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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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案例分析

公务员案例分析

[案例]刘某是从事计算机软件设计的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99年5月其单位被确认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

刘某自1998年以来,在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一直在朋友开的公司中从事计算机软件设计的兼职工作,并领取兼职报酬。

2000年6月,单位知道了刘某在外兼职的情况,即找其谈话,晓之利害,刘某口头承认了错误。

2002年3月,当地税务部门找到刘某单位要求刘某补交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现刘某还在兼职兼薪,于是给了刘某行政降级处分。

“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就不能兼职吗?何况我供职的是一家事业单位,本人仅是一个技术人员,根本算不上公务员啊!”对此处分,刘某有些想不通。

[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提示]各国一般都不允许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兼其他工作,尤其不允许在营利性单位兼职。

比如,日本《国家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员不得兼任商业、工业、金融业等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企业公司和其他团体的负责人、顾问或评议员,也不得自办营利性企业。

”该条第二款作了更严格的规定:“职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营利性企业中应允或担任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系的职务。

”我国的《公务员法》吸收了以往制度规定的合理成分,对公务员兼职作出新的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对该条规定,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作出限制。

主要是考虑,目前党政机关之间交叉兼职的做法是允许和必要的,如市长兼任市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这是根据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作出的制度安排。

二是对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作出适当限制。

首先,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其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比如兼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某些职务,但必须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践案例分析与反思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践案例分析与反思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践案例分析与反思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一直是我国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业道德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公共服务质量。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实践案例,在反思中总结经验教训,探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方法。

案例一:廉政与诚信某县政府一名公务员因受贿一事被曝光,在受贿的过程中,他不仅公然违法,还对举报人进行威胁,导致举报失去勇气。

此案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对公务员廉政和诚信的期待愈加迫切。

反思:公务员廉政和诚信是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必须时刻牢记。

这位公务员的失职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更背离了职业道德底线。

对此,我们应该认真进行思考和反思,加强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使公务员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案例二:勤勉与奉献某市政府一位公务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不断提出创新性的工作方案,并亲自带领团队实施,为市民群众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他将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也赢得了广大市民的尊重和信任。

反思:勤勉与奉献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重要表现形式。

只有将精力和智慧投入到工作中,才能做出更多的成绩。

作为公务员,应该时刻保持对公共利益的敏感和责任心,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案例三:公正与公平某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在一个敏感案件中出现了不公平的判决,在社会上引发了质疑和不满情绪。

这一事件暴露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仍然存在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反思:作为公务员,尤其是司法人员,公正和公平是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

维护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石。

法官应该保持独立、公正的审判态度,严格依法办案,不受任何干扰。

同时,加强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司法责任制度,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结语: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

在实践中,我们必须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和反思,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逐步完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机制和制度。

公务员制度案例1

公务员制度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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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案例1
2005年底,某县农业局有两名公务员 退休,次年3月该局决定通过公开考 试的方法录用两名科员以填补职位空 缺,并编制了录用计划上报县人事局 批准后实施。农业局据此发布了招考 公告,并依次组织了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录用环节 的各项工作,最后根据考试、考核及 体检结果综合择优确定了两名拟录用 人员名单,后经县人事局批准正式予 以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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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根据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
核程序的规定,分析案例中对张 某的考核是否符合程序。 (2)根据考核结果使用的规定,分 析农业局对张某考核结果的使用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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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是一个县级市公安局的 刑事侦查大队队长,他的顶 头上司是主管刑侦的副局长 周某,人称“周局”。李队 长行事果断、办案能力强, 破过不少省、市级的大案, 是全局公认的下任副局长候 选人。但是因为李队长恃才 傲物,经常不把局里的领导 放在眼里,与领导周局的关 系愈加紧张,二人甚至因为 对案件的意见分歧发生过言
请根据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对案例中 的公务员录用程序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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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案例2
某行政机关拟招考2名公务员,通过 发布招考公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 查,符合条的应考者多达85名,最后 经过笔试、面试等多道程序,结果有 4名考生成绩优异,脱颖而出,进入 被录用名单,但名额只有两名。于是 主管领导和人事部门开会讨论能否全 部录这4名考生。你认为行吗?为什 么?请用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进行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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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录用程序方面存在问题, 在经过考试面试后,还需对合格 者进行体格与考察,即对考试合 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组织这 些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以审查其 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工作要求,然 后再提出录用名单并报相应级别 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或备案。

公务员案例分析

公务员案例分析

公务员案例分析模块一:案例1[案例内容]:宋某从部队退伍后,以借用的形式被安排在县交警队工作。

该县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在活动中,宋某被交警队领导安排参与上路执法并发给了警服、对讲机、执法标志等。

一日下班后,宋某发现两辆车相撞,宋某正准备过去处理,对面过来几个彪形大汉手持铁锹、砍刀朝着对方车辆一顿乱砸,宋某不顾一方司机哀求匆忙离开了现场,并说“这是械斗,与我无关!”司机以宋某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交警队告上法庭。

交警队辩称,宋某不是正式交警人员,且不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交警队对原告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问题]:1. 案例中的宋某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2. 案例中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务行为?[知识点剖析]:本案例涉及到公务员的身份认定、公务员范围等基本问题,具体涉及到以下知识点: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分析提示]:1. 案例中的宋某是否具备公务员身份?《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根据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明确了确定公务员范围的三个标准,即职能标准、编制标准、经费标准。

根据这一标准,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到同时具备该条规定的所有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尽管该法扩大了适用范围,但并不包括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宋某以借用的形式被安排在县交警队工作,属于行政机关的临时工作人员,并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2. 案例中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务行为?为了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公务员”的三项认定标准不应作僵化理解。

在本案中,宋某属于行政机关的临时工作人员,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

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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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某省外事办一工作人员李某2月份因公出国,后无任何理由逾期不归。

在年底时(12月1日)李某回国,来到其所在单位被告知外事办已经将其开除,李某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不合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问: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是否符合有关的程序规定?为什么?2、李某应该向哪个部门或机关提出申诉?3、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本案中李某具体应当在何时以前提出申诉?答: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

处分决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本案中李某没有受到书面形式的处分决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

2、李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3、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可直接提出申诉。

本案中李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内提出申诉。

案例二、X市教育局在新一批干部任免的公示期间,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机关提出意见:认为该局拟任科长的一名公务员应当执行任职回避。

教育局审查后直接做出了该名同志任职回避的决定。

问:1、X市教育局做出的人事回避的决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答:1、该教育局做出的回避决定程序合法。

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审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

案例三、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申请退休未予批准,其认为机关对其申请退休不予批准的理由不符合公务员法有关退休的规定,所以该名公务员向县政府办提出了申诉。

县政府办对其提出的申诉不予受理。

请问该名公务员对于申请退休未予批准的决定是否可以提出申诉?县政府办是否有权受理其申诉?为什么?答:该名公务员可以就设清退休未予批准进行申诉。

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

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

一、肖利是某市政府机关的一位科员。

2003年年初的一天,他对主管他的科长说:“尽管我对去年年终因自己工作失误而受到的行政警告处分有保存意见,但我认了,不准备申诉了〞。

半个月后,当科长通知他参加更新知识的培训时,他说:“我前几年在大学读研究生时各门功课成绩都好,专业知识扎实,我用不着参加培训〞。

他还说:“我将公务员的申诉与培训权利都自愿放弃了〞。

肖利能放弃这两项权利吗?请作出明确判断,并说明理由。

答:〔1〕根据公务员权利可放弃的原那么,肖利对年终时所受处分有保存意见,但不申诉,他放弃的是申诉权,属于可放弃的权利。

〔2〕又根据公务员权利不可放弃的原那么,肖利准备放弃参加培训的权利是不妥的,培训是公务员必须享有的权利,不能放弃。

说明他对公务员权利的规定理解不全面。

同时,他强调在大学时的成绩好而不参加培训,也是不对的,因为大学学的知识到了工作岗位上只有一局部用得上,只有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才能完成新时期的工作任务。

二、某行政机关拟招考2名国家公务员,通过公布招考公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考者多达85名,最后经过笔试、面试等多道程序,结果有4名考生成绩优异,脱颖而出,进入被录用名单,但名额只有两名。

于是主管领导和人事部门开会讨论能否全部录用这4名考生,你认为行吗?为什么?请用相关制度进行分析。

答:首先,在录用程序方面存在问题,在经过考试面试后,还需对合格者进行体格与考察,即对考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组织这些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以审查其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工作要求,然后再提出录用名单并报相应级别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或备案。

其次,在讨论录用上名单时,要遵循按职位要求选人的原那么,即应当要有职位空缺并按照招考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及其任职资格条件来衡量报考者的德、才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的情况,在公布招考两人的情况下,不得随便更改录用人数,应当在这4人中优中选优。

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题

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题

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题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题1.2009年底,某县环保局有2名公务员退休,次年3⽉该局决定通过公开考试的做法录⽤2名科员填补空缺,并编制了录⽤计划上报县⼈事局批准后实施。

环保局据此发布了招考公告,并依次组织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考核体检等录⽤环节的各项⼯作。

最后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综合择优确定了两名拟录⽤⼈员名单,后经县⼈事局批准正式予以录⽤。

请根据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对以上案例材料提到的录⽤程序进⾏分析。

参考答案:(1)录⽤计划的审批权限问题。

县⼈事局是否具有录⽤计划的审批权取决于所在省级政府⼈事部门的规定,如果没有授权,则县⼈事局违规。

(2)发布招考公告和组织考试问题。

公务员录⽤的报考公告由政府⼈事部门发布,公共科⽬的笔试由获得授权的政府⼈事部门组织,⽤⼈单位不得⾃⾏发布招考公告,不得⾃⾏组织公共科⽬的笔试。

(3)录⽤的审批权限问题。

县⼈事局没有公务员录⽤的审批权,需要报上级设区的市级政府⼈事局审批。

2.李某是某县⼈民政府卫⽣局的⼀名副科长。

2006年3⽉,李某因在街头和⼈争吵,失⼿将他⼈打伤,因⽽受到⾏政拘留。

县卫⽣局⾮常重视此事,鉴于其⾏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除了对李某进⾏严肃批评教育外,还依照法定程序给予李某撤销副科长职务的⾏政处分,李某对此⽆异议。

2006年4⽉到5⽉,在该县抗击“禽流感”期间,李某不仅坚守⼯作岗位,表现突出,⽽且在⼯作之余到医院从事志愿活动,卫⽣局也收到医院对李某的表扬信。

2006年6⽉,卫⽣局批准嘉奖包括李某在内的12名卫⽣局的国家公务员。

2006年12⽉进⾏年终考核时,卫⽣局考虑到李某抗击“禽流感”期间及其以后半年内时间的优秀⼯作表现,决定提前解除其⾏政处分,年终考核结果定位称职等次。

请结合上述材料分析,本案例中有哪些不符合公务员制度的要求,为什么?参考答案:(1)根据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嘉奖是国家公务员奖励的⼀种。

其批准权在县政府,卫⽣局批准嘉奖公务员的⾏为属于越权⾏为。

公务员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公务员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务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得到了很大提高。

然而,在公务员队伍中,依然存在一些违法违纪现象,严重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本文将以一起职务侵占案为例,对公务员法律问题进行剖析。

二、案例介绍案例一:李某职务侵占案李某,某市文化局科员,负责管理单位财务。

2018年,李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开支项目,将单位公款挪用至个人账户,共计人民币10万元。

经调查,李某将其中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剩余5万元用于投资。

2019年,李某被单位发现,随即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案例分析(一)案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案件分析1. 犯罪动机:李某犯罪动机主要是贪图个人利益。

他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开支项目,将公款挪用至个人账户,满足个人私欲。

2. 犯罪手段:李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开支项目,将公款挪用至个人账户,属于典型的职务侵占手段。

3. 犯罪后果:李某将公款挪用至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消费和投资,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损害了单位利益。

4.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四、启示与建议(一)启示1.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务员是国家的栋梁之才,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是预防和减少职务侵占犯罪的重要措施。

2. 强化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是预防和减少职务侵占犯罪的重要手段。

3.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公款的监管,是预防和减少职务侵占犯罪的重要保障。

(二)建议1. 加强廉政教育:加大对公务员的廉政教育力度,提高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公务员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公务员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一名国家公务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涉嫌违法的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

被诉人甲,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的一名科员,主要负责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工作。

2019年5月,甲在审核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时,发现该职工的缴费年限不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然而,甲为了个人利益,故意篡改了职工的缴费年限记录,使得该职工顺利通过了审核,获得了养老保险待遇。

二、违法事实1. 篡改档案资料:甲在审核养老保险待遇时,明知职工的缴费年限不符合条件,却故意篡改了职工的缴费年限记录,使得职工能够顺利通过审核。

2. 滥用职权:甲作为人社局的一名科员,在审核养老保险待遇时,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而是为了个人利益滥用职权。

3. 侵犯国家利益:甲的行为导致国家养老保险基金遭受损失,侵犯了国家利益。

三、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甲的行为涉嫌以下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违反公务员纪律,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信誉的;(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 因此,甲的行为应被追究行政责任,由人社局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

2. 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甲的行为导致国家养老保险基金遭受损失,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甲作为国家公务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了个人利益,故意篡改档案资料,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利益受损。

案例分析·公务员制度

案例分析·公务员制度

案例分析·公务员制度42.某县煤炭资源丰富,仅大型煤矿就有13个,中小型煤矿多达126个。

由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设备投资有限,政府监管工作不到位,导致该县近年来煤矿矿难频繁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两年内大小矿难发生329起,伤亡人数达1827人,其中死亡564人。

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认为自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而引咎辞职,上级党委批准了其引咎辞去领导职务的申请,并且按规定给其办理了辞职手续。

问题:1.结合以上案例分析引咎辞职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11-226答:引咎辞职适用对象是领导成员。

引咎辞职适用条件是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案例中的副县长是县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员,应该对该县近两年连续发生重大矿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说明为什么由上级党委批准引咎辞职申请;1-14答:党管干部(下一级)的原则。

3.如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副县长不引咎辞职则可能导致责令辞职,请说明责令辞职的程序。

11-227答:(l)党委(党组)作出责令干部辞职的决定,并指派专人与干部本人谈话,并将责令干部辞职的规定用书面形式通知干部本人;(2)被责令辞职的干部应当在接到责令辞职决定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47. A某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某地级市K市担任财政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综合规划处和工贸发展处。

A某之妻B某是该财政局的财务工作人员。

A某的堂弟毕业于某名牌大学,是K市的一名科级干部。

由于A某的堂弟能力突出,政治品质良好,很快就被提拔为该市财政局副局长,分管预算处、信息管理处。

上述案例中有关人员的任职有没有违反我国《公务员法》的任职回避规定?请判断并说明理由。

9-189答:有任职回避的主要对象一、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四种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制度案例汇总

公务员制度案例汇总

公务员制度案例汇总公务员制度是指一套关于公务员选拔、管理和考核的体制机制,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公务员制度案例汇总是对公务员制度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和归纳,以供读者参考和借鉴。

本文将介绍几个与公务员制度相关的案例,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评论。

案例一:公务员招聘的公开性在某市公务员招聘过程中,一名考生举报称自己被非法排除在面试名单之外。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舆论争议。

通过调查,发现相关招聘单位存在面试名单操作的不透明行为,违反了公务员招聘的公开性原则。

这一案例引发了对公务员选拔程序的改革,并加强了监督机制,以确保招聘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案例二:公务员考核的专业性某省公务员考试中,一位高分考生因工作经验不符合要求被淘汰。

在这个案例中,考生认为公务员考核应更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而非仅以学术成绩为依据。

这一案例引发了关于公务员考核标准的讨论,提出了要更加注重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观点。

此后,相关部门对公务员考核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公务员的专业性和实用性。

案例三:公务员管理的激励机制在某县政府的公务员管理中,存在多年未进行晋升和激励的现象,导致公务员失去积极性和主动性。

这一案例引起了对公务员管理的反思和调整。

相关部门决定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和晋升机制,以激励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通过重新调整激励机制,公务员队伍逐渐恢复了活力,工作效率得到了提升。

案例四:公务员廉洁自律问题在某市政府的公务员队伍中,发生了一起公务员收受红包的腐败案件。

这一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和信誉。

政府采取了严肃处理并加大了反腐力度。

此后,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公务员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增设了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机制,以确保公务员廉洁从政,并增加了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

综上所述,公务员制度案例汇总涵盖了公务员招聘、考核、管理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的总结和归纳对于改善公务员制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效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公务员制度案例1

公务员制度案例1

首先,在录用程序方面存在问题, 在经过考试面试后,还需对合格 者进行体格与考察,即对考试合 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组织这 些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以审查其 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工作要求,然 后再提出录用名单并报相应级别 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或备案。
其次,在讨论录用上名单时,要 遵循按职位要求选人的原则,即 应当要有职位空缺并按照招考职 位的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 程度及其任职资格条件来衡量报 考者的德、才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的情况,在 公布招考两人的情况下,不得随 便更改录用人数,应当在这4 便更改录用人数,应当在这4人 中优中选优。
公务员录用—案例2 公务员录用—案例2
某行政机关拟招考2 某行政机关拟招考2名公务员,通过 发布招考公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 查,符合条的应考者多达85名,最后 查,符合条的应考者多达85名,最后 经过笔试、面试等多道程序,结果有 4名考生成绩优异,脱颖而出,进入 被录用名单,但名额只有两名。于是 主管领导和人事部门开会讨论能否全 部录这4名考生。你认为行吗 部录这4名考生。你认为行吗?为什 你认为行吗? 么?请用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进行分 析。
公务员奖励、惩戒、考核— 公务员奖励、惩戒、考核—案 例
张某系某县人民政府卫生局的一 名副科长。2003年 名副科长。2003年3月,张某因 在街头与人争吵,失手将他人打 伤,因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县 卫生局非常重视此事,鉴于其行 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除对张 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外,并依照 法定程序给予张某撤销副科长职 务的行政处分。张某对此没有异 议。
公务员考核—案例1 公务员考核—案例1
2008年年底,某市农业局对公务员进行年度 2008年年底,某市农业局对公务员进行年度 定期考核。科员张某写了个人总结,并在科 室进行了述职,科室领导提出了考核等次建 议,最后由局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结果。张 某自认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都符 合称职的等次标准,没有再关注自己的考核 结果。机关领导没有找他谈话,由于有关工 作人员的疏忽,他还享受了该年度考核奖金。 次年,农业局举行了副科长职位竞争上岗, 张某报名参加,但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后从 人事部门得知自己的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 称职。张某回想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自己未 曾收到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遂向市公务员 主管机关提出申诉。

公务员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案例分析

公务员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案例分析

公务员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案例分析公务员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系统的核心力量,公务员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他们应坚守职业道德底线,恪守诚信原则,为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贡献力量。

然而,在日常工作中,偶尔会出现公务员不遵守职业道德、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

本文将通过几个案例分析,探讨公务员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案例一:李某违规处置土地资源李某是某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一名公务员,他负责处理土地资源的收购和转让事务。

然而,在工作中,李某经常利用便利条件,与某地产公司合谋,违规处置土地资源。

他以较低的价格将公共用地资源出售给该地产公司,并从中获取巨额回扣。

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

针对这一案例,公务员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务员是国家的行政管理者,负有保障国家利益的责任。

他们必须具备高度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观念,坚守诚信原则,以保障公共利益为首要任务。

其次,廉政建设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廉政是公务员诚实、勤勉、公正的表现形式,对维护国家政权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应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严格遵守法规,杜绝利益输送、权力滥用等行为。

案例二:张某泄露办公室机密信息张某是某地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他掌握着大量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机密信息。

然而,出于私人利益,张某将这些信息泄露给某私营企业,从中获取巨额利益。

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公务员的职业声誉和廉政形象。

对于这一案例,公务员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在于:首先,公务员应当始终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注重保护国家机密信息的安全。

他们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忠诚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更不能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其次,廉政建设需要强化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纪律约束。

公务员应严格遵循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泄露机密信息。

行政案例分析范文

行政案例分析范文

行政案例分析范文概述本文旨在通过对行政案例的深入分析,探讨不同案例涉及的具体问题、理论背景以及行政法规等问题。

通过系统地分析和解析案例,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行政法制度,并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应用相关知识。

案例一:公务车使用管理案例案例背景某地区政府公务用车管理不善,导致部分公务员滥用公车并涉嫌腐败,引起公众的不满和质疑。

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具体问题该案例涉及倡导廉洁政府的重要问题,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公务员职责的履行和监督机制的建立等。

在公务用车使用上,应该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严格执行用车审批流程。

此外,应该加强监督机制,对滥用公车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确保公务用车能够真正为公务服务。

2. 相关法规《公务员法》《公务车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3. 理论背景行政管理的核心是公共利益的实现。

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行政机关应该依法合规,依靠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对公车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此外,要推进政府的廉政建设,树立廉洁政府形象,确保公务员尽职尽责,不滥用职权。

案例二:城市环境保护案例案例背景某城市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市民的居住环境和健康受到威胁,引起广泛关注和社会不满。

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具体问题该案例主要涉及城市环境保护问题,包括噪音、空气、水源等方面的污染。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并且对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此外,还需要增加环境监管部门的力量和效率,加强对环境污染企业的监管,以确保市民的生活环境能够得到保护。

2.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3. 理论背景城市环境保护是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责任。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行政管理者应该注重环境保护,通过制定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确保城市环境的卫生和健康。

同时,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对环境污染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公务员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实践案例

公务员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实践案例

公务员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实践案例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对于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提升工作效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实践中,各地区和机关都积极探索并实施了一系列的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以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创造力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绩效。

本文将以具体案例为例,介绍几种典型的公务员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实践,并分析其效果和启示。

案例一:绩效考核与晋升制度改革某地区政府机关对公务员进行了绩效考核与晋升制度改革,以激励公务员主动提高自身绩效和能力。

在绩效考核方面,引入全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工资、晋升挂钩,确保考核结果公正透明。

在晋升制度改革方面,采取悬挂待遇、不将优秀公务员提前晋升、延迟晋升等措施,鼓励公务员始终保持高水平绩效和发展潜力。

通过这一改革,激发了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绩效水平。

案例二:绩效奖励与表彰制度建设某机关通过建立健全的绩效奖励与表彰制度,为公务员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激励感受。

在奖励制度方面,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根据绩效评定等级给予相应的奖金,鼓励公务员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绩效成绩。

在表彰制度方面,建立了年度优秀公务员评选和先进工作者表彰等制度,及时表彰那些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表现出色的公务员,增强了公务员的工作荣誉感和成就感。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激励了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案例三:绩效导向的岗位聘任制度某地区对岗位聘任制度进行了改革,明确将绩效考核作为公务员聘任的重要依据。

公务员在参与聘任时,除具备基本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外,还需要通过绩效考核评估,绩效优秀者优先获得聘任机会。

该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公务员队伍中绩效突出者得到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提升机会。

案例四:内外部交流与培训机制某机关建立了内外部交流与培训机制,为公务员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机会。

通过定期组织内外部交流和培训活动,公务员可以与其他单位和领域的人员进行交流学习,分享经验和研究成果。

探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的典型案例

探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的典型案例

探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的典型案例202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出现了一起典型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这一事件,社会各界都持有不同的看法。

下面,本文将尝试对此事件进行深入探讨,并分析其中的因素。

事件的起因是一位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未能通过考核,最终导致他的工作职位受到了影响。

这位公务员曾经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很高的业绩和能力。

但是在年度考核中,他的绩效评价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水平,因为他在一项技能评估中出现了偏差。

经过仔细核查,发现是因为他参与的培训机构被曝光为非法机构,导致他所获得的证书和资质都失效了。

这起事件引起了人们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关注。

许多人认为这种考核制度存在问题。

因为公务员的年度绩效评价往往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可能不是公务员自己能够控制的。

例如,许多公务员的业绩评估是基于他们所承担的任务和项目的,但是如果任务和项目本来就难以完成或者存在难以控制的不确定性因素,那么即使是优秀的公务员也难以在年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更进一步地说,公务员的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往往非常模糊而不明确。

如果评价标准过于主观,那么公务员就无法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造成他们的努力毫无回报。

因此,必须找到一种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以便公务员能够获得公正的评价和奖励。

另外,公务员的年度考核评价应该更加关注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除了基本工作能力之外,公务员的素质和品德也是非常重要的。

他们必须具备正确的工作态度、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清廉公正的品行。

当然,这些素质的评价也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因为它们往往是难以量化的。

对于这一案例,我们必须认识到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它不仅关系到公务员个人的利益,也影响着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因此,我们需要更加重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完善评估标准,强化考核流程和程序,确保公务员得到公正和客观的评价。

最后,我们要认识到,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只是一项表面的工作。

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应该如何实现公务员的良好行政能力,保证政府的治理能力,解决社会问题,为全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公务员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公务员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肩负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公务员由于种种原因,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某市公务员违规接受礼品案为例,对公务员法律法规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借鉴。

二、案例背景某市公务员李某,担任该市某局副局长的职务。

2018年,李某在办理一起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违规收受某施工单位负责人王某给予的5万元人民币现金。

案发后,李某被依法开除公职,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违规接受礼品的行为违法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李某违规收受王某给予的5万元人民币现金,明显违反了该法条的规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2. 违规接受礼品的原因分析(1)道德观念淡薄。

李某在担任公务员期间,由于道德观念淡薄,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导致其在面对诱惑时丧失了原则。

(2)权力观扭曲。

李某在担任副局长期间,权力观念扭曲,将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从而违规收受他人财物。

(3)监督机制不健全。

某市某局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对公务员的日常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导致李某违规行为得以滋生。

3. 案例启示(1)加强公务员道德教育。

通过开展廉政教育、道德教育等活动,提高公务员的道德素质,使其自觉抵制诱惑,做到廉洁自律。

(2)强化权力监督。

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严格法律法规执行。

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震慑效应,使公务员不敢越雷池一步。

四、结论某市公务员违规接受礼品案充分暴露了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道德观念淡薄、权力观扭曲等问题。

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务员法律案例题(3篇)

公务员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在编制2023年度部门预算时,发现该年度行政经费预算紧张,难以满足部门正常运转的需求。

为此,区政府决定采取一些非常规措施以缓解经费压力。

其中一项措施是,通过调整部分公务员的岗位,减少其工资支出。

具体操作如下:1. 将部分公务员从领导岗位调整至一般岗位,降低其工资待遇。

2. 对部分公务员实行轮岗制度,定期更换工作岗位,以降低其工资福利。

3. 对部分公务员实行弹性工作制,减少其工作时间,相应减少工资。

区政府认为,这些措施是为了应对当前财政困难,确保政府部门的正常运转,符合公共利益。

然而,此举引发了部分公务员的不满,他们认为这是对公务员权益的侵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公务员的岗位调整权、工资福利保障权以及公共利益的界定。

一、公务员的岗位调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务员的职务、职级、级别、工资等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管理。

公务员的岗位调整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经过法定程序。

在本案中,区政府未经法定程序,单方面对公务员进行岗位调整,降低其工资待遇,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公务员的岗位调整应当基于工作需要,经过民主讨论、集体研究等程序,并充分听取公务员的意见。

二、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公务员的工资、福利、补贴、津贴等应当依法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在本案中,区政府通过调整公务员岗位、实行轮岗制度、弹性工作制等措施,降低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侵犯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障权。

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应当根据其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降低。

三、公共利益的界定在本案中,区政府认为采取上述措施是为了应对财政困难,确保政府部门的正常运转,符合公共利益。

然而,公共利益的界定并非一成不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公务员案例分析答案

公务员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一:2005年底,某县农业局有两名公务员退休,2006年3月该局决定通过公开考试的方法在本系统内录用两名科员以填补职位空缺,并编制了录用计划上报县人事局批准后实施。

4月中旬农业局据此发布了招考公告,并依次组织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录用环节的各项工作;5月底,农业局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综合择优确定了两名拟录用人员名单。

7月该两名人员经县人事局批准正式予以录用。

问题:根据公务员录用制度,案例中的公务员录用存在哪些问题?答:问题有:1、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中应首先发布招考公告,一般由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面向社会招考。

而不是在“在本系统内录用两名科员”,也不应该由农业局发布招考公告。

2、在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农业局没有将拟录用名单予以公示,3、在公示期满后,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而不是交由县人事局。

4、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该农业局新任的两名人员在七月不能正式录用。

案例二:小张2007年9月大学毕业后考上了县公安局的民警,进入公安局后其表现比较突出,在当年的年度考核中即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2008年4月县公安局决定任命小杨为科员,定为十七级。

当年年底在一桩重大案件侦破过程中,小杨利用他的专业知识发挥了重要作用,局里给予他记二等功的奖励。

2009年年初,局里又提拔小杨为副科长,后为他安排了为期十五天的初任培训。

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分析该案例中存在的问题。

答:问题:1、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机关批准。

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选拔任用条件的规定第二十条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小张刚工作一年就晋升为科员不符合规定。

3、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科员在九至十四级,小杨任命为科员不能定为十七级。

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选拔任用条件的规定第七条: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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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某省外事办一工作人员李某2月份因公出国,后无任何理由逾期不归。

在年底时(12月1日)李某回国,来到其所在单位被告知外事办已经将其开除,李某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不合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问: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是否符合有关的程序规定?为什么?
2、李某应该向哪个部门或机关提出申诉?
3、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本案中李某具体应当在何时以前提出申诉?
答: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

处分决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本案中李某没有受到书面形式的处分决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

2、李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3、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可直接提出申诉。

本案中李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内提出申诉。

案例二、X市教育局在新一批干部任免的公示期间,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机关提出意见:认为该局拟任科长的一名公务员应当执行任职回避。

教育局审查后直接做出了该名同志任职回避的决定。

问:1、X市教育局做出的人事回避的决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答:1、该教育局做出的回避决定程序合法。

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审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

案例三、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申请退休未予批准,其认为机关对其申请退休不予批准的理由不符合公务员法有关退休的规定,所以该名公务员向县政府办提出了申诉。

县政府办对其提出的申诉不予受理。

请问该名公务员对于申请退休未予批准的决定是否可以提出申诉?县政府办是否有权受理其申诉?为什么?
答:该名公务员可以就设清退休未予批准进行申诉。

县政府办不是本案的申诉受理机关,接受申诉的机关应当是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案例四、某局在发放工作人员工资时扣发了每人200元,在年底仍未补发所扣减的工资,所欠工资被用于局机关进行办公楼的整修,整修完毕后该局补发了所扣减的工资款额。

请问该局违反了公务员法的哪项规定?
答:该局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工资福利保险的规定;“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案例五、某机关公务员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其所在单位给予其警告处分。

该名公务员遂向其所在机关提出辞职申请,机关未予审批。

问: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公务员的哪项纪律?
2、旷工或者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多长时间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
3、该机关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公务员辞职的规定?
答: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纪律规定。

2、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

3、该机关对其工作人员提出的辞职申请未予审批的做法违反了规定。

公务员法规定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

案例六、某厅有一职位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聘任相关人员,经过选聘该厅与甲某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聘任合同。

在工作期间,甲某未经请假外出十天未归,其所在机关据此解聘甲某,甲某不服,决定申诉。

问:1、本案中关于聘任的情形哪些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规定?
2、甲某与该机关之间的争议应当采用何种方式解决争议?这种方式有无期限限制?
3、甲某在知道解聘事宜后是否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答:1、该厅与甲某签订十年的聘任合同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聘任合同的期限应当为一至五年;该厅不能因甲某外出十天不归就接解聘甲某,因为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的才属于可以予以辞退的情形;机关在解聘人员时必须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甲某应当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是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3、贾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聘任制公务员寓所在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即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案例七、A省某系统招录了二十名公务员,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之后该系统组织了对所有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培训时间为七天。

问:1、该系统违反了公务员法有关培训的哪些内容?
2、国家设立的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有哪些?
答:1、该系统在新录用人员已经任职之后才进行初任培训,违反了“初任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合格之后才可以任职”的规定;本案中初任培训的时间为七天违反了公务员法规定的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十天的规定。

2、国家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中心、管理干部院校、培训基地都是专门负责公务员培训的机构。

案例八、某机关一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不称职,该工作人员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考核结果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向其所在机关申请复核,一个月后该机关作出了维持原考核结果的复核决定,该名工作人员在接到复核结果一个月后提出申诉。

问:1、公务员对定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能否申请复核?
2、本案中受理复核以及申诉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规定的?
3、该人员应该向哪个机关或部门提出申诉?
答:1、公务员对定期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2、本案中其所在机关在收到复核申请一个月后才作出复核决定,超过了公务员法规定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的期限;该名公务员在接到复核结果一个月后提出申诉超过了公务员法规定的“十五天”的期限。

3、该名公务员应当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机关的上一级级机关提出申诉。

案例九、某省在公务员的公开招考中,未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录用了一名人员,被他人举报至有关部门。

经调查证实,该省人事厅参与公务员招录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通过制造“假学历”将这名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录用。

问:根据公务员法这名工作人员违反了哪条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本案中的这名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公务员法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案例十、国务院某部部长张某的秘书小王在今年与张部长的二女儿喜结良缘,登记结婚。

此前,王秘书在向部机关人事部门递交领取结婚登记介绍申请的同时,也递交了一份要求调离该部到其他部门的申请书。

问:王秘书因何故要申请调离该部?并说明理由。

答:王秘书申请调出该部是符合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回避制度的。

这是因为,王秘书与张部长二女儿小张结婚后,他与张部长构成了近姻亲关系(配偶的父母),属于应回避的亲属关系之一。

因为秘书工作的特殊性,张部长与王秘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领导关系,故也视为一种任职回避。

案例十一、一天,某县发生了原公安局长章某某的儿子因打架而致人死亡的事件。

身为直接主管社会治安的部门领导,章某某平时不但不对其子加以管教,反而在事发后直接参与处理,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

为此,死者家属为讨回公道,拿起法律武器,最终取得了较满意的结果。

章某某被撤职查办,其子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问:1、章某某为什么被撤掉公安局长职务?这一事件有何启迪?试用公务员回避制度予以说明。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答:1、章某某的儿子与章某某是属于直系血亲关系,是属于公务员回避的范围之内,在章某某的儿子因打架而致人死亡的事件后,身为直接主管社会治安的部门领导,没有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反而在事发后直接参与处理,严重违反公务回避制度。

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

案例十二、小陈曾是某部委的一名公务员,因种种原因而辞职下海,奋斗几载后,觉得还是部委机关工作条件好并且适合自己,于是他又准备报考公务员。

而小赵目前是一名公务员,从事机要工作,长期以来想到某企业任职,但是受到有关机构和人员的阻挠,一直未成功。

问:小陈和小赵各自能否成功?他们各需要什么条件?
答:小陈与小赵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功。

小陈曾是公务员,辞职后又想回到公务员系统,他的报考需经原来部委任免机关之批准,取得报考资格后,才能参加新一轮的竞争,只要考试通过且各项手续齐全,他就会重新成为一名公务员。

小赵因从事机要工作,涉及保密问题,他的离开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符合某些条件。

按规定,小赵应当离开机密岗位到保密期限已过,才可以离开机关到某企业任职。

因此,调离一方面是主观同意,另一方面客观上会有限制,所以,小陈、小赵经过努力,达到一定要求、符合一定条件后,都是可以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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