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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西方新闻报道规范隐私(权)
西方新闻报道规范隐私(权)
一、隐私与公众利益
在采访报道中,隐私作为一项个人权利或利益与公众利益时常会发生冲突。
如何应对这种冲突,是记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对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路透社等传媒有明确的规范:
路透社:你应始终考虑你正在报道的细节是否会增加报道的新闻价值或者是否它是无理由的,它的发表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对侵犯隐私诉讼的一个辩护是,发表符合公众利益。
法庭会区分符合公众利益的东西和公众感兴趣的东西。
关于名人或政客猥亵的闲谈或流言蜚语可能是公众感兴趣的东西,但它们的发表未必符合公众利益。
BBC:没有适当的理由,BBC禁止侵犯隐私,无论在世界何处。
为行使我们的表达和信息自由权,这是绝对必要的。
为此,当为揭示公众利益而调查、证实问题时,我们必须工作于一个框架之内:尊重个人隐私,公平待人。
如果没有一种清楚的公众利益,私人行为、信件和谈话不应进入公众领域。
PCC:每个人有权利获得对其私人和家庭生活、住所、健康和包括数据传播在内的通信的尊重。
如果未经同意侵犯任何个人的私生活,应有正当的理由。
在涉及未满16岁儿童的事件中,必须证明存在比儿童的正常的至关重要的利益更重要的特殊公众利益。
此外,丹麦《全国新闻伦理规约》规定,只有事件明显与公众利益有关联,新闻界才可进行报道,否则不应报道可能会侵害神圣的私人生活的信息。
二、隐私权与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在多数国家的法律中都被列为特殊的保护对象,西方传媒也非常注重对
未成年人隐私的保护。
美联社:我们一般不指明被控犯罪或是犯罪证人的未成年人的身份,不同寻常的情况除外。
我们也不播发能识别这些人身份的图片或视频。
例外情形必须咨询高级。
路透社:在你拍摄和发表未成年人的照片时,应始终保持敏感。
在多数司法权中,未成年人属于一种特殊的保护者类别,并且他们被裁决为没有能力作出法律上有效的同意。
因此,即使你获得孩子的拍摄许可,如果他们的家人或监护人提出异议,它必然不会对侵犯他们隐私权的诉讼有任何保护。
此外,日本民间广播放送联盟要求对不满二十岁的少年罪犯的报道基本上都采用匿名的方式。
三、隐私权与性犯罪受害人
美联社:一般不指明那些说他们已遭性攻击的人的身份,不同寻常的情况除外。
也不播发能识别这些人身份的图片或视频。
成年受害人自己公布身份的将是例外。
对于例外情形的处理必须咨询高级 /主管。
BBC:依照法律,强奸和其他性犯罪受害人包括未成年人应自动保证从他们作为性犯罪受害人提出控告那一刻起终身为其匿名。
这些限制仅适用于已确定此人是据称的性侵犯的受害人,但不妨碍在其他的情况下确定此人的身份。
如果受害人同意,他们的身份可以被识别。
但是这种同意应是书面的,并且决不应是任何压力的结果。
做出同意的人应认识到身份被识别的风险性。
PCC:如果没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并且法律允许,禁止传媒指明性攻击受害人的身份,或发表可能提供其身份的资料。
在涉及性侵害的事件中,禁止指明16岁以下受害人或证人的身份,即使法律不限制这样做。
在涉及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事件的任何传媒报道中,
.禁止指明未成年人的身份。
.如果受害未成年人的身份可能被确认,禁止使用“乱伦”一词。
.必须小心报道中不要有任何暗示被指控者和未成年人关系的东西。
上述传媒的规范都强调了一个原则,即一般情况下,禁止指明性犯罪受害人的身份,尤其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时。
四、隐私权与公众人物
路透社:对公众人物,如政治家或名人,只要他们是事件的一部分并且只要他们不在有隐私权的地方,他们的照片可以被拍摄和使用。
名人和公众人物更可能提出侵犯隐私诉讼,他们更能意识到他们的权利,并有办法提出诉讼。
如果你获得有问题或在非公共场所拍摄的照片或胶片,尤其是用远摄镜头拍摄的,那么建议你要格外谨慎。
BBC:通常只报道名人与法律有关的私人行为,通过对其广为人知的行为本身或者行为结果的报道,提出更为广泛的公共问题。
被其他传媒公布的事实不能证明BBC报道它就是正当的。
五、隐私权与场所限制
1.非公共场所:
BBC:个人隐私权受到特定区域的限制。
因此,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不经允许,我们通常不应披露那些透露一个人的住宅或家庭准确位置的信息。
在私人领地录音录像前通常要征得同意。
当合法居住者要求我们离开私人领地时,我们通常应离开,因为未经同意xxx私人领地能构成民事侵权。
因此,如果你不知道怎样做,在任何时候要向节目法律顾问寻求建议。
PCC:在进入医院或类似机构的非公共区域进行采访前,记者必须指明自己的身份并获得其负责人的允许。
对侵犯个人隐私的限制尤其与医院或类似机构采访密
切相关。
未经同意,在私人场所对个人进行拍照是不可接受的。
路透社:在非公共场所,一个人可以有一种隐私期待,在这一场所拍摄的照片很可能侵犯这个人的隐私权,但是界限不总是绝对的。
非公共场所一个人有理由有隐私期待,这包括旅馆的阳台、海滩的私人区域、饭店和办公室后面的隐蔽部分。
2.公共场所
BBC:人们在诸如机场、火车站和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或半公共场所不能期望与在自己家一样的隐私权。
然而即使在公共场所,人们也能合理地期望得到隐私权,例如当某人正在一个公共场所或半公共场所接受医生治疗时,就有一种更大的隐私期望。
然而,在公众能进入的普通场所,未经事先允许,录音录像可能是正当的,例如大型购物中心、火车站、机场,或者在我们有理由相信非法或反社会行为正在被曝光的地方。
路透社:在一些情况下,在公共场所的街道或建筑的外面获得的照片或胶片已被裁决侵犯隐私权,尤其是关于那些抓拍的悲痛的或对此人有羞辱性的照片,并且发表这些照片不存在公众利益。
六、隐私权与准许
由于隐私主体对自己的隐私有支配权,如果获得其允许,自然就不构成侵权(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能做出法律上有效的同意的人除外)。
因此,避免隐私侵权的一个有效办法就是获得当事人的准许。
BBC:如果没有清楚的公共利益或已得到允许,我们不应侵犯他人隐私。
因为关系到隐私,如果个人或组织要求我们停止录制节目或现场直播,如果继续进行没有正当的理由,我们通常应这样做。
如果没有获准秘密录制,无论在哪里我们都应公开地操作。
当我们的视听设备不像小型电视摄像机、便携式摄像机或固定的网络摄影那样显而易见时,这尤其重要。
我们也许需要通知人们让他们知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