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法规期末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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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解释

1、新闻传播法规: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传统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狭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专门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一部法律。

3、新闻传播法规的渊源:即新闻传播法规的各种表现形式,主要有法律、判例、习惯和条约等。

4、新闻传播法制:是指新闻传播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5、媒介审判:所谓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媒介审判具有两大负面影响:(1)亵渎了法制原则。

(2)导致新闻传播媒体角色错位。

6、煽动,即煽惑,鼓动。是指通过语言、文字公然宣传,或借助于广播、影视、戏剧、书画等方式鼓吹自己的观点,以达到其非法的目的。

7、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是指国家赋予一定管理职权的单位,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该事项才能作为国家秘密受国家有关法规的认可和保护,特殊情况下,需经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审定后,确定为密或非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

8、所谓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而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

9、所谓泄密: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10、窃取:是指使用秘密手段盗窃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资料或物品的行为。

11、刺探:是通过各种渠道、使用各种手段,非法探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资料的行为。

12、收买:是指用金钱、色情和其他物质利益等手段向掌握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人员获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资料或者物品的行为。

13、非法提供:是指国家秘密持有者或知悉者非法出卖、制服、告知其他不应知悉该项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人的行为。

14、故意泄密行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国家机密失控、国家的安全利益受到损失的结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这是一种自觉地有意识地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15、过失泄密行为,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泄露国家机密的后果,却因思想麻痹、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或者虽然已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后果的行为。

16、淫秽出版物: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的信誉,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各学价值的出版物。其他淫秽物品:包括具体描述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地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

17、制作:是指编写、摄影、绘画、录音、录像等行为。

复制:是指用印刷、影印、翻拍、翻录等手段使淫秽物品从意见变成许多件,从少量变成大连。

出版:是指以书籍、报纸、杂志、图片、音像制品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出售,不管是合法的形式,还根本是非法的。

贩卖:是指通过购入、销售淫秽物品赚钱的行为。

传播:是指向他人扩散淫秽物品的行为,如出租、播放、互联网传输等。

18、邪教: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奖励,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步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19、舆论监督是指:新闻传播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治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20、新闻侵权行为,也称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21、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

22、法定性是指:名誉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我国的《宪法》和其他法律都有关于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23、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指:用发表新闻的手段使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伤害的行为。

24、侮辱行为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语言或文字等形式贬低他人名誉、毁损他人人格的行为。

25、所谓诽谤:是指故意捏造或散布虚假的事实已毁损他人的名誉.

26、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侮辱、诽谤等行为时的某种心理状态。

27、所谓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向他人公开或被知悉的秘密。

28、隐私权,就是指法律保护的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的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

29、新闻侵害隐私权:是指在新闻作品中公开他人隐私而使他人隐私权受到伤害的行为。

30、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或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31、肖像权是指公民的个人形象通过摄影、造型或其他形式再现所享有的专有权以及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第一,肖像是自然人外部形象的再现,是固定在一定物质载体上的。第二,肖像是可以为人力所支配的。第三,肖像还具有财产性的特征。

32、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法律赋予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享有的专有权利。

33、所谓排他性,是指这种权利为权利人专用,其他人不得擅自行使。

34、所谓财产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者享有的转让、授权或许可他人以复制、表演、播放等方式使用其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35、新闻作品著作权是指作者创作完成新闻作品后享有的和新闻作品相联系的专有权利。

36、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认可,无法律许可,擅自对他人的作品剽窃、篡改、假冒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行使作者的专有权利,从而损害著作权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37、新闻侵权诉讼中的抗辩事由,是指新闻传播媒体或新闻记者在新闻侵权诉讼中,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主张,提出其诉讼请求不曾或不完全成立的某种相应的事实主张。

38、道德原则,或称作道德根本原则、道德基本原则,是整个道德规范体系的精髓,是不同的道德规范体系相区别的最根本和最显著的标志。

39、道德评价,是指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依据一定道德原则、善恶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和个人心理活动等形式去评价他人、衡量自己的行为。

40、社会舆论,是一定社会、阶级、集团、个人,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与价值原则,对特定的个人或群体的道德行为以及社会现象作出善恶的价值判断。

41、道德教育是指通过内在的道德修养与外在的道德培养,将一定的道德理想、道德规范、道德原则等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人们施加影响,最终转化为道德主体自觉的道德品质的过程。

简答:

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一是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

二是“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三是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

2、在我国,《宪法》确立的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有两层内涵:一是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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