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与经验借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更多资料请访问.(.....)
本栏编辑黄瑞峰理论探讨
国外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及借鉴
世界各国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体系
因各国发展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比较
有代表性的是: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商业性金融构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美国农
村金融体系;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实现农业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日本模
式;向农户发放小额信贷的孟加拉国模式。本文将分别介绍各国模式及特点,并总结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
20世纪20~30 年代,在联邦政府的资
助支持下,美国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建立了具有政策性的农村信贷体系,在高度发达的国民经济基础之上形成了十分完善的农
村金融制度。
(一)美国的政策性农村信贷体系。美
国在农村信贷发展初期,为了促进信贷事业发展,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给予了大量的拨款。根据《联邦农业信贷法》,美国建立起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它
由农民家计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商业信贷公司和小企业管理局等构成,各有特定的服务对象。
1.农民家计局。农民家计局是美国政
府办理农业信贷的主要政策性机构,该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帮助贫困地区和低收入的农民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2.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农村电气化管
理局隶属于美国农业部,主要职责是对农村电业合作社和农场等借款人发放贷款,
贷款用于架设电线、组建农村电网、购置发电设备、发展通讯设施,从而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
3.商业信贷公司。商业信贷公司主要
功能是管理实施价格和收入支持计划,进行价格支持,控制农业生产,避免农业的生产波动给农业生产者带来的影响,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其资金运用形式主要为提供贷款和支付补贴,其中主要包括农产□吴晓俊谢金楼
品抵押贷款、仓储干燥和其他处理设备贷款、灾害补贴和差价补贴等。
4.小企业管理局。小企业管理局专门
为不能从其他正常渠道获得充足资金的小企业提供融资帮助。
(二)美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受益于
美国高度发达的经济金融体系,美国农村也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合作金融体系,主要由联邦土地银行及联邦土地银行合作社、联邦中期信用银行、生产信用合作社及合作银行三大系统组成,由农业信用管理局领导,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其组织模式属于典型的多元复合式体制模式,三大系统都有一套自主经营的体制,有明确的职责范围。
1.联邦中期信用银行系统。该系统是
美国最重要的农业信用合作系统,主要解决农民中短期贷款难的问题。
2.合作银行系统。系美国专为对合作
社添置设备、补充营运资金、购入商品等提供贷款而设立的合作金融系统。
3.联邦土地银行系统。由愿意向联邦
土地银行合作社借贷的农场主组成,为借款人所有,联邦土地银行合作社一般不办理贷款具体发放事宜。
(三)美国农业保险体系。为了帮助农
民对付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达到稳定整个农村经济和确保国家食物供应安全的目的,美国政府积极参与了农作物保险计划。
1.美国政府农业保险政策。一是通过
制定《联邦农作物保险法》(1938 年)等法律,为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二是经济支持,大致包括:保费补贴;业务费用补贴;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和农作物保险推广以
及教育费用。三是再保险支持。四是补贴,联邦政府通过其他法律规定,鼓励各州政
府根据自身的财力状况,向农作物保险提
供补贴,以进一步减轻农民的保费负担。五是免税,根据《联邦农作物保险法》的明确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免征一切税赋。
2.美国农作物保险机构。联邦农作物
保险的运作主要分三个层次,第一层为联
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第二层为有经营农险
资格的私营保险公司,第三层为保险代理
人和农险查勘核损人。
3.美国农作物保险经营状况及主要
险种。美国可以参加农作物保险的作物已
达100 余种。主要险种有:(l)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是美国农作物保险开展历史最长、投保最广泛的险种。(2)团体风险保险。该险种的保险产量是与所在县该种农作物
的平均产量挂钩。当县平均产量因灾害受
损低于保险产量时,保险公司负责提供补偿,而不考虑各个农场实际产量的高低。(3)收入保险。以产量作为赔偿依据,主要分为团体收益保险、作物收益保险、收益保证保险、收入保护保险和农场总收入保险
五种。(4)冰雹险——
—美国农业保险的特
例,完全由私营保险公司开展的纯商业险种。(5)其他试办险种。
美国农村金融模式的特点就是政策性
金融、合作金融以及商业性金融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金融体系。
二、日本农村金融发展模式
(一)日本农村民间合作金融体系。日
本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依附于农业协同组合
体系,是农协的一个子系统,同时又是具有独立融资功能的金融部门,其由三个层次
组成:基层农协的信用组织,都、道、府、县的信用联合会,中央的中央农林金库和全
国信联协会。在日本农村信用合作体系中,农户入股参加农协,农协入股参加“信农联”,“信农联”又入股组成农林中央金库,
三级组织均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各级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提供金融服务。
日本信用合作体系资金来源主要是吸
收农村存款,服务对象原则上限定在农协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现代金融2009 年第3 期总第313 期
理论探讨
系统内部作为会员的农户和农业团体,不以盈利为目的。首先,基层农协作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基层机构,直接由农户及其他居民和团体入股组成。其次,信农联主要服务于基层农协,其负责通过存贷对各基层农协之间的资金余缺进行调节,并指导基层农协的工作。再次,农林中央金库作为农协信用业务的最高机构,主要负责协调全国信农联的资金活动,并向信农联提供信息咨询和指导。农林中央金库主要通过吸收信农联上存资金和发行农村债券来筹集资金,其资金主要用于满足信农联资金需要,同时也向化肥、农业机械等大型农业关联企业发放贷款。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农村主要有农
林渔业金融公库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
1.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主要是为难以
从农林中央金库和其他一般金融机构筹资的农林渔业者提供低利、长期资本,以增加农林渔业的生产力。它的资金来源主要有:资本金;从资金运用部和简易保险年金及特别会计等机构筹借的款项;收回的贷款。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主要是对土壤改良、造林、林间道路、渔港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对维持和稳定农林渔业的经营、改善农林渔业的条件所需资金提供贷款。
2.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该公库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