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工业保护理论对中国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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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工业保护理论对中国的借鉴作用

摘要:本文从李斯特幼稚工业保护论出发,阐述了幼稚工业保护论在中国的适用性。

关键词:幼稚产业;产业结构;技术承接

一、幼稚工业保护理论

德国经济学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提出的,一种对某些产业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措施的理论,是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理论。其基本内容是某个国家的一个新兴产业,当其还处于最适度规模的初创时期时,可能经不起外国的竞争。如果通过对该产业采取适当的保护政策,提高其竞争能力,将来可以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出口并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就应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政策。主要运用关税保护之类手段来实现。幼稚产业必须具备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这种产业是该国尚未发展成熟的新兴产业。它暂时还没有能力同国外较发达的同类产业竞争。且该产业具有发展潜力。二是该产业具有较大的产业关联度。即该产业和国内很多相关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对这些产业的发展有正的外部效应。这一特征为幼稚产业的保护提供了必要性。三是该产业在现阶段缺乏推动其发展的资金实力。

李斯特将一国经济发展的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阶段、畜牧阶段、农业阶段、农工业阶段、农工商业阶段。他认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应采用不同的贸易政策,自由贸易并不适用于每个经济发展阶段。在农工业阶段的国家应采用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原因是此时本国工业虽有所发展,但发展程度低,国际竞争力差,不足以与来自处于农工商业阶段国家的产品相竞争。如若采用自由贸易政策,

不但享受不到贸易利益,还会令经济遭受巨大冲击。

二、幼稚工业保护论在中国的适用性

常用的保护手段可分为产业政策和补贴、优惠贷款等和贸易政策包括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关税政策是历史最悠久、运用最广泛的措施之一。虽然GATT有专门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条款,允许经济处于发展中的成员国在经全体成员国批准后,可以为加速某些特定工业的监理二爱去提高关税、实行许可证、临时征收附加费等限制进口措施,但总体看关税对产业的保护作用在不断削弱,因为关税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初中就是减税。我国从2005年起工业品的平均关税就已降至10%一下。从发展趋势看,零关税(除农产品、资源性产品)乃大势所趋,所以关税保护的作用极其有限,目前只能作为短期保护措施。反倾销也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保护措施之一,作为WTO认定和许可的保护国内产业的三大措施之一,由于具有形式合法、有效控制进口、易操作性等优点,已被国际上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视为实施贸易保护的主要工具和对付非公平竞争的最佳手段之一。但是,反倾销容易遭到滥用,他国可能会采取针对性的反倾销报复,进而使贸易摩擦升级。同时,认定反倾销需要调查取证,该过程需耗费大量时间,期间国内相关产业可能受到实质性的冲击与损失。

目前,我国的幼稚产业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电讯服务、金融保险、汽车、石化领域以及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某些领域。加入WTO,这些产业将受到很大冲击,因此,应调整产业发展战略,确定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并采取具体措施加以扶持。在确定重点产业时,要考虑的问题包括:该产业在整个世界上的发展状况及在我国的现状、产业结构、发展模式、前景和由于保护而产生的损益比较。具体来看,高新技术产业近二十年来得到了飞速发展,其高度的渗透性和辐射性刺

激了各国经济特别是发达国家经济和贸易的增长。可以说正是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新经济增长点导致美国经济90年代以来的持续增长,信息已经成为当今世界重要的增长源泉。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已不允许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实施独立的发展计划,只能在世界经济主流中依据自身的条件寻找最佳的位置。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高新技术是世界各国争夺的制高点,发达国家为占据我国信息技术产品市场,在技术方面将会对我国实行更加严密的封锁,因此,立足发展本国的信息产业是至为关键的。据预测,我国信息产品市场到2010年将达6万亿人民币,信息产业即将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因此,当务之急是根据技术进步和市场发展趋势对信息产业实施战略性结构调整。

从电讯服务业的现状看,我国目前国有电讯企业不仅在增值业务的技术和经验上处于劣势,而且在承担着固定通讯设施建设和“普通服务”等政府经营方面也处于不利地位。目前国际电讯公司的合并和结盟已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产业发展看,合并与重组是推动该产业向前发展的主流,而我国目前电讯业还未根本改变传统的运营机制,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电讯业不能完全脱离国际电讯市场的重组和资本扩张,也不可忽视国内的现状而采取轻率的市场开放政策,政府的宏观调控仍将对该行业的发展起主导作用,不仅如此,还要向国际电讯业进军,挑战国际市场。

加入WTO对金融保险业的冲击迫在眉睫,中美谈判协议规定外资银行在中国加入WTO后两年可以从事人民币业务,进入五年后可以以事零售银行业务,享受国民待遇,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都在5年内取消,外国银行可设立分支机构。开放金融保险市场会对国内银行业产生较大的冲击,金融机构面临挑战,在向金融自由化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提高国内金融保险业的竞争能力抵御外来的压力,同时加强

对资本市场的管理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从汽车工业来看,加入WTO后,中国在2006年前将进口关税从80%-100%下降至25%,中国同意外国生产商和金融机构提供购车款并允许外商建立自己的分销渠道,在通用、福特等国际著名的汽车厂商摩拳擦掌,准备大举进军中国市场之际,作为国内受进口保护最高的工业部门,我国的汽车工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有资料显示20-25年内中国可能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市场,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量也会随之提高。因此,在有限的时间内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并援引GATT及WTO中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条款对该产业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王超,王玺.西方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对我国产业保护的借鉴作用.改革与战略.1997.

[2]唐海燕.《国际贸易学》.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

[3]格里高利. 曼昆.《宏观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4]任烈.《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

[5]许心礼.《西方国际贸易新理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6]吕春成.《应重视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应用》.云南:经济问题,2002.

[7]邱立生.《中国市场经济运行障碍分析与预测》,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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