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政策大全-文化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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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条文摘录
(4条)
一、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
加大财税支持。
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文化创意和
设计服务企业支持力度。
在体现绿色节能环保导向、增强可操作性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
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点,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内容纳入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
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
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
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
口实行营业税免税。
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
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国家重点鼓励的创意和设计
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
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
政策措施:加大财税支持
1.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
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对文化服务出口、境外投资、营销渠道建设、市场开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文化贸易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
中央和地方有关文化发展的财政专项资
金和基金,要加大对文化出口的支持力度。
2.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
对国家重点鼓
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
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文化服务行
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
免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3.在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文化企业,
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条件的,经认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税前扣除政策。
三、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财教?2014?56号)
加大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电影精品专项资金促进电影创作生产,其中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采取重点影片个案报批的方式,用于扶持5—10部有影响力的重点题材影片。
对电影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
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
缴纳增值税。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