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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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法学
试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研究成果
从近几年的犯罪案件情况分析来看,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徒然成为一个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严重社会问题,而相对的探索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搞好综合治理俨然成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关键。从表面上看,2000年以后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在总体上继续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衰弱趋势,但却孕育着复兴的契机:首先是青少年犯罪研究基本完成了从政法学派向社科学派的过度,青少年犯罪研究日渐获得学术独立性;其次,以少年司法研究成为热点问题为契机,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应用性开始加强,进一步发挥了其学术价值;最后,青少年犯罪研究力量重新分化组合,新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学术共同体开始形成。尽管这些学术共同体尚未完全成型,而且因为人员流动已经开始出现了分化,但是这些形成中的学术共同体仍然孕育着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复兴的契机。
主要文献介绍如下:
黄教真、张停云在《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与教育对策》一书中从青少年概念入手,深入探讨了青少年概念的法律界定特点,并在各国对青少年概念的异同的基础上,力求给青少年作一个科学的法律界定;探讨了青少年犯罪的发展状况及其原因,并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介绍和分析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系列对策建议。
戴秀英、汤波在《100例少年犯罪纪实》一书中以真实的案例、发人深省的话题、深入浅出的法治教育,说给每位学生、每个家庭、每个学校、给家长们、老师们、孩子们以及社会各界敲响警钟,为我国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材料。
马柳颖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处遇制度研究》一书中从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因素的分析入手,探讨了家庭、教育、社会文化因素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进而阐释了未成年人若干刑事实体制度和刑事司法处遇程序,对完善我国有关立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张理义在《青少年犯罪心理》一书中从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特点以及规律,同时从学校、家长、司法、劳教机构提供预防青少年犯罪、改造犯罪的办法和途径出发,较为完整地介绍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青少年心理发展理论,系统地阐述青少年犯罪心理
的基本原理,比较全面地反映近年来国内外青少年犯罪心理研究的最新成果。
姚建龙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综述》一书中采用了接近于教科书的青少年犯罪学科体系框架,全面反映改革开放30多年来青少年犯罪研究的成果与研究状况。
马剑光在《和谐视野中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中法检察官的努力与探索》一书中通过中法两国的刑事司法制度的比较与借鉴,思考和讨论了如何在教育和惩罚之间,在预防和打击之间找到平衡,以便司法机关更好地完成好立法人赋予它的使命。
(二)国外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现状及研究成果
在国外,对青少年权利保护的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在亚、非、拉的穷国和弱国,对青少年权利保护的学术理论研究则相对落后。特别是在亚、非、拉的一些国家,如印度、巴基斯坦、南非、埃塞俄比亚等国,几乎很难找到一本专门研究青少年权利保护方面的著作。
从总体上看,经济越发达、政治越民主、对人权越尊重的国家,青少年权利保护的学术研究也越繁荣,取得的成果也越丰富。如在日本,研究青少年的专门法学著作有竹中哲夫等编著的《儿童的世界与福利》、许斐有的《儿童的权利与儿童福利法》等,还有的著作专门研究介绍了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的青少年法情况,如泽登峻雄的《世界各国的少年法制》、岩井宜子的《防止虐待儿童法》等;英国的青少年立法保护方面的著作有Ducan John Bloy 教授的《儿童法》;加拿大的青少年立法保护方面的理论研究有Nicholas Bala 的《加拿大儿童法》等。这些发达国家的专家在青少年立法及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还有很多,有很多理论研究成果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其中的许多观点可以为我们所引用。
(三)存在问题
由于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知识、阅历有限,主观恶性相对小,手段也不像成人犯罪复杂。在恢复改造过程中,青少年犯罪容易受到监禁刑带来的“交叉感染”。因此,很多国家对青少年犯罪与成年人犯罪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处理原则,尽量减少强制措施,并建立独立的少年刑事司法程序。目前,我国少年刑事司法程序总体上与成人司法程序基本无异,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保护没有体现出来。在侦查、逮捕和审判中,公检法采取的措施都与成人相同,没有形成专门适用于青少年犯罪的从侦查到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另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开展的也相对较少,没有有效的建立少年刑事司法与社会预防的衔接机制。
(四)发展趋势
未成年人是我们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时期正当心理和生理的发育阶段,可塑性强。
对他们从小进行法律素质的培养,不仅可以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更主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品格。因此对青少年犯罪最号的预防对策是法制教育,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应该是我们社会的一个系统工程,我们有义务将未成年人的理想道德教育、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同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为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出积极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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