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民居庭院空间的生态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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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 河北学刊 May.,2008第28卷第3期 Hebei Acade m ic Journal Vol.28 No.3
中国传统民居庭院空间的生态文化内涵
张 慧,赵晓峰
(河北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天津300132)
[摘 要]中国自古地域辽阔,但在居住形态上却都脱离不了“院”的干系,基本上皆可概括为“合院式”民居。本文以中国传统哲学为背景,在对传统民居庭院空间的生态哲理予以梳理的基础上,详细阐释了传统民居庭院空间的生态文化内涵,以期对现代庭院的研究与布局设计提供借鉴。
[关键词]庭院;生态哲理;生态文化内涵;天人合一
[基金项目]2006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承德地区生态文明村建设中传统居住文化传承研究》(Z200604008);2006年度河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指导项目《承德地区城市住宅地域特色营造策略研究》
(Z2006308)
[作者简介]张 慧(1972—),女,河北省深州市人,河北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讲师,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在读博士生,主要从事中国传统建筑生态文化研究。
赵晓峰(1971—),男,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河北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建筑历史及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K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8)03-0245-03 [收稿日期]2008-01-15
中国传统民居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基本上均采取以庭院为核心的内向性布局,且虽经几千年沿袭发展,却恒久未变。庭院空间得到如此器重,显然是与中国特有的传统风俗和更深的文化底蕴分不开的。实质上,中国建筑中的传统院落空间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载体,其中所蕴涵的丰富的生态思想在中国民居文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本文试对中国传统民居庭院空间的生态哲理与生态文化内涵进行剖析,以期对现代住宅布局设计提供借鉴。
一、中国传统民居庭院空间的生态哲理概述
中国古代哲学强调“天人合一”。其中,“天”是无所不包括的自然,是客体;“人”是与天地共生的人,是主体。天人合一是主体融入客体,形成二者的根本统一。中国传统的生命观、气论和阴阳观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范畴,也是“天人合一”哲学观念的重要理论基础,凸显了中国传统的生态哲学思想,也是影响中国传统民居庭院空间存在和发展的思想核心。
1.“生”的理念
在古汉语中,“生”主要用于表达“生长”、“产生”、“生育”等一系列与生命密切相关的概念。在中国古代,先民们在认识上经历了从崇拜生命到重视感性生命,再到从哲学中抽绎出一种生命精神作为宇宙本质的过程,说明了古代中国人对生命认识的不断深化,凸显了古代中国人的唯生思想,即万物都是一种生命存在,是一种活泼泼的存在物,而生命之间存在着旁通互贯的联系,由此构成一个生命整体。《周易》中所说的“生生之谓易”与“天地之大德曰生”[1](《系辞上传》)堪称中国人生命精神的集中概括。正是由于对生命的尊重才孕育出了中国传统的生态思想。在《周易》中就包含大量以“生”为核心的生态思想,如“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1](《说卦传》),等等。这些叙述道出了以周易学术概念形成的自然生态运行模式。
2.有气则生
“气”是传统哲理中重要的范畴之一。《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2](《第42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就是阴阳二气涌摇融和而为“三”,以生万物之意。这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以“气”为化生万物的元素的思想。《管子》云:“其细无内”,“其外无大”[3](《心术》),把气视为天地万物的最基本构成单位,充盈天地。《庄子》则提出“通天下一气耳”[4](《知北游》)的命题,认为人之生是气之聚,万物都是一气的变化。
同时,“气”与生命有很大的关系:人身内之气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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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机和力量,使身心得以持续稳定,大地之气维持万物生长和代谢。例如,《管子》云:“有气则生,无气则死,生者以其气。”[3](《枢言》)再如,《庄子》云:“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4](《至乐》)。“气”也是中国风水理论之精髓。“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之不散,行之使之有止,故谓之风水”,“葬者,乘生气也。”[5](P11、105)风水是以乘生气为主,“经着春风吹拂后的花木,自不期然而然的有欣欣向荣之概———这便是所谓生气”[6](P126),即追求自然界的生机勃勃。
31阴阳相济
与“气”同步,阴阳也是中国传统哲学最核心的范畴之一。中国古代哲学认为,大自然的生命在于阴阳的结合,阴阳是宇宙间最基本的两种力量。它是深层次的关于物质世界结构的最终原理。《老子》中所说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肯定了阴阳是万物所普遍具有的属性。《庄子》中所云的“寇莫大于阴阳,无所逃于天地之间”[4](《庚桑楚》)及“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4](《田子方》)则明确提出了万物是阴阳相互作用的结果。《周易・系辞传》所说的“一阴一阳之谓道”更是把阴阳推崇为宇宙间的根本规律和最高原则,视阴阳为万事万物普遍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和属性。如日月、天地、寒暑、刚柔、上下、外内、明暗、男女、君臣、尊卑、生死,等等,从自然界万事万物到人类社会都有阴阳的存在关系。万物的生化,以至人类社会的和睦演进,都在相反相成的作用中实现,“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1](《系辞上传》),“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1](《说卦传》)。与此同时,观照于事物的无限层次和相互转化,阴阳被认为也包含在每一事物的内部,阴阳中复有阴阳,并随时空运动而变化。由于阴阳的对立统一作用,宇宙万物在各层次上都处在“生生不息”的永恒变动之中。
二、传统民居庭院空间的生态文化内涵
⒈阴阳相济的布局理念
古人对居住环境十分讲究,认为:“夫宅者,乃是阴阳之枢纽……是以阳不独王,以阴为得;阴不独王,以阳为得。……凡之阳宅即有阳气抱阴,阴宅即有阴气抱阳。……阴阳往来,即合天道自然。”[5](P94)在这种阴阳合成的观点下,中国民居从南到北塑造了以院落为中心和单元的基本平面格局,即建筑空间外为阳,内为阴,高为阳,平为阴,庭院可视为阴中之阳,阳下之阴。屋宇为阳———实,而院落为阴———虚。庭院和房屋的空间区别作用于建筑组合,不失为一种使阴阳相和的巧妙抉择。这种阴阳相成虚实相间的院落序列空间,在密集的居住状态下较好地协调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当然,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南北的气候条件及地理环境差异极大,北方地区住宅主要考虑御寒和争取日照,这里的建筑间距较大,庭院面积也大。南方地区则主要应考虑遮阳、避雨、散热、通风和防潮等问题,为了遮阳,建筑物力求靠拢以获得尽可能大的阴影区,庭院空间也小。因此,中国从北到南,庭院空间呈现逐渐变小的趋势,到了华南则仅为小小的天井。但不管南方和北方,在建筑群体布局中都体现了阴阳相和的思想。
2.纳气通风
庭院是建筑的通风口,是气流聚散的会合处,院落空间和室内过厅穿堂等联在一起形成一个较大的气流网络,使住宅内气流畅通,较好解决了住宅的通风问题。如苏州堂屋后的“蟹眼天井”以及连接九个院落的“备弄”均起着良好地拔风排风作用。庭院也是沟通天地阴阳之气的气场中心。院落承接阳光雨露、日月精华、纳气通风,具有“藏风聚气,通天接地”的功能。在所谓“风水”观念上,庭院又被看作“气口”,“居”不在大,有“庭”则灵。
中国民居的院落非常重视其大小与屋宇的比例,建筑不宜建造得过分高大,而是“适形而止”。董仲舒说:“高台多阳,广室多阴,远天地之和也,故圣人弗为,适中而已矣”[7](P294)。风水阳宅理论以“气”为主要宗旨,肯定建筑体量同自然环境中的山川以至高大的植物一样,都可以因为它们的体积、形态、质量和位置影响其间自然生气的运行,作用于生气的虚实聚散,影响人的生命。庭院和房屋的关系可以构成一个小的风水结构,突出“便生”、“适形”的房屋布局同“天地之大德曰生”一致的意向,亦考虑建筑环境本身的内气外气关系。实质就是追求人身的小宇宙之“气”与周围环境的大自然宇宙之“气”相协调、统一,以保证人的生理健康和心理平和。
⒊观“生意”
以庭院作为人同外部自然世界接近的场所,人们从这里体察自然现象同生命化育的关系,作为一种精神需要确定了它在建筑布局中的地位。人们在庭院中可以感受花开花落,鸟飞鱼跃,日升月沉,乃至僵石枯树,一切无不有生气荡乎其间,一切都充溢着活泼的生命,人们在观万物之“生意”的同时,得到了审美愉悦,并自然而然地领悟到万物背后流淌着的宇宙生命信息,把人的生命也融入了天地自然这一大生命世界。明代归有光描述其家居庭院环境时说:“余稍为修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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