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_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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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财产所有权制度涉及宪法、民法、经济法、刑法和程 序法等。 • 其他如选举制度、婚姻制度等莫不如此。
•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 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首要标准
– 法律部门举例解释: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行政法、经 济法等大部分法律部门,均可以此为标准来划分。
• 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次要标准、辅助标准
• 三、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的异同 • 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静态、横向/动态、纵向 • 法学体系与法律体系(易混淆的问题):
– – – – – 属性的不同----思想范畴/规范体系; 范围不同----大/小 涉及内容不同----跨国/属国 数目不同----多个/一个 联系(教材):
• 前提和基础(主要指应用法学) • 动力(法律体系的变化导致法学体系的变化),教材例:行政法的产生与行政 法学的产生。补充例:经济法的产生与经济法学 • 法学“催生”法律。补充例:我国先有行政诉讼法学,后有行政诉讼法;先有 公司法学,后又公司法;现有社会保障法、反垄断法、商业秘密法等研究,目 前仍无立法。
• 经济法
– 经济法的独立与变化(补) –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商业银行法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归属区别、经济法 的其他法律文件 – 问: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
• 社会法(有称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主要保障”弱势群体“: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 动能力者、其他需要辅助者的权益---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权利。
• 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补充)——区分《刑法》与刑法 – 法律规范→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部门 – 一个法律部门往往由许多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例如宪法及 宪法相关法 – 有些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简称)相同,例如 作为法律部门的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简称《刑 法》。许多法律部门并无相同名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与之对 应,例如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 民商法
– – – – – –
民法和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法律文件---教材 中国“民商合一“的方式、原因 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观点、理由---市场经济。 商法学的开设。 问: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法、民法、商法? 民法的核心法律文件--《民法通则》,其他法律文件:物权法、 合同法、婚姻法等。知识产权法是三方面法律文件的总称。
– 此调整方法主要针对或解释刑法法律部门的存在 – 问:刑法调整哪些社会关系?
• 三、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 实际上也是在解释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 – 1、整体性原则 – 2、均衡原则:“多寡合适”“粗细得当”。例:经济法从行 政法中分离;婚姻法归于民商法 – 3、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例:社会法 – 补充其他说法:
• 提示: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人身、财产、经济、政治、文化等有关公民、 社会生活、国家管理重要利益的方方面面
– 趣话:刑法修正案的序:“一”未称一
•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 范围:三大诉讼法、仲裁法
• 人民法院组织法与此法律部门的联系
– 其他说法:诉讼法、诉讼程序法 – 公证法、调解法(条例)、律师法的归属 – 监狱法归属法律部门的不同观点
• 命题辨析:法律部门之间的界限是清晰的,不存在交叉。对否? • 法官法、检察官法归属问题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律体系结构图
宪法及 宪法相 关法
民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社会法
刑法
诉讼及 非诉讼 程序法
本章小结
• 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回顾 • 思考题、练习题及司法考试真题
– 思考题 – 1、为什么要研究法律体系问题? – 2、法律体系是为什么不是固定不变的? – 3、法律部门的划分存在不同认识,是否可以 说法的内容是杂乱无序的? – 4、为什么说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是划分法律 部门的首要标准?
司法考试真题
• 2002单选: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 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 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 征。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 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 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 订法律后 – 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 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 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 存在法律体系
– “社会法的宗旨是弱者救助、反歧视与倾斜保护。”
– 问: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 – 《社会保障法》的缺位 – 参考文章《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考辨》李昌麒经济法网 www.lichangqi.com
• 刑法
– 以调整方法为划分标准---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 轴心法律文件:《刑法》及其修正案(至07年11月共6个)、有关刑法的 规范性决定(2个)、立法解释(6个)。 – 问:包含法律文件的数量与其他法律部门有何不同?为什么? – 探讨性问题:你对教材中“刑法所调整的是因犯罪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有 何不同认识?
• 二、法律体系的各种划分方法(教材内容)
– – – – 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划分 其他划分 体会法律体系划分的相对性、争论性 形象化生活例子:衣物分类于不同的整理箱
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 注意各法律部门调整的社会关系、包含的主要规范性法 律文件、易混淆名称 •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 轴心(核心)规范性文件,即法的渊源中的“宪法”:《宪 法》及其修正案(4个) – 宪法相关法:注意立法法、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 国家赔偿法
•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 • 法律部门的定义—教材内容,注意别称“部门法”(有不同观 点)。
– 注意:区别于生活用语中的“法律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 法律部门的特点(教材内容)
– 宪法之下的并列性与多级性;轴心性与分散性;相对独立性与交叉性 – 其他说法:部门法的统一协调;部门法的相对独立;结构内容的确定性和 变动性(划分原则和标准不同); – 问:法律部门是法定的吗?是一成不变的吗?
• 练习题
– 识记:法律体系;法律部门 – 领会题:
• • • • • 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有何联系和区别? 法律体系与法系有何区别? 法律部门的标准有哪两个? 法律部门与法律制度、规范性法律文件分别有何关系? 我国当代的法律体系由哪些法律部门构成?
– 应用题
• 立法法、村委会组织法、国家赔偿法、特别行政区基本 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监狱法、婚姻法、商业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劳动法、仲裁法,分别属于哪个法律 部门? • 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这些法 律部门都分别有一个轴心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否?
• “主体定类”---兼及不同领域的法律规范,考虑这些法律规范的主题 或主导精神来确定归属。例如知识产权法归属于民法,而未归于经济 法、行政法。 • “逻辑与实用兼顾”---与教材第3点相近
第三节 中国法律体系
• 一、中国历史上的法律体系(补充)
– 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民法、商法、行政法包含于刑法中 – 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 法律后
• 本章问题导入
第六章 法律体系
– 本章内容与前几章内容的关系 – 问:如何从整体上认识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内容? – 法的渊源是从制定主体和效力等级上认识一国(我国) 的法律,法的要素是从微观上分析法律文件的结构, 法律体系则是从宏观上认识一国法律制度的整体框架。
• 本章主要讲授以下问题:
– 1、法律体系的概念、特点及相关概念 – 2、法律部门及其划分 – 3、中国法律体系
• 法律部门与法律制度(从法律部门的第三个特征 中提炼出来)
– 法律制度也指由同类法律规范构成的一种法律的分类。 但一般来说法律部门的范围比法律制度的范围要广, 多数情况下一个法律部门包含多个具体法律制度。
• 例—刑法法律部门:刑罚、死刑、减刑、假释等。
– 同时,一个法律制度又可分属不同法律部门。
• 重点
– 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体系的特征;法律体系与 法学体系的关系;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的构成
• 难点: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的区别;法律部门的不同 划分方法
第一节 法律体系释义
•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特点
– 教材内容。要点: – 一个国家(包括本国承认的国际法)/全部/现行(非 “废止”、“现存”、 “草案”)/整体 – 结构: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有机联系 – “理想化要求”/为什么说“理想化”?/恩格斯语 – 客观法则与主观属性/为什么客观?为什么主观?
• 行政法
– 重点区别行政法与行政法规。行政法是从内容上讲,行政法规是从制定主 体上讲 – 熟悉行政法的主要法律文件,体会与行政法规的不同。 – 注意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归属,不是刑法 – 问: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 问:行政法是保障行政管理权的法律部门,对否? – 《监狱法》的归属:行政法?诉讼程序法(沈)?
• 社会需要哪些法律不是主观所能决定。但先制定哪些、如 何实现法律之间的统一、如何划分法律体系等等,却是受 立法者的认识水平、立法技术以及法的观念所影响的。
• 二、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司考大纲-补充)
– 有利于科学地进行立法预测、立法规划 – 有助于全面地进行法律汇编、法律编纂 – 有助于正确地适用法律解决纠纷 – 有助于合理地划分法律学科、设置法学课程,有助于 法制宣传,有助于从整体上认识本国法律制度 – 有助于学习和借鉴外国法律和法学经验 完整的法律体系,能够全面地协调、有效地调整社会 关系,保证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保证法律自身目的 和价值的实现,并为法学研究提供丰富的实践材料。
第六章 法律体系
• 教学目的与要求
– 理解并掌握法律体系的概念与特征,理解研究法律体系的意 义,掌握法律体系与几个相关概念的区别以及法律体系的特 征等内容。掌握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以 及我国当代主要法律部门,从而从宏观上认识和把握我国法 律体系的框架,为学习各部门法做好准备。本章是重点章。
• 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教材内容) • 法律体系与法系(易混淆问题、司考大纲知识点)
– 法系的概念—教材内容。 – 法系的跨时性、跨国性;法律体系的现实性(现行有效)、本国性(一个 国家的法) – 例:中华法系——以《唐律》为代表的包括中国以及周边受其影响的东亚 许多国家封建法律制度的总称。
第二节 法律部门及其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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