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自由观的形成及其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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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企业文化·天下智慧 201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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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自由观的形成及其基本内容
张笑笑 李亚娟
(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沈阳,110034)
摘 要:研究马克思的实践自由观,对于重新审视西方自由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人学,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的双重意义。本文对马克思实践自由观的形成、马克思实践自由观的基本内容做了简单的论述。自由的前提是人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自由的途径是通过实践对象化活动与必然向自由的转化。
关键词:马克思 自由观 实践
中图分类号:A0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1)02—0227—01 一、自由观问题的研究
“任何哲学理论虽然归根到底由经济所决定,但它的创立都需要以前人的思想为前提。”马克思实践自由观的创立也不例外。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对自由的理解和阐释,为马克思实践自由观的创立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理论资源。
(一)意志论自由观及其理论困境
古希腊哲学中的自由观,主要关注点在人与必然的关系问题上。著名哲学家伊壁鸠鲁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从原子运动阐述了自己对自由与必然的认识,他把这些偏离看成是由原子内部结构特征制约的普遍规律的某种特殊性。伊壁鸠鲁的这个思想对于理解必然和自由的相互关系是极其重要的。但其自由观从总体上讲还是有局限性的,因为他最终没有找到真正解开自由之迷的钥匙。
古希腊哲学是人类认识发展史上的最初阶段,对自由问题的思考还大都停留在感性直观的水平上。从16世纪末开始,政治自由观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已经确立,许多先进思想家开始从自由与必然的关系去反思自由问题。
洛克认为意志和自由是人的两种能力,虽然意志本身不可能有自由,但人本身还是具有自由这种能力的。他认为如果意志被善控制,正如行动被意志所决定一样,人就是自由的。追求真正的幸福就是遵循善的必然性,遵循这种必然性是自由的真正基础。
二、马克思实践自由观的确立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马克思发现了传统处于对峙状态的劳动与自由范畴之内在关联并将劳动引入自由范畴,第一次完整阐发了他的自由观。在《手稿》中,马克思把自由看成人的类本质,他认为人最大自由是作为人的生命力体现的自由自觉的活动。通过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人与对象的对象性关系就得到了实现。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前人关于自由思想的优秀成果,实现了从思辨思维方式到人本思维方式再到实践思维方式的转变,创立了实践的自由观。马克思的自由观可以概括为:自由是个人对他所生活于其中的各种境况和关系的权力、统治及力量。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加深对自由的理解。第一,关于自由的主体,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应该是指现实的个人。第二,关于自由的客体,那就是指个人所处的环境,即“个人生活于其中的各种境况和关系”。第三,关于自由是人对环境的这样一种关系,即对他所处的环境的权力、统治和力量。按马克思的观点,自由是个人对自然和社会的那些异己力量的控制和自觉驾驭。
三、马克思实践自由观的基本内容 (一)现实的人
马克思新哲学强调从实践理解自由,把自由归属于现实的人即实践人的自由,这便从根本上否定了从抽象的理性人、意志人或感性直观的人去谈论自由,同时也否定了企图离开人的现实世界、脱离人所处的现实社会关系,而到纯粹的精神世界去寻找自由的荒谬主张。马克思认为,整个社会的历史都是人的活动的历史,同样,自由发展史也只能是人的发展史,就是人的活动史。
所谓现实的人,必定是处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从事主体改造客体的双重对象化活动的人。这样的人,就不仅处于实际的掌控之中,而且处以实践的感性的实践活动之中,所以,就具有实践的现实性。对于具有实践的现实性的人,马克思当然是要强调人的社会属性。因此,马克思明确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和自然界的联系。”人具有的自然属性、意识属性和社会属性,只有从人的实践本质统一起来,才能本真地理解马克思所言一说的“现实的人”。
(二)马克思实践自由观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是通过劳动自我创造自我生成的历史,也是现实的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历史。实践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说,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当他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了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马克思这段关于劳动的经典论述生动地概括了人的自由的实践本质。
广义的自由首先指摆脱或超越外在的束缚,其次指自觉自愿的创造性活动。劳动使人超越了原先自然的狭隘关系,超越了空洞的自在之物的自然,超越了自身单纯的自然存在,从而使人能够控制自然力,使之为自身服务。不仅如此,劳动活动更重要的特征在于有目的的活动,目的作为自由意识能动地指导整个劳动过程,从而成为劳动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要素。人类劳动活动超越了纯自然过程的因果必然性序列。只有在劳动中,即在现实人的自觉地改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实践中,才生成了现实人的自由。所以,自由对马克思主义来说,不在于在幻想中人摆脱必然性的束缚,而在于人在自己的活动中“驭天命而用之”,使自己的目的性合于规律性,使规律性合于目的性,即合目的性和合规律统一的自觉地进行活动。这是现实人的自由的实践根基,即自由的生长点,自由是在实践中生成发展的。
参考文献:
[1] 黄楠森等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史》3卷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7年版.
[2] 休 谟:《人类理解研究》,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