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法规(EU)No.102011介绍及测试申请注意事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欧盟新法规(EU)No.10/2011介绍及测试申请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2-23

访问量:472

14:22:14

一、欧盟新法规(EU)No.10/2011简介

2011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新法规(EU)No.10/2011,该法规对欧盟关于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进行了统一和汇总,并取代现行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指令2002/72/EC,并已于2011年5月1日开始生效。该法规的过渡期为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的过渡条款和总体的过渡将从2012年12月31日开始。

二、新法规修订内容

●与原法规相比,新法规将多层复合材料的塑料层以及带有印刷或涂层

以及使用黏合剂粘合的塑料材料和制品纳入管辖范围。明确要求投放

市场的食品接触塑料制品应符合要求并根据良好生产规范生产;通过

授权物质联合清单对允许使用的单体和添加剂做出了规定和更新,对

特定官能团的物质明确了限制要求。

●新法规修改了部分食品模拟物的浓度和种类,细化了食品接触材料和

制品预期接触食品,并对迁移测试时间段进行了调整,同时新增了针

对干性食品的模拟物测试要求。

表1 修改后的食品模拟物清单

表2 修改后的接触时间

表3 修改后接触温度

●塑料材料及制品新增钡、钴、铜、铁、锂、锰和锌等重金属迁移量测

试要求,且所有塑料制品均需测试初级芳香胺迁移量,检出限

0.01mg/kg;要求经营者提供塑料原料和产品合格的书面声明,并能提

供材料或制品的成分信息。

●新法规肯定物质列表中,若特定迁移量限值为“未检出”,除非对个

别物质有特殊规定外,否则一律认为应小于0.01mg/kg。

三、申请测试注意事项

鉴于欧盟新法规(EU)No.10/2011对食品模拟物及迁移测试条件的调整,依据欧盟新法规检测需送样企业提供如下样品信息:

☆样品材质及相关的原料单体、添加物和助剂的清单,以便确定是否需要检测特定受限物质。

☆根据表1,提供样品预期接触的食品类型,如酸性、酒精类食品,如有确定接触某种食品可直接填写,如咖啡、巧克力等。

☆根据表2和表3,提供样品预期与食品接触最恶劣的接触时间和温度。因欧盟新规在接触时间段的划分上已作调整,对于长期储藏的时间由原标准t>24h,细分为现在的1d< t ≤ 3d,3d < t ≤ 30d,或大于30天(详见表2),因此应根据新标准填写样品预期的接触时间和温度。

☆对于拟储藏食品的包装和容器,需准确提供灌装条件及之后的储藏条件,如牛奶罐,先在121℃下灭菌20min,然后再室温下储藏6个月等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