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对账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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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对账工作管理办法140号(5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内控管理,真实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和资金往来关系,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控制案件发生,确保银行与客户资金安全,加强不良贷款催收,提高对账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账工作目的

(一)促进支行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切实加强内控管理,防范风险,控制案件发生。

(二)促进对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对账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三)通过对账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四)揭示贷款中的违规情况,真实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五)查明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加强不良贷款催收。

第三条对账工作原则

对账工作应贯彻和坚持“质量为先,风险为重,兼顾效率”的原则:

对账结果必须真实反映会计核算和业务真实性原则。(一).

处理结果的信息,不相符的应予反映。

(二)风险性原则。通过对账,揭示违规业务、操作风险和管理

风险。

(三)及时性原则。对账工作应在业务发生或会计核算发生后一定时限内进行。

(四)动态性原则。对账工作应连续、周期性进行。

(五)差异性原则。可根据业务种类、以往对达率高低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对账频率。

第二章对账中心对账管理

第四条对账中心的组织管理。总行成立对账中心,专司对账职能。对账中心隶属于风险管理部,其业务和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账员由具有较高工作责任心和信贷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对账工作内容

1.贷款核对,主要核对借款人身份、借款日期、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及担保人或抵押物是否与贷款合同,借据一致;是否是甲贷乙用、一户多贷,冒名贷款;是否跨区发放贷款;是否超权限发放贷款。

2.存款核对,主要核对正常发生的对公存款类账户(不包括睡眠户)及内部往来账户。

3.需要核对的其他业务项目。

第六条对账中心对账工作基本要求

(一)对支行(部)所有新发放的贷款全面进行核对。

%以上支行的对公存款账户及内部往40(二)每年对辖内.

来账户按确定的对账范围随机抽取对账对象进行对账。

(三)需要核对的其他业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执行对账报告制度。对账组在季后15日内向风险管理部报送上一季度的对账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账工作基本情况、对账结果、存在的问题。对对账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异常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风险管理部汇报。

第八条对账中心根据对账工作要求,设对账管理岗和对账岗。(一)对账中心管理岗职责

1.制定阶段对账工作计划,对对账工作进行分工,进行对账工作日常管理,确保对账工作的顺利开展。

2.协调对账中心内部及相关部门、网点的对账工作。

3.协调解决对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做好对账人员的培训工作。

5.考核评定对账员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

6.定期汇报对账工作情况,撰写工作报告。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对账岗职责

1.对账员按分工的对账工作任务,按时保质进行对账,根据对账要求,整理区分上门核对户和电话、传真、信函核对户(电话、传真、信函核对户不得超过总对账户数的10%)。

2.上门核对账户实行双人对账、双人签收;通过信函对账,必须将对账单通过挂号信邮寄给客户,并留存邮寄底根备查。

.对未在合理的期限内回收的对账单或退回的对账单函件3.负责查清原因,重新办理函件核对或采取其他核对方式。4.负责不符账项的原因查明,及时上报对账中心负责人处理。5.每月定期向风险管理部汇报对账工作进展情况、对账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协调的事项。若在对账工作中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向风险管理部汇报。

6.廉洁奉公、严于自律、忠于职守,不弄虚作假,对对账的真实性负责。

7.负责对账单及对账资料的归类整理、及时按支行装订成册、作为重要会计档案归档保管。

第九条对账中心对账方式:主要采取上门核对,对长期在外经营或短期内不回扬的客户可采取电话、传真、函件核对。

上门核对:由两名专职对账员逐户上门核对,由客户当面签字确认后,当场收回对账单,双人签收。

函件核对:是指将对账单通过挂号信邮寄给客户核对贷款。(一)企事业单位贷款上门核对面为100%。

(二)自然人贷款上门核对面不低于90%,其余可采取电话、传真、函件核对。

(三)不良贷款、违规贷款、函件核对不符的贷款必须上门核对,抵债资产必须现场核对。

第十条对账中心对账工作操作程序

(一)贷款对账

1.每年初对账管理岗编制本年对账工作计划。

对账管理岗根据工作量合理分配对账任务到每个对账员。.2.3.对账员到对账网点根据对账客户清单按对账方式类别分别抄列对账单。

4.对账员与客户经理对接,客户经理自报违规贷款。

5.对账员合理安排上门核对时间。

6.确定路径上门核对,由两名专职对账员按客户住址或经营地点上门核对,由借款人(单位)或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员(单位财务主管)签字确认,不能确认的写明原因,当场收回对账单,并由对账人员(双人)签字确认,对账人员还应对担保人或抵押物情况进行核对。

7.上门核对时对不良贷款尽可能落实还款计划并要求借款人签订还款计划承诺书。

8、对少数在外地经营或长期在外出差的借款人,采取电话、传真或以挂号信寄发函件对账单形式进行对账。

9、及时处理函件未核对到和核对不符的,确定其他核对方式。(二)存款对账

1.确定存款类账户对账对象

对公存款对账对象的确定原则是:月均存款余额在一定余额以上的对公存款账户或结算频繁户、偶动金额较大户。

2.对账人员携带对账单及当月发生明细账页上门与企业核对,核对正确后必须由企业会计当场加盖章印,上门对账人员(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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