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科建集团综合计划管理办法(不下达季度计划050610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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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
综合计划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全称(以下简称集团)经营管理的要求,加强集团本部(含项目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的综合计划管理工作,明确综合计划管理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计划是指对集团围绕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项主要业务活动,包括财务管理、开发建设,人员配置、市场营销等经营管理活动,所进行的年度整体计划与部署。
第三条综合计划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计划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二)综合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三)综合计划的执行
(四)综合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与评价
第四条综合计划管理实施分类管理:对集团本部及分公司综合计划工作实行全面管理、实时监控;对控股子公司的综合计划管理工作围绕实现年度经营目标进行,定期跟踪,重点监控。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经营部是集团综合计划的管理部门。
各部门、各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综合计划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公司按照业务归口,负责完成计划编制、执行等相关工作,并对计划编制的科学严肃性、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六条经营部综合计划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
(一)组织编制集团本部年度综合计划,并跟踪计划执行情况;
(二)汇总各公司报送的综合计划信息,定期编写集团综合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上报集团领导;
(三)定期向集团各公司发布集团经营情况信息,建立集团经营信息传递体系。
第七条集团各公司综合计划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
(一)组织编制、调整本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以实现集团提出的年度经营目标;
(二)按时向集团报送本公司年度综合计划;
(三)组织实施本公司年度综合计划;
(四)按时向集团报送反映综合计划完成情况的各种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并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性负责,不得瞒报、迟报和拒报;
(五)保管本公司综合计划相关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
(六)协助集团综合计划管理人员完善维护计划统计信息系统。
第八条综合计划管理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须做好下列交接工作:
(一)将所有综合计划管理资料移交接替人员;
(二)向接替人员传授所负责的综合计划管理工作方法。
第九条在未办妥交接手续之前,原综合计划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影响综合计划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综合计划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第十条综合计划指标体系是指一系列用于综合反映集团本部、各公司各项年度建设经营活动的指标。
第十一条在综合计划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各公司的具体情况,(是否经营部确认,和下一条有什么区别)确定各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指标,主要反映各公司经营绩效,由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作为考核指标下发。
第十二条集团综合计划指标体系由经营部拟订,经与各部门、各公司协商后,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实施。
第四章年度综合计划的编制及审批
第十三条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集团总体战略部署;
(二)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
(三)集团本部与各公司上一年度各项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第十四条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组织工作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结合、综合平衡的方式。
各部门、各公司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在年底前提交下一年度综合计划预报,并根据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及计划调整意见,对本单位年度综合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形成正式报告,报送经营部。
第十五条集团本部及各公司的年度综合计划正式报告分别提交所属公司董事会审核。
董事会提出的修改意见由总经理组织修改、完善,于董事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经营部。
第五章年度综合计划的执行
第十六条集团及分解到各部门、各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由集团在年度工作会上下达,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可调整,由集团与各部门负责人、各公司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固定,其完成结果将直接应用于对各部门、各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遵照集团经营目标考核制度实施。
第十七条集团本部及分公司的年度综合计划由集团在年度工作会上下达给各部门及分公司。
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综合计划由所属公司董事会下达,由各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八条各部门、各公司根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年度经营目标逐季度制订季度(还是综合)计划,报经营部。
第十九条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一经下达即不可调整,由集团与各公司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固定,其完成结果将直接应用于对各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遵照集团经营目标考核制度实施。
(与第十六条重复)
第二十条年度综合计划一经下达,各部门、各公司应严肃认真执行,不得随意修改。
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年度综合计划的,应提交计划调整书面申请及调整后的全年综合计划。
经营部汇总各部门、各公司调整计划,报集团领
导,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重新下达。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各公司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严重影响计划实施的困难,可通过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或其他方式及时报送经营部,由经营部汇总上报集团领导。
各部门应对各公司实施有效的指导与服务,按对应专业职能对各公司经济运行关系进行协调,保障计划目标的实现。
(这一句可另起一条)
第六章年度综合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与评价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各公司(各公司自己执行计划,还用跟踪吗?)应跟踪年度综合计划的执行情况。
集团有对各部门、各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执行情况的质询权、监控权与调整权。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公司应以填报月度统计报表、报送重要经营活动(报告)的方式向集团及时反映每月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各公司每季度应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综合计划执行情况季度报告》,报送经营部。
财务部负责完成集团本部季度财务报表、收集各公司季度财务报表,并提供给经营部。
经营部负责对集团综合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于季度结束后10日之内形成报告,上报集团领导。
第二十五条上半年结束后,各部门、各公司对照全年计划指标,总结上半年工作,制订保证全年目标实现的下半年工作计划,形成《综合计划执行情况半年报告》,报经营部。
财务部负责完成集团本部上半年财务报表、收集各公司上半年财务报表,并提供给经营部。
经营部负责对集团综合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
结分析,于7月25日之前形成报告,上报集团领导。
第二十六条综合计划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由集团统一部署,与下一年度综合计划编制工作同步进行。
第二十七条(综合部)负责汇总集团综合计划信息,若某公司逾期不报,集团将不汇总该公司数据。
给集团统计分析造成损失,将通报批评(太轻了点,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集团与各公司的各种综合计划指标及报告属企业秘密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泄漏。
确属工作需要使用或对外提供有关数据时,应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与各公司。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