口、取水口等影响水环境的因素也进行相应概化;若多个排污口距离较近,可简化成集中的排污口;借助水系图、区域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图等,将规划区域划分成不等的多个小流域。

5.6.2 参数的确定
利用现有COD 、NH 3-N 、TP 降解规律的实验及理论研究成果,充
分考虑以往水环境容量研究成果,进行规划流域范围内水环境容量测算。

条件允许的小流域可进行水文、水质同步监测,建立小流域河网数学模型,并对数学模型进行参数的率定。

5.6.3 区域水环境容量计算*
(1)理想水环境容量计算
根据多年降水量资料进行频率分析确定典型年,在典型年确定的基础上,依据区域逐月平均水位资料确定边界水文计算条件。

根据确定的边界水文条件,利用研究区域河网水量数学模型,计算出研究区域各计算单元的水文设计条件。

先计算研究区域最小空间单元和最小时间单元的理想水环境容量值,再根据公式汇总出各控制单元的理想水环境容量值。

河网(河道)区理想水环境容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n j m i ij ij W W 11理想水环境容量理想水环境容量α
式中, i j α-不均匀系数;i j α∈(]0,1;河道越宽、水面越大,则
i j α越小;W -总体河流允许纳污量值;W ij -i 河段在j 时段的允许纳污
量值;m -该河道的河段数;n -计算时段的天数。

()0ij sij 0ij ij sij Q C C KV C ij W =-+理想水环境容量
式中,C sij -不同功能区相应水质标准下的浓度;K -水质降解系数;V ij -不同功能区的水体体积;Q 0ij ,C 0ij -不同功能区进口断面的入流流量和水质浓度。

一般性河流的不均匀系数取值范围见表2。

表2 一般性河流的不均匀系数取值范围表
*江苏省水环境容量核定研究,省环保厅,2004年;姚国金,逄勇等,水环境容量计算中不均匀系数求解方法的探讨,人民珠江,2002(2)。

对于往复流地区,采用双向流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A B W W W A B A B
=+++正反 其中:A 为正向流计算时间段天数, B 为反向流计算时间段天数。

W 正 为正向河流的理想水环境容量值,具体计算公式为:
正向河流:W 正01s o111s =Q (C -C )+K V C
W 反 为反向河流的理想水环境容量值,具体计算公式为:
反向河流:22W 0s o 11s 反=Q (C -C )+K V C
(2)水环境容量计算
水环境容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面源入河量理想水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W W W -=
其中:畜禽入河量农村生活入河量农田入河量面源入河量W W W W ++=
(3)点源最大允许排放量计算
点源最大允许排放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n ()i i 1i W W β==∑
水环境容量点源最大允许排放量(点源平均入河系数)
(4)现状削减量计算
现状削减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W W W =-现状削减量点源排放量点源最大允许排放量
其中:城市生活排放量工业排放量点源排放量W W W +=
5.6.4 区域总量分配
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确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框架内,根据计算确定的区域污染物COD 、NH 3-N 、TP 总量削减目标
分配至区域各主要河流和各污染源,分配方法可选用定额达标排放分配法、等比例分配法、环境绩效分配法、贡献率分配法等。

应明确相关地方责任,把总量削减目标落实到各市(区)、镇(街道)。

5.7 区域综合整治方案
5.7.1 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制定规划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方案,提出区域工业点源关、停、并、转、迁名单。

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逐步淘汰该区域内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效率低下、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化工、小印染、小电镀等行业,淘汰能耗高的落后产能,“腾笼换凤”,重点发展高技术、高效率、低消耗、低污染产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5.7.2 工业点源污染控制
制定工业污染源治理与削减方案,确保区域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区域企业清洁生产方案,按污染的轻重缓急提出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的企业名录。

5.7.3城镇生活污染源控制
针对区域城镇生活污染源分布特点,合理制定城镇生活污染削减方案,提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方案及配套管网、尾水回用要求。

5.7.4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根据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特点,分别制定乡村分散居民生活污水、
农田流失、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航运污染控制方案,提出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方案、农药化肥减施与控制农田氮磷流失措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搬迁方案、水产养殖控制规模等。

5.7.5 生态建设工程
针对沿岸及入湖口生态现状,提出河流沿岸生态清淤、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方案,包括各类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的建设规模、内容、投资等。

5.7.6 河网综合整治工程
针对河网区水系、河道淤积、水利工程建设现状对河网区进行全面规划,制定适合区域河网的清淤、引排水、水利工程建设方案,远近结合、分步实施,使河道达到深、通、畅,能引、能排、能蓄。

5.7.7 环境监管方案
制定完善区域水环境监测网络,预警系统的建设方案和跨地区多部门协作的环境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

年COD排放量达到5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含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装置,与各地的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要同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两个指标。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按高限予以处罚。

结合流域、区域污染物总量管理要求,健全完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持证排放、按量排污,把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业点源。

5.8 重点工程项目
根据上述整治方案,结合水污染物削减目标和总量控制指标,提出具体工程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内容、投资、实施年限、项目效益、责任部门等。

重点工程项目按照:饮水安全项目、点源污染治理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处置项目、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河网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节水建设项目、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项目等分类给出。

具体工程项目需列表给出,具体格式见表3。

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实行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环保投入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增加环保投入,切实保证环保投入到位,确保重点工程的完成。

表3 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表
5.9 工程效益及目标可达性分析
5.9.1重点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对拟实施的各重点工程项目所能起到的环境、社会效益进行定量、定性分析。

5.9.2规划目标可达性分析
通过重点工程实施后可形成的污染物削减能力结合规划期污染物排放量、入河量预测结果,分析规划目标实现的技术经济可行性、
规划目标可达性。

5.10保障措施与组织实施
为保证规划提出的方案及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明确责任和任务的分工,同时应制订一系列配套的保障措施。

(1)健全流域污染治理的管理体制,明确治理的责任和任务的分工;
(2)严格执行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3)提高对污染源监管、监控能力,加强监督执法;
(4)加强控制断面水质监控,及时反馈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
(5)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6)拓宽治理项目的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7)加强科技攻关,研究污染治理的适用技术;
(8)促进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管理者、科学家、公众三者的作用。

6. 规划技术报告章节
报告应图表数据与数据分析相结合,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
第三章污染源现状评价
第四章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第五章水环境容量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第六章区域综合整治措施及重点工程项目
第七章投资效益及目标可达性分析
第八章规划实施及保障措施
7. 组织实施
本规范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录A 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目标及指标解释
表A-1 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目标指标
指标解释:
A.1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地表水体断面监测结果按相应水体功能标准衡量,不同功能区水质达标的比例。

A.2地表水控制断面满足Ⅲ类水质标准的比例:区域内所有地表水控制断面中,水质标准达到Ⅲ类水质要求的断面数占总控断面数的百分比。

A.3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区域范围内各类污染源排入水体废水中的COD含量。

A.4氨氮排放量:区域范围内各类污染源排入水体废水中的氨氮含量。

A.5总磷排放量:区域范围内各类污染源排入水体废水中的总磷含量。

A.6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工业废水经收集通过区域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排放的水量占区域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比例。

A.7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污水经收集通过区域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排放的水量占区域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比例。

A.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垃圾产生总量的比例。

A.9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规模化养殖场禽畜粪便综合利用量占产生总量的比例,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直接用作肥料、制作有机肥、培养料、生产回收能源(包括沼气)等。

A.10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实施自动在线监控的重点污染源数量占全省重点污染源总数的比例。

A.11农药化肥减施率:区域农药化肥减施量占上一水平年农药化肥施用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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