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流浪儿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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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流浪儿童问题
摘要:近几年来,中国流浪儿童日益增多,他们的生存问题、受教育问题等等,是
一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世界性难题。沿街乞讨的流浪儿童不仅与社
会和谐面貌不协调,而且将来极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现代文明和社会稳
定构成威胁。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本文主要谈
谈关于流浪儿童形成的原因、对策、教育现状和社工在这方面的工作等。
关键词:流浪儿童;相关政策;原因;措施;社工
材料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对北京、杭州、上海等九城市进行抽样调查推算,全国流浪儿童应该在100万至150万间。又说:据民政部统计,全国流浪儿童来自农村的占83%,来自城镇的占17%。绝大部分流浪儿童是文盲或是小学文化程度,年龄主要集中在10岁到15岁之间。从这些数据看出,流浪儿童的数目是不少的,他们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些流浪儿童本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但他们却成为城市边缘少年,没有像同龄人一样坐在宽敞的教室接受文化知识。但这些流浪儿童早已经在社会打滚,但这种打滚却是给我们的社会增添了多少不和谐音啊。
流浪儿童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精神,我国城市流浪儿童是指年龄在18周岁以下,离开家庭或者监护人,流落于社会超过24小时,失去基本生存和可靠保障而陷入困境的少年儿童。我国对流浪人员的社会救助实现了由收容遣送向救助管理的制度转变,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也得到发展。“以人为本”是救助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实践中,必须兼顾流浪儿童“个体性”和“整体性”的发展,才能真正体现这一原则的实质。但现行救助模式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临时性的生活保障和护送返家,流浪儿童的教育问题尚未得到重视。这些儿童,有的家庭解体无人管教,有的家庭存在功能障碍、缺乏温暖。由于他们自身在不良家庭环境和流浪生活中形成的行为偏差未得到根本改变,许多孩子被送回家不久又再次流浪。据调查,多次离家流浪的儿童占流浪儿童总数的39.22%。这些流浪儿童要重新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必须依靠教育。流浪儿童浪迹街头,居无定所,生活无着,生存艰难。他们没有医疗保障和基本卫生条件,靠流浪乞讨或出卖廉价劳动力养活自己,他们中的部分人甚至成为不法分子利用和侵害的对象,沦为犯罪分子赚钱的工具。城市流浪儿童严峻的生存现状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成为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诱因,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构成了巨大的危害。如:近期比较关注的农民工第二代问题。
一、流浪儿童出现的原因分析
儿童流浪的原因错综复杂,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社会原因
流浪作为一种生存状况或生存方式毕竟与人们的价值观念相背离。从我国情况来看,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为人们创造自由发展机会的同时,也为流浪现象提供了条件。这也就是说,流浪儿童现象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是社会发展过程的副产品。另外,在一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欠佳的地区,拐卖儿童的事件时有发生。
(二)经济原因
我国约有592个贫困县和14600万的贫困人口,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不断发展,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相对贫困人口也在逐渐上升。因为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人数较多,因此为了维持生计很多未成年人外出打工,而当他们找不到工作,无法正常生活时,常常选择乞讨。从流浪儿童的来源地来看,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新疆等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
(三)家庭原因
单亲家庭、与继父母生活的儿童与监护人不融洽,会造成彼此间感情淡漠,家庭矛盾不能及时消除,日积月累他们便会与家长产生隔阂,孩子在受到身体或心灵伤害后会离家出走。另外,有些父母对子女教育不当也会造成他们选择离家出走到街头流浪。
(四)教育原因
很多学校运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单纯追求升学率;家长也望子成龙,除了学校的日常学习外,还给子女报名参加一系列辅导班,无形中又给子女增加了很大的压力。考名校成为学校和家长为孩子构建的梦想,在以“分数”为标准评价孩子优劣的前提下,那些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在家庭和学校乃至学生群体中经常被忽略、蔑视的学生,会成为“边缘儿童”。这部分孩子时间一长便会产生厌学情绪,以至脱离学校和家庭,转向社会成为流浪儿童。(五)自身原因
心理学研究表明,8~14岁的孩子好奇心强,喜欢模仿,这个时期是心理学理论认为的“危险年龄阶段”。他们逆反心理强,主观上有要求家长和社会尊重其个性和独立意志的朦胧意识,但实际上又不具备分辨是非和解决生活中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流浪儿童的基本特征
有研究表明,我国流浪儿童依据其外出流浪的原因基本上是五种类型:一是主要想打工赚钱的流浪儿童,流浪生活对他们的负面影响和消极作用不大;二是非打工赚钱的纯粹流浪动机的儿童,流浪生活对他们身心伤害和负面影响是致命性的。他们是真正意义的流浪儿童,是社会工作者干预和提供服务的主要对象;三是那些因暂时和偶然性因素离家出走,流落街头的儿童,流浪生活对他们的负面影响和消极作用不大,他们是短暂的流浪儿童群体;四是因非本人意愿影响而流浪街头,失去家庭温暖的儿童,他们一般渴望回到家庭和家乡。他们是无辜的受害者和可怜的流浪儿童群体;五是具有纯粹的流浪动机并且染有偷窃和盗窃恶习的长期流浪儿童,他们虽然数量上不多,但是他们对其他类型流浪儿童的负面影响和消极作用巨大,例如长期流浪的惯流。他们常与青少年犯罪、黑社会(有组织犯罪)和团伙犯罪密切相关,这是最危险的流浪儿童群体。这个群体男性比例比较大;年龄在12~16岁居多;以汉族居多,少数民族儿童数量较少;近九成没有完成义务教育,一半以上没读完小学在中小学阶段辍学;身体三成以上有受过伤害痕迹和有生理缺陷,是流浪儿童的显著特征。
三、流动儿童教育现状
救助机构教育职能不清、教育功能不足,使得流浪儿童教育工作发展缓慢,未形成完善的教育模式,全国一百多个救助机构中,仅有少数几个市的救助机构开展了教育工作,大多数救助机构并未对此给予应有的重视。现有的这些教育工作也是零星、不系统的,缺乏长远规划、制度性保障和政策支持。师资缺乏,教育内容随意性大,教育成效非常有限。流浪儿童在学习能力、学习态度、行为习惯等方面和同龄儿童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对教育者的要求更高。目前,全国流浪儿童救助教育机构中基本没有适合流浪儿童特殊需要的专业教育工作者。现在的从教人员主要是救助机构管理人员兼任,缺乏教育教学训练,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不足,对促进流浪儿童的转变和成长、真正回归主流社会的作用非常有限。
四、救助流浪儿童的对策或途径
1、采取宏观经济措施,促进各地区经济和谐发展。很多流浪儿童都来自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就得大力发展当地经济,逐渐减少各地区的贫富差距。
2、多方筹集资金,使救助经费得以保障。利用税收机制鼓励企业关心社会福利事业,企业、私营业主向救助保护中心捐善款,促进其积极性。基金会、群团、国内外慈善机构关注和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