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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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世界文化遗产是全人类文明的结晶,是世界不同地区、地域文化的典型代表,是世界文明发展的见证。鉴于世界文化遗产的脆弱性、不可再生性和无价性,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在世
界各国均引起了高度重视.本文多方面地阐述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基本概念、介绍了我国世界文化
遗产本体、开发及管理方面的基本现状,揭示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针
对这些现存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及具体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现状;问题;对策
在历史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交叉路口,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是个充满魅力而又令人感到沉重的话题。如何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传承世界文化遗产,如何在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合理的利用,如何既对得起子孙又无愧于祖先,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思考和探索。世界文化遗产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使得我们在面对世界文化遗产继承和保护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应该以文化战略的眼光进行审视,从全局的、宏观的、战略的和发展的角度来加以思考和分析。
一、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
国内外对于世界文化遗产的准确概念仍需要一定的辨析。[1]在大多数情况下,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在形成地过程中富含了很大程度上的个人价值观,[2]以及各地区世界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因此所得出的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既有客观上的共同性又有主管上的差异性。[3]但是对世界文化遗产研究需要有一个共同而广泛认同的概念。当前比较权威并且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是根据《世界遗产公约》第一条的规定来界定的世界文化遗产的定义。[4]
(一)世界文化遗产的本土概念
我国国家文物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报告》中认为,历史文化遗产(简称文化遗产)主要指有形文化遗产,包括可移动遗产与不可移动遗产。其中可移动文化遗产指器物、典籍、艺术品等;不可移动文化遗产指古迹,建筑群、名城、遗址等,以及周围环境。[5]文化遗产划分有二分法(包括有形遗产,如建筑、艺术作品等;无形遗产,如共同的信念、根立于共同文化的社会道德和规范等)与三分法(物质性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性历史文化遗产及口头文化遗产)两种。[6](二)世界文化遗产的国际概念
1985年,我国加入了世界遗产公约组织,我国学术界普遍接受了《世界遗产公约》的相关概念。[7]《世界遗产公约》第一条规定世界文化遗产的定义为:一是文物,从历
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二是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三是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8]
总之,我们用“世界文化遗产”这个术语来描述那些从祖先那里继承而来的,对现代而言不仅有艺术价值和使用价值,而且同时还表现了社会文化进步、与社会文化进步有关的事物。世界文化遗产的继承和保护,既是人类认识自然、适应自然、利用自然,同时也是发展、完善自身的历史积淀过程。因此,世界文化遗产具有公共属性的本质,反映和渗透于人类活动的方方面面,内涵丰富,价值多元。
二、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现状
珍贵而脆弱,是每一处世界遗产的真实特质。[9]世界上许多有纪念价值的历史遗迹,正面临着被破坏、被遗忘、甚至消失的境地。许多有突出代表性的地理环境也面临着被污染、被侵蚀甚至被销毁的窘况。我国作为一个世界文化遗产大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分布相对比较广泛,许多世界文化遗产的年代非常久远,缺乏合理有效的保护和管理。[10]为了更好的继承和开发,我们有义务更积极、更全面地做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然而,对世界文化遗产基本状况的分析研究,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前提。
(一)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世界遗产分为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与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五类。[11]现今为止,我国的世界遗产共有40处。其中世界自然遗产5处;[12]世界文化遗产26处:长城、明清皇宫(北京故宫、沈阳故宫)、陕西秦始皇陵及兵马俑、甘肃敦煌莫窟、北京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西藏布达拉宫、河北承德避署山庄及周围寺庙、山东曲阜的孔庙、孔府及孔林、湖北武当山古建筑群、云南丽江古城、山西平遥古城、江苏苏州古典园林、北京颐和园、北京天坛、重庆大足石刻、四川青城山和都江堰、河南洛阳龙门石窟、明清皇家陵寝(明显陵、清东陵、清西陵、盛京三陵)、安徽古村落(西递、宏村)、山西大同云冈石窟、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澳门历史城区、安阳殷墟、开平碉楼与村落;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4处;世界文化景观1处;非物质文化遗产4处。[13]
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十分丰富,上述只是已经申报成功了的世界文化遗产,还有许多珍贵的正在申报或者还没有申报的文化遗产,更需要我们的关注和保护。
(二)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本体现状
世界文化遗产的脆弱性,使得许多珍贵的遗产遭到了破坏。然而让我们触目惊心的,不是时间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侵蚀,严重的却是人为性的破坏,损毁世界文化遗产本体的事件屡有发生。[14]下面则是两个我国世界文化遗产遭到人为性破坏的具体例子。
其一,人为性破坏影响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风貌。例如:自安徽西递、宏村开始申报世界遗产以来,在这两地发现的私拆乱建问题共73处。在西递村查处的37处违章建筑中,以营业为目的的有17处。在宏村查处的36处违章建筑中,以营业为目的的有16处。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增长,居民实际的住房需求与古村落保护发生矛盾,为解决基本的人口居住问题,出现了在原本规整的院落中加盖、分割传统民居,以及使用大量新构件而破坏文化遗产历史风貌的现象;[15]此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住在古民居中的居民迫切希望改善居住环境,因此对古屋进行改建,甚至拆除另建新房。上述几种破坏行为在许多的世界文化遗产地大量存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损害了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其二,世界文化遗产地“孤岛化”现象严重。景区外围违反外围保护地带的要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