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河南省扬尘防治标准(试行)2016年豫建设标4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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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Standard for dust pollution control in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road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通用要求;5、施工降尘措施;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7、城区道路降尘;8、扬尘防治信息化。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郑州市丰乐路4号;邮政编码:450053;电子邮件:;电话:1)。
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3.1总体要求 (3)3.2扬尘防治责任 (3)3.3扬尘防治费用 (4)3.4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 (4)3.5扬尘防治标识 (4)3.6扬尘防治教育 (4)3.7扬尘防治检查 (4)3.8扬尘预警响应 (5)3.9资料管理 (5)4 通用要求 (6)4.1围挡 (6)4.2场地 (6)4.3车辆冲洗 (6)4.4物料存放 (7)4.5建筑垃圾处置 (7)5 施工降尘措施 (9)5.1一般规定 (9)5.2房屋建筑工程 (9)5.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0)5.4拆除工程 (11)5.5待建场地 (12)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 (13)6.1一般规定 (13)6.2防治措施 (13)7 城区道路降尘 (14)7.1一般规定 (14)7.2人员及车辆配置要求 (14)7.3城区道路扬尘防控要求 (14)8 扬尘防治信息化 (17)8.1监控系统 (17)8.2空气质量监测 (17)本标准用词说明 (18)条文说明 (19)1 总则1.0.1 为有效防治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完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完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4c7901eb10a6f524cdbf8583.png)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单位: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01—09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为了全面落实市政府环境保护工程,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特编制本工程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该工程为XXXXX,地址XXXXXX,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为框剪结构由XXXXXX开发,XXXXXX承建。
二、制度与网络建设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污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2、建立扬尘防污三级管理网络,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
设立扬尘防治工作电话:。
扬尘防治网络领导小组3、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帐,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
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三、施工现场扬尘主要来源1、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产生的扬尘;2、清理施工建筑垃圾产生的扬尘;3、喷锚、注浆时搅拌水泥产生的扬尘.4、装饰分部粉刷时搅拌水泥产生的扬尘。
5、现场各种来往车辆产生的扬尘。
四、现场扬尘控制目标确保达到威海市环境保护工程方案,既施工现场道路清洁、无扬尘、现场材料摆放整齐。
五、扬尘防治措施1、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
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
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栏。
围栏外侧做好宣传标语,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3、明确施工扬尘防治责任人,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责任人和具体现场保洁员,并挂牌上岗。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保洁员每天进行2次清扫,早上一次,晚上一次,进行洒水清扫。
4、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5、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时,应采取覆盖、洒水压尘等措施.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取车辆清洁措施,工地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运输车辆应当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豫建设标2016 47号
![豫建设标2016 47号](https://img.taocdn.com/s3/m/c8c2f4a6f121dd36a32d82fa.png)
豫建设标〔2016〕47号豫建设标〔2016〕47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试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和《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的计取和使用作如下规定: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是工程造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一部分,是不可竞争费用。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已包含在我省现行计价办法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由于防治标准提高,此费用已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现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在《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57号)费率的基础上进行调增,增加费率详见附表。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应按有关规定专户核算,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应急需要所发生的停工、限产等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已招标和签订合同的工程应参照本通知签订补充协议,计取相应费用。
六、本通知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住建厅。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增加费率表2016年8月2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增加费率表。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c5f6ad7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7a.png)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25•【字号】宜府办文〔2016〕43号•【施行日期】2016.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文〔2016〕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有效防治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由市住建委负责。
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对本区域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总责,并确定房屋拆除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房屋拆除主管部门要加强扬尘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考核。
房屋拆除发包单位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内容、责任和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将扬尘防治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实施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要制定、实施拆除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保证所需经费投入,确保有效控制扬尘。
二、严格落实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措施(一)建立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备制度。
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及拆除施工实际,组织编制拆除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开工前向房屋拆除主管部门报备。
房屋拆除主管部门对拆除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对未达到扬尘防治有关标准的,督促房屋拆迁施工单位完善方案直至达标。
(二)实行房屋拆除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一侧应当设置双层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
![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249e7bc402768e9950e7384f.png)
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设单位: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潍坊天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建筑安装分公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编制人:编制日期:2016年11月15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内部审批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目录一、编制依据1、潍坊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潍坊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办法3、公司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其他文件4、2016年潍坊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5、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污染和员工健康的危害,规范建筑施工中产生扬尘的操作行为,根据上述依据制定本方案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恒信·昆仑公馆6#、7#、8#、9#住宅楼,剪力墙结构,位于高新区永春路以西、健康东街以北。
由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潍坊天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全程监理,烟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该工程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47000㎡,该工程地上18层,地下2层。
三、项目部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1、成立扬尘治理小组,2、建立环保信息网络,加强与环保管理单位的联系。
3、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宣传教育工作,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山东省及集团公司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条例,使每个人都了解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内容。
4、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5、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在检查小组及项目部各人员进行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凡违反制度,屡教不改的人视情节轻重给予200~1000元的处罚。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简报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简报](https://img.taocdn.com/s3/m/c6aecd97fab069dc51220128.png)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简报2016年9月第二周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六安市城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情况通报9月份以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依据《关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检查的通知》、《专项治理检查通报》及《关于开展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及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划片分区、项目到人、责任到人,对中心城区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市质安站对城区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督查,责令停工整治工程项目7处,责令限期整改工程项目13处。
总体上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对扬尘污染防治思想意识上有大幅提高,资金投入、设施设备、措施基本能够保证、到位。
二、存在问题经过近期的治理,城区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死角盲区措施仍不能落实,一定时间段内反复性大,如裸地、土方、砂石材料及建筑垃圾不能做到覆盖及时、到位,道路硬化滞后于施工进度,现场洒水、清扫保洁频次不够,进出施工车辆冲洗做不到每车必冲,场内运输降尘措施不落实等现象。
其中比较典型的工程项目有:文华家园、金安丽景苑、巴黎春天、徽盐湖畔明珠、碧桂园二期、霍山路、赤壁路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等。
三、下一步工作虽然通过近期的治理,部分工程项目整改力度较大,效果明显,如梅园安置小区、御龙湾小区、和顺沁园春沁园、皋城王府B区等项目,但下一步市质安站仍将继续加大扬尘污染防治治理的力度和强度,增加巡查密度和督查频次,创新工作方法,从责任主体履责行为和文明施工达标方面入手,规范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提高治理水平。
四、工作建议当前,各施工现场日间施工及土方作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能够按治理要求实施,但夜间的土方作业和渣土运输扬尘防治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为有效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望相关主管部门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和加强夜间渣土运输管理,或采用联合执法督察模式加大治理力度,市质安站将- 2 -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主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规范标准》原版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规范标准》原版](https://img.taocdn.com/s3/m/8ad85fc86529647d26285213.png)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1 总则1.0.1为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减少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影响,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和评定。
1.0.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工地 Construction site本标准中建筑工地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
2.0.2 扬尘防治 Dust control通过采取管理、技术和经济等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扬尘防治管理人 Administrator of dust control工程项目负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管理的人员。
2.0.4 围挡 Fence为了将建筑工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5 易扬尘材料 Dust material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6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waste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开挖、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2.0.7保证项目 Assuring items对影响周边施工作业环境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2.0.8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s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3 扬尘防治要求3.1 扬尘防治管理Ⅰ扬尘防治责任制3.1.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1.2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扬尘防治考核指标。
3.1.3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
![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https://img.taocdn.com/s3/m/3f3a6c74de80d4d8d15a4fe4.png)
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有效遏制和治理各类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解决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拆迁工程、绿化工程、土地整理等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努力消除城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县乡村道路等各类道路扬尘严重污染现象;强化工业料场、渣场、垃圾堆场等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强力整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道路抛洒和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
通过本次攻坚治理,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改变传统落后粗放的施工作业、道路保洁和交通运输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创新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基本消除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确保完成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排查上报的3460个扬尘路段、6786个建筑施工场地、1267个道路施工场地、1232个市政施工场地、801个拆迁施工场地、602个水利工程施工场地等总计14148个扬尘场地,以及各地进一步排查的所有扬尘场地实施全面治理;7月底前全省各类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因扬尘污染造成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下降,确保2016年年底前PM10平均浓度达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达到78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190天以上,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起扬尘监管长效机制,全省扬尘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时间安排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攻坚阶段,2017年为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四、实施步骤攻坚战要采取非常规措施,坚持高效、精准、精细、精确原则,交叉作业、全面推进,确保实效。
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 2642-2016)
![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 2642-2016)](https://img.taocdn.com/s3/m/937a4c08cc7931b765ce1519.png)
II
DB21/ 2642-2016
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扬尘治理制度
![扬尘治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82b151a0066f5335b81212c.png)
国信·天悦湾二期项目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国信·天悦湾二期工程项目部2016年3月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的组织措施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天悦湾二期项目部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栋号长、安全员、施工员、施工班组长组成:组长:胡应浩(项目经理),对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全面负责。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主持编制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副组长:黄元雷(技术负责人)负责静苑南地块工程的全面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技术措施的实施、落实及日常检查。
副组长:刘朋鑫(责任工长)负责分管各栋楼的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技术措施的实施、落实及日常检查。
组员:安全员及各栋号专业施工员负责协助各个栋号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技术措施的实施、落实。
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天悦湾二期工程项目部 2016年3月扬尘治理责任制考核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
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2、各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4、上级公司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宜与项目经理签订责任状,将完成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目标与项目经理责任考核挂钩,以进一步推进本工程扬尘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5、项目经理宜与各相关人员签订管理岗位责任书,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6、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规范标准》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规范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ca07190c852458fb760b5613.png)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1 总则1.0.1为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减少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影响,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和评定。
1.0.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工地 Construction site本标准中建筑工地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
2.0.2 扬尘防治 Dust control通过采取管理、技术和经济等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扬尘防治管理人 Administrator of dust control工程项目负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管理的人员。
2.0.4 围挡 Fence为了将建筑工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5 易扬尘材料 Dust material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6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waste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开挖、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2.0.7保证项目 Assuring items对影响周边施工作业环境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2.0.8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s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3 扬尘防治要求3.1 扬尘防治管理Ⅰ扬尘防治责任制3.1.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1.2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扬尘防治考核指标。
3.1.3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016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2016扬尘治理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2a7a41f79b6648d7c0c74638.png)
2016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扬尘整治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二〇一六年六月**有限公司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为做好集团所属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树立**集团的良好社会形象,根据《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针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治理,集团所属房屋建设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在建工地围挡率100%,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率100%,施工现场裸土覆盖或绿化率100%,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率100%,施工现场出入口冲洗设备率100%,渣土运输车辆公司化、智能化、密闭化率100%,并在扬尘治理的基础上,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3、《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5、《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6、《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三、实施内容(一)施工围挡。
施工现场须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围挡表面应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
在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等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高于2.5米的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高于1.8米的围挡。
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
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置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道路硬化。
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场地应实施地面硬化处理。
(三)冲洗设施。
出入口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水枪,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确保净车出场,禁止带泥土上路。
保持排水通畅,清洗车辆的污水应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关于发布《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48号)
![关于发布《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48号)](https://img.taocdn.com/s3/m/f9fafa403c1ec5da51e27003.png)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Standard for dust pollution control in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road前言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通用要求;5、施工降尘措施;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7、城区道路降尘;8、扬尘防治信息化。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郑州市丰乐路4号;邮政编码:450053;电子邮件:**************;电话:0371-********)。
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3.1总体要求 (3)3.2扬尘防治责任 (3)3.3扬尘防治费用 (4)3.4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 (4)3.5扬尘防治标识 (4)3.6扬尘防治教育 (4)3.7扬尘防治检查 (4)3.8扬尘预警响应 (5)3.9资料管理 (5)4 通用要求 (6)4.1围挡 (6)4.2场地 (6)4.3车辆冲洗 (6)4.4物料存放 (7)4.5建筑垃圾处置 (7)5 施工降尘措施 (9)5.1一般规定 (9)5.2房屋建筑工程 (9)5.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0)5.4拆除工程 (11)5.5待建场地 (12)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 (13)6.1一般规定 (13)6.2防治措施 (13)7 城区道路降尘 (14)7.1一般规定 (14)7.2人员及车辆配置要求 (14)7.3城区道路扬尘防控要求 (14)8 扬尘防治信息化 (17)8.1监控系统 (17)8.2空气质量监测 (17)本标准用词说明 (18)条文说明 (19)1 总则1.0.1 为有效防治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扬尘防治法律依据及相关职责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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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法律依据及相关职责划定一、总体法律要求和部门职责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5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68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
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相关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69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第二款: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第四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第五款: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5条: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DB21 2642-2016 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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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场地 construction plant
1
学兔兔
DB21/ 2642-2016
指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作业场地。包括建筑施工、市政建设施工、公路建设施工、高速公路建设 施工、铁路建设施工、建筑物拆除等施工的作业场地。 3.4
2
学兔兔
DB21/ 2642-2016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 (一)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在市、县城区内的施工现场,其高度不得低于 2.5 米;在乡(镇)内的施工现场,其高度不得低于 1.8 米; (二)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 (三)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等施工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 48 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 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五)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 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六)需使用混凝土的,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严 禁现场露天搅拌; (七)闲置 3 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八)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在工地内堆放,应当采取覆 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采取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 (九)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 空抛掷、扬撒。 第十二条 道路与管线施工,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 (一)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 (二)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 (三)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第十三条 道路保洁作业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 (一)城市主要道路推广使用高压清洗车等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 (二)采用人工方式清扫道路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三)路面破损的,应当采取防尘措施,及时修复; (四)下水道的清疏污泥应当在当日清运,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第十四条 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 (一)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警报、霾天气预警等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平整土地、换 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二)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 48 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对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 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
扬尘防治法律依据及相关职责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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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法律依据及相关职责划定一、总体法律要求和部门职责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5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68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
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相关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69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第二款: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第四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第五款: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5条: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6〕66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6〕66号](https://img.taocdn.com/s3/m/eb83cdf2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8c.png)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6〕66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安排部署,治污降霾保卫蓝天,有效提升全省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全省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7日全省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安排部署,治污降霾保卫蓝天,有效提升全省空气质量,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中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手段,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
二、主要目标控制扬尘污染,有效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提高优良天数达标比例,努力减少重度以上污染天数。
三、工作措施当区域或全省预警时,污染程度超过区域或全省预警等级的市(区),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或全省预警等级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的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47a3ae5c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232fa48.png)
----------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编制人: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 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2016年09月15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3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3三、扬尘污染治理基本要求........................................... ..3四、扬尘防治责任................................................... ..4五、扬尘防治标准................................................... ..4六、施工降尘管理措施............................................... ..7七、创“绿色环保文明工地”施工措施................................ ..11一、工程概况1、工程概述:本工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 处,项目由地下车库及4栋高层单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米。
2、参建单位: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 ---------- 郑州分公司勘察单位: ----------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 -------- 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 有限公司本工程项目部工作量大,施工环节工序多且较复杂,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现场必需要连续作业,夜间也需进行施工,为保证工地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保证周边住户不受影响,更有效防治道路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方案: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加大对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力度,使工地环境保护规范化、标准化、彻底改变工地的整体面貌,打造工地环保新形象。
扬尘整改通知书范文
![扬尘整改通知书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165401c3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ce.png)
扬尘整改通知书范文扬尘整改通知书范文【篇一:2016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自查报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自查报告县城乡规划建委:为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站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向相关单位发放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具体工作如下:一、工作布置我站召集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各项工作,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责任,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并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切实落实责任。
二、具体要求1、开展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2、加强巡查力度。
成立巡查组,定期对工地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责任主体进行处罚;3、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
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4、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对出入车辆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放出,严禁带泥上路;5、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6、对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7、外脚手架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8、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烟尘的物质;9、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禁止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封闭运输等防尘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1、部分工地防尘网使用不规范,未按规定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2、部分工地原材料堆放不遮盖;3、部分工地未设置围挡墙或围挡墙设置不规范,未保证围档连续、密闭;4、部分工地未建立规范的车辆冲洗设施,原材料运输车辆出入工地轮胎不及时清洗、运输土方水泥车辆不覆盖篷布,致使泥土物料抛洒路面,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6〕76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6〕76号](https://img.taocdn.com/s3/m/e5fb10c8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c7.png)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6〕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商丘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22日商丘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17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有效治理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解决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突出问题,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协调统筹,深化分工协作,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检查考核,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全市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和拆迁工地严格落实“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及《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商政〔2016〕1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商丘市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6〕36号)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明显减少。
三、时间安排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31日为攻坚阶段,2017年为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四、工作标准(一)建筑施工项目要达到以下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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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