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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关于下发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和期刊定级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学术水平,学校在广泛征求各学院、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对原《浙江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和期刊定级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和期刊定级标准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三日

浙江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深化学校科研改革,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师资队伍的学术水平,学校决定继续对科研工作实行量化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

1.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集等);

3.通过主管部门鉴定或评审的科研成果、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奖励;

4.国家、省(部委)、厅(局)、校(市)级立项的科研课题;

5.各级纵向科研经费、各类横向课题进校科研经费、技术转让费等;

6.各类专利、音乐美术作品、体育竞赛等。

二、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

1.学术论文

(1)论文级别与分值

注:被SSCI、SCI、A&HCI、EI收录的论文、权威期刊论文按一级计分;未被SSCI、SCI、EI、A&HCI、EI收录的国外期刊论文按二级计分;指导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导师为通讯联系人的按第一作者计分。

(2)论文字数(篇幅)及其计算系数

(3)合作论文按作者人数与排名次序分解计分

2人:7:5

3人:6:4:2

4人:6:3:2:1

第5名及以后计分为第4名的1/2

(4)论文被转载、收入索引的加分标准

“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 &HCI”—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国际会议论文索引,“MR”--数学评论,“PA”--物理学文摘,“CA”--化学文摘,“BA”,生物学文摘。

(5)学术期刊专集论文、学术期刊增刊论文按期刊标准×0.5计分,有公开出版书号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论文视同二级期刊论文,有公开出版书号的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论文视同三级期刊论文。

(6)为鼓励科研人员积极为本校学报投送高质量论文,浙师大学报(社科版、自科版)论文计分按120%计。

2.学术著作与教材

①学术著作注重学术性与学术价值,不包括一般通俗性、普及性、知识性出版物;

②学术著作依据其实际内容,分专著、编著、译著等类别,有争议的提请有关专家裁定。

③教材分部编教材(国家教育部指定的高校规划教材)、省编教材(省教育厅指定的规划教材)、自编教材(个人编写的非规划教材)、合编教材(若干高校、若干地区合作编写的非规划教材);

④不同类别著作和教材的计算系数

⑤学术著作总分值计算标准

总分值=字数(万字)×60×著作类别系数×出版类别系数

⑥合作著作按作者人数与排名次序分解计分

2人:7:5

3人:6:4:2

4人:6:3:2:1

第5名及以后计分为第4名的1/2

与校外合著的书,只有外单位名称没有我校校名的不计分。如果所有作者都未署单位名称,确认作者为我校的可以计分。

⑦著作有编委会(主编、副主编、编委),其分解计分系数如下:

若该职务人数不止一人,则分值为:

分值=该册著作总分×职务类别系数÷该职务人数

若注明撰稿人具体完成章节的,其全部分值划为二块,编委会与撰稿人各占其中1/2

撰稿人分值=撰写字数(万字)×60×著作类别系数×出版类别系数×1/2

编委个人分值=该册著作总分×职务类别系数×1/2÷该职务人数

3.获奖成果

一等奖:10000分/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8000分/项

三等奖:6000分/项

四等奖:4000分/项

一等奖:3000分/项部(委)、省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00分/项

三等奖:1000分/项

一等奖:800分/项厅、局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600分/项

(包括国家一级学会奖)三等奖:400分/项

其他科研成果奖:200分/项

(包括省一级学会奖)

注:优秀奖按降一档的最高级奖计分。一项成果在同一统计年度多次得奖,以最高奖计分。成果奖颁奖单位必须是相应的政府部门。

4.科研项目

纵向立项的科研项目,其计分标准如下:

①与校外合作,立项文件上有浙江师范大学校名的纵向项目,项目分按同类项目到达财务处经费占总经费的比例计分,经费分按纵向项目经费计分。立项文件上未列浙江师范大学校名的纵向项目,有经费进校财务处的按横向课题经费计分,不计项目分。

②两人以上合作的项目,课题组成员所得分值,原则上由课题组负责人根据项目组成员实际情况分配。课题组负责人须将各人所得分及依据报科研处。

③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按省级一般项目计分。经费分按实际进校财务处金额计算。

④每年所得项目分为:总分除以该项目计划研究年限,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者不计分。

5.各类科研经费

①纵向科研经费计分标准自然科学:分值=金额(万元)×200

人文社科:分值=金额(万元)×400

项目组成员的计分方法同4②条。

②科技咨询、科技服务、技术转让费、横向课题经费计分标准(以校财务处到款数为准)

分值=金额(万元)×200。

项目组成员的计分方法同4②条。单个横向课题经费文科5万元以上,理科20万元以上同时按省(部)级一般课题计立项分;文科15万元以上,理科50万元以上按国家级一般课题计立项分。

③国际合作科研项目经费计分:按5①标准计算分值×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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