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全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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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规范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的组织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XX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XX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和《XX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包括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详细名单附后一、二、三、四)。
二、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
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三、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人员应当着装整洁、得体(一般为正装或职业制式服装),用普通话诵读誓词。
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按职务分类,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集体宣誓的形式。同时具有两个以上任命职务的人员,一般只进行一个职务的宣誓。
单独宣誓时,宣誓人面向国旗或者国徽站立,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宣誓人面向国旗或者国徽站立,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左手持宪法文本,右手举拳,跟诵誓词。诵读誓词后,由领誓人报宣誓人,宣誓人同时各自报自己姓名。
宣誓仪式进行时,相关与会人员见证宣誓。
宣誓仪式程序:
1.主持人宣布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主持人宣布请宣誓人就位;
3.主持人宣布请见证人到指定位置就位;
4.主持人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5.主持人宣布请×××宣誓(或请×××等集体宣誓);
6.宣誓人宣誓;
7.主持人简短讲话;
8.主持人宣布请宣誓人退场,宣誓仪式结束。
四、组织实施
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本着“谁任命、谁组织”和“分级分类、便利实施”的原则,由任命机关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区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
区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区人力资源局(区公务员局)组织实施。
1.区人民政府任命其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附后二、三、四)主要负责人员的宪法宣誓仪式,由区长或者区长委托一名副区长主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区人力资源局(区公务员局)具体组织实施。宣誓仪式在区机关中山路办公区7楼议政厅举行,被任命人员所属单位应选派干部职工代表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