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站投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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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运营模式
1.1.1融资渠道分析
武汉新城博览中心二期项目能源系统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可来自以下方面:
(1)政府财政补贴
武汉新城博览中心低碳生态社区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低碳生态的发展目标与要求,中央政府层面目前正在计划制定出台低碳生态社区的支持政策措施,给予低碳生态示范区相应的补助。如本项目能够成功申请获得国家示范项目,即可获得国家的财政补贴,能够一定程度上弥补开发成本。由于目前这部分政策尚未出台,仅为项目的一项预期收益,因此,暂时将其作为潜在收益,不算做直接的资金来源渠道。
为推进武汉两型社会的建设,武汉市政府制订了《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采用地埋管中央空调系统、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的建筑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元/㎡、30元/㎡的财政补贴”。本项目推荐采用的是江水源热泵+热电联供的技术方案,因此,可以获取30元/㎡的财政补贴。
(2)自有资金
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由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作为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建设的项目法人,按照武汉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负责博览中心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因此,作为项目的法人,能源系统的建设中的资金可从公司获得。
(3)银行贷款
本项目代表未来城市及社区的发展方向,也是武汉市政府的重点投资领域与方向,项目公司的投资者包括武汉城投集团和行业经验丰富的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前景与贷款主体资质都是非常优良的,因此,可获得来自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在内的信贷资金。
(4)其他投资者
针对武汉新城博览中心二期能源方案建设,将会吸引到能源供应企业(例如:电力企业、市政供热供冷企业等)、新能源服务公司、风险投资者、私募基金等投资者。
其中,吸引外部投资者一是可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由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与投资者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收益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二是可采用BOT(Build-Operate-Trasnfer)的方式,全部由外部投资者出资、建设和运营,在合同规定期限后将项目移交给业主方即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三是可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即通过向能源供应企业或新能源服务公司租赁江水源热泵和热电联供设备,定期支付租赁费用,租赁期满后可根据合同约定选择设备的所有权。
(5)其他融资渠道
由于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实现CO2的减排,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国际碳汇市场上进行交易;另外,也可考虑利用发行债券、股票、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现融资。
1.1.2运营模式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的运营模式与项目的融资渠道密切相关,由于外部战略投资者的不同,其要求的收益方式也有所不同。因此,根据不同的融资渠道,考虑运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模式:
模式一: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并由其独立运营;
模式二: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并委托其他专业公司运营;
模式三: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共同组建项目管理公司,共同运营;
模式四:由外部投资者投资,单独运营。
具体可如表6-17所示。
表6-17 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低碳能源系统投资运营模式
(1)模式一:业主投资独立运营
在这种运营模式下,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充当投资主体、融资主体、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四个角色,根据能源系统建设的具体情况,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筹集能源系统建设的全部资金,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开展能源系统建设,独立完成运营,并且享有能源系统建设后的全部收益。具体的运营模式如图6-4所示。
图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1 业主独立投资运营模式示意图
(2)模式二:业主投资外包运营
在这种运营模式下,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充当投资主体和融资主体角色,根据能源系统建设的具体情况,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筹集能源系统建设的全部资金,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委托专业的能源系统公司进行
建设和运营,并且享有能源系统运营的全部收益,支付给能源系统公司相应的建设及运营管理费用。具体的运营模式如图6-5所示。
图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7 业主投资外包运营运营模式示意图
(3)模式三:合资组建项目管理公司运营
在这种运营模式下,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共同组建能源系统建设项目公司,由项目管理公司充当投资主体、融资主体和运营主体三个角色,根据能源系统建设的具体情况,项目公司负责筹集能源系统建设的全部资金,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开展能源系统建设,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与外部投资者按照股权比例享有能源系统建设后的收益。具体的运营模式如图6-6所示。
图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6 合资组建项目管理公司运营模式示
意图
(4)模式四:完全由外部投资者投资运营
在这种运营模式下,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二期的能源系统全部委托给外部投资者投资、建设和运营,在实际操作中会形成以下两种不同的模式:一是采用BOT的建设模式;二是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
采用BOT的建设方式,即由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将能源系统全部委托给外部投资者,由其投资、建设和运营,在合同期结束后将能源系统无偿转让给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而合同期内的能源费用收益归外部投资者所有,具体的运营模式如图6-7所示。
图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7 BOT运营模式示意图采用融资租赁的建设方式,即由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向能源系统租赁公司租赁设备,在运营期内自己运营或委托运营,定期向租赁公司缴纳租赁费用,合同期满设备的所有权归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而合同期内的能源费用收益归外部投资者所有,具体的运营模式如图6-8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