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业保险市场现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高危行业保险市场研究

一、高危行业定义、内容和风险特征

高危行业通常是指生产危险系数较高,容易对人身、财产、环境造成危害的行业,主要包括:煤矿开采行业、非煤矿山行业、烟花爆竹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民用爆破行业、建筑行业和交通行业。

由于生产作业的特殊性,这些行业容易对参与生产过程的劳动中、相关第三者及环境等造成损害,因此被人们形象地称为“行走在刀尖上的行业”。其他行业相比,高危行业的风险特征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

首先,高危行业风险因素难以准确评估。以煤矿开采行业为例:煤矿井下地质情况复杂,开采技术条件各异,生产过程中容易出现透水、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自然灾害威胁,造成煤矿事故发生。

其次,事故危害性大。高危行业一旦发生风险事故,便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再次,事故损失往往超出企业承受能力。在我国高危行业中,许多企业的承担风险能力不足,加之保险、安全意识较差,一旦发生风险事故便超出企业的承受能力,有时会使企业面临破产的危险。

最后,社会影响广。高危行业由于行业地位的特殊性,当事故发生时,常常会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我国高危行业保险市场现状

各种潜在或实际的风险严重危害着高危行业相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健康。因此,在高危行业引入商业保险,将商业保险与高危行业

生产相结合,不仅是保险业拓展服务领域、更好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的需要,更是我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我国高危行业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但市场发展缓慢。据保守测算,在我国主要产煤大省,与煤炭生产相关的企业财产险潜在保费大约为50亿;全国矿山从业人员数量高达800万人,据此推测高危行业安责险保费有4000亿之巨。虽然我国高危行业潜在市场规模巨大,但有效需求不振,市场供给不足。以我国产煤大省山西省为例,2010年全省煤矿安责险保费收入为3287万元,同比下降5.2%,占全部保费的比例仅为0.3%;煤炭主产地吕梁市井下意外险参保人数不足全市8万多名员工的15%。

三、我国高危行业保险发展缓慢原因

我国高危行业保险市场发展缓慢,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受统计方法不全面及其他因素影响,我国煤矿等高危行业财产损失数据难以准确获得,且由于事故发生较为分散,保险公司难以对损失规律进行系统性研究;

二是保险公司能力匮乏,缺乏有效管理高危风险的技术以及专业的核保核赔队伍。高危行业风险不同寻常,都有其自身独有的风险特征。跨行业掌握其风险管理技术,建立专业队伍,需要持续的大量投入,这需要保险公司做出重大经营决策;

三是煤矿等高危行业的高风险、高赔付率,制约了各大保险公司参与该行业保险的积极性;

四是作为分散风险主要手段的再保险市场也由于对煤炭等高危

行业风险缺乏系统认识望而却步;

五是与国际先进采煤国家相比,我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据测算,我国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是世界平均的5倍多;

六是复合型人才较为稀缺。目前,我国煤炭行业优秀专业人才极为短缺,而既懂煤炭又懂保险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稀缺,人才的培养又需要较长的周期。

四、高危行业保险市场展望

近几年,随着国家和社会高度重视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我国高危行业发生了以下积极的变化。

(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大了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项整治和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兼并重组的工作力度,高危行业生产企业风险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所增强,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其中,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由2005年的2.811下降到2010年的0.727,降幅高达74%;非煤采矿

业死亡人数由2005年的2340人下降到2009年的1542人,降幅达66%;

(二)资源整合后,采矿业机械化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2010年,全国关闭小煤矿1693处,形成了神华、中煤、同煤、山西焦煤和陕西煤化5家亿吨级特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千万吨以上煤炭企业集团超过50家,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比例超过50%;全国非煤

矿山则从2005年的103544家减少到2009年的86125家,四年下降了16.8%;

(三)国家高度重视采矿业安全生产并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在《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中,提出“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境内外旅游等方面推广。”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37号)中要求,“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出发,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在高危行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要求,“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综上所述,我国高危行业保险市场潜力巨大,目前进入正是恰逢其时。但由于高危行业保险有效需求仍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仍然具有较大的挑战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