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取暖费补贴细则【精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石家庄取暖费补贴细则

取暖费补贴发放时间和标准大家了解吗?以下是为大家整理好的石家庄取暖费补贴细则,欢迎大家参考学习哦!

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冬季集中供热补贴将自1月19日至3月15日发放,符合条件的居民经过审核后,可到所属供热企业领取供暖补贴。

发放时间

冬季集中供热补贴发放时间为1月19日至3月15日。

按照规定,各供热单位将全力以赴做好采暖补贴的发放工作。

可根据本单位发放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补贴发放工作时间。

发放范围

参加集中供热的.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因战致残民兵民工)以及“两参”退役人员(参加1954年以来对敌14次战役及参加核试验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困难的退役人员)。

补贴标准

补贴面积的计算方法: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算,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算。

补贴金额:补贴面积×22 元/平方米。

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每户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超出70 平方米(不含70平方米)部分由个人负担;重点优抚对象和“两参”退役人员每户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超出100 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部分由个人负担。

根据“三年大变样”要求,部分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原有住房已经拆除,对这部分原有住房已经拆除的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根据相关文件,按照现居住地供热方式,分别给予采暖补贴。

领取方式:

1、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两参”退役人员:

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石家庄市民政局定期抚恤领取证》或《石家庄市民政局在乡

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低保户或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后,持证件、房产证、证明信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票据,到所属供热企业进行复核、登记并领取补贴。供热企业须在证件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票据相应位置加盖“—采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已发”印章,领取人须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证明信存档)。

2、参加集中供热的特困职工家庭:

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非低保户和非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和证明信到市总工会特困职工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开具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无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的,不予出具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而后,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房产证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票据,到所属供热企业进行复核、登记并领取补贴。供热企业须在证件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票据相应位置加盖“ - 采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已发”印章,领取人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存档)。

3、原有住房已经拆除,现居住地属于集中供热区域的部分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补贴的通知》(石政发〔 7〕57号)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集中供热补贴。领取补贴时,在出具原规定手续的基础上,还要出具原有住房(已经拆除)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拆迁协议和现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4、参加集中供热的市内四区和高新区“两参”退役人员:

采暖费补贴参照其他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费发放渠道和补贴标准执行,凭《石家庄市民政局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领取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后,持《石家庄市民政局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领取证》、房产证、证明信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票据,到所属供热企业进行复核、登记并领取补贴。

【石家庄取暖费补贴细则】相关:

1.石家庄约车管理细则

2.新昌县规模种粮补贴实施细则全文

3. 年度盱眙住房补贴发放细则

4. 年玉米补贴政策细则正式落地

5.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6.郑州新能源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出台

7. 重庆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全文

8.郑州新能源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全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